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时期内出生人数与总人数之比,常用千分率表示。计划生育的重要指标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至20世纪60年代,深圳地区平均出生率在30‰以上,平均多胎率在50%以上。20世纪70年代初期有所下降,1977年全宝安县人口出生率降至18.1‰,1978年出生率回升至25.4‰。1979年深圳建市后,人口自然增长过快的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从1979年的24.6‰下降到1983年13.9‰,此后一直保持在13‰左右,2006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率为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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