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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率先立法推行利用中水

作者:段洪雷、付巍巍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4-12 人已围观

2005年1月19日经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深圳在节约用水规划确定的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必须按照规划配套建设中水利用设施。自此,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通过立法的形式强制推行利用中水的城市。
 
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有2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城市出台了节水办法、规章。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甚至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制定了自己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但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强制推行中水利用,深圳市实属第一家。详情见人民网、中央电视台《深圳将强制推行中水应用成本只是普通水价一半》《深圳“吃螃蟹”将强制推行中水应用》等媒体报道。
 
我曾长期担任深圳市节水办主要负责人,多年来致力于推动地方立法,参与制定《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在全市强制推行中水回用,这是我这些年工作的重要成果之一。
 
所谓中水,是相对于上水(自来水)和下水(污水)而言的,是指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如厕所冲洗、绿地浇灌、景观河湖、环境用水、农业用水、工厂冷却用水、洗车用水等。
 
为什么深圳要积极推行中水回用?主要是因为我们的城市一度严重缺水,而且长期存在严重浪费用水的现象。说到严重缺水,大家都知道,深圳是全国七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本地水资源供给严重不足,七成以上的用水需高成本从市外的东江引入,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低于世界水危机标准,至今全市水资源储备量不足一个月的应急需要。从2002年起,我市连续三年大旱,而2004年的雨量又是那几年最少的,全年降雨量仅为1300毫米左右,是1963年以来最干旱的一年,也是50多年气象记录史上第3个降雨量最少的年份。随着深圳周边城市经济的发展,广州、惠州、东莞等城市对东江及新丰江水资源的竞争日益激烈,开发新的外来水源基本没有可能。而在水资源极为有限的前提下,随着我市人口快速增长和产业高速发展,用水需求越来越大,潜在的“水危机”可能一触即发。
 
另外,深圳那时候用水浪费现象十分严重。用户用水无计划管理,市民节水意识淡薄,污水回用、中水利用等节水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用水器具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据1997年的统计,特区内人均居民生活用水为223升/日,人均公共设施用水为204升/日,二者之和即人均综合生活用水量为427升/日,大大超过南方大城市人均综合生活用水261升/日的平均水平。因此,在“开源”受到外部条件制约的情况下,“节流”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且必要。在这样一种形势下,推行中水回用,使现有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被市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中水利用推广路上阻力重重。早在1992年的时候,我们就尝试了中水回用,市政府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并在一定范围实施。20世纪90年代中期,深圳已有70多个小区建设了中水管道,其中有29座中水处理设施,这些设备却一直被闲置。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处理工艺不够好,没有消除臭味,水质不稳定;二是市民缺乏节水环保意识,对中水有抵触情绪,怕中水出问题,特别是深圳总体收入高,水费支出占的比重小;三是专业人才缺乏,运行管理成本较高。
 
直到2004年,面对开源非常艰难和经济社会更加快速发展的形势,推行中水利用成为当务之急,且随着水处理技术的提高,推行中水利用也具备了更为成熟的条件,2004年,深圳市重新启动了一度停滞的中水回用项目。中银花园就是第一批启用该项目的小区,随后我市在星河丹堤、鲸山别墅等住宅小区也开展了一系列中水利用示范工程,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为绿化、道路、车辆冲洗、景观水补水换水、施工及公共厕所冲洗用水,效果很好。
 
尽管如此,但这项工作并未因此全面铺开,反而还受到一定的阻力。我市因境外引水工程的实施,供水矛盾暂时有所缓解,并且在自来水价低廉的情况下,一方面由于建设中水设施需要一定的费用,因此建设单位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主动建设中水设施;另一方面,因水价低廉,且对中水心存顾虑,因此广大市民对推行中水利用的积极性也并不高。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中水利用未能全面推广。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潜在的水危机如同一颗定时炸弹随时爆发。
 
然则,如何破解中水利用的瓶颈、解除越发迫近的潜在水危机?推动地方立法,强制推行中水利用,已经箭在弦上,刻不容缓。基于深圳水资源非常紧张的形势,我局早就启动了节水法规的调研和起草工作。经过数次讨论修改后,于2002年8月将《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法制局审查,并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审议。2003年11月20日,召开《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听证会,各种利益主体以此为平台,就相关事项展开激烈讨论。听证会的激烈争论场面在时隔10年之后的今天,回味起来依旧让人兴奋。2004年12月28日,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并在2005年1月19日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得了全票通过。2005年3月1日,深圳市人大和深圳市水务局联合在五洲宾馆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于当日起正式施行。强制推行中水被纳入地方法规,深圳也借此成为在全国第一个强制推行利用中水的城市。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强制推行中水利用后,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大大提高,2013年,深圳市利用中水达7.7亿吨,占全市年用水量的40%。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北京、辽宁、山东、云南等省市均已经以政府规章等形式推行利用中水,尽管大多尚未以立法的形式强制推行,但多地人大代表均就此事频繁强烈呼吁,充分说明立法强制推行中水利用已经成为城市化过程中水资源集约利用的一大趋势。预计,随着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管理用水思路的提出,在不久的将来,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强制推行中水利用将成为现实。
 
口述者:段洪雷,时任深圳市节水办主任
整理者:付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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