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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作者:深圳百科全书编委会 来源:《深圳百科全书》 责任编辑:yuan2428 2022-03-17 人已围观
1998年5月通过,自1998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3月22日修正。是深圳第一部综合性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分为全市总体规划、次区域规划、分区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五个阶段;共分九章八十四条,对城市规划的管理机构、规划编制体系和实施管理办法等进行了规定。借鉴了香港规划管理的经验,引进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和城市设计等制度。加强了城市规划的预测性、科学性,规范了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加大了规划决策管理的透明度。尤其是对规划委员会制度、法定图则制度的创新,对促进深圳城市规划的法制化、民主化及完善各层次规划的编制体系、保障规划的实施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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