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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晩清香洲商埠

作者:张新奇 来源:《奇迹之城:深圳备忘书》 责任编辑:chen 2024-08-22 人已围观

一百多年前,处于历史大变局中的清政府风雨飘摇。为了改革图存,清政府批准在澳门一侧的香山县建立“自由港”,“六十年无税商埠”。
 
时任两广总督张人骏在香山场与九洲环之间划出一块荒凉滩地,定名为“香洲商埠”。
 
国家出地出政策,华侨商人出资产,秀才王诜、归国华商伍于政率先筹得58万元开埠基金。
 
正式动工当日,锣鼓喧天,“强国之基”“利国利民”横幅四处悬挂,与会者多达万人之众。
 
香洲商埠照搬西方城市规划,修筑码头2座,马路宽达20米。街道井然有序,分有电车道、马车道、人行道,并设立邮局、学校、银行、医院、教堂、警局等,商铺多达1600间。最特别的是建造了众多两户一栋的小茅屋,用作“廉租房”,月租仅1元,以供外来劳工居住。
 
香洲商埠曾经一派繁华,交易兴旺,成为晚清的一个经济亮点。
 
令人叹息的是,这个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经济特区”有地利,有人和,却不假天时。好景仅两年,一场大火,千间商铺民房化为灰烬。后逢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倒台,中国由此陷入数十年的战乱。
 
值得一提的是,香洲商埠催生了一份法律文件—《开辟香洲商埠章程》。这个长达40章的章程,吸收了国外自由港的经验,对国际金融、股份制度、保险业务等现代事物都有涉及。尤其可贵的是提出商埠自治,实行民主制度,共谋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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