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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作者:深圳百科全书编委会 来源:《深圳百科全书》 责任编辑:yuan2428 2022-03-17 人已围观
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第一部获国务院正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全市城市建设与空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始于1993年6月,历时近4年,由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组织完成。1992年底,深圳特区内全面完成农村城市化,城市建设和城市化进程扩展到全市。从全市范围综合配置社会经济要素,控制土地开发规模,成为城市建设发展必须研究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此,通过对1986年《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作为深圳迈向21世纪的建设蓝图,并为城市发展决策提供充分的技术依据,为下层次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提供指导。规划范围覆盖深圳全市域1952.84平方千米,期限为1996~2010年。确定了区域协调发展、资源配置上建设与保护并重、促进城市建设集约型内涵式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等规划原则。通过对城市主要职能、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能力以及全市的人口现状特征和环境资源容量的分析,确定深圳的城市性质、人口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建立了适应深圳长远发展的“三条轴线、三个圈层、三级城市中心、九个功能组团”的城市布局结构;提出有效保护城市生态,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建设体现国际性城市功能的中心商务区,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培育新的城市特色,创建现代文化名城等城市发展策略。主要创新与特点有: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探究区域市场份额的潜力和可能,由此确定城市自身发展与区域协调的目标和策略;②将规划区范围覆盖到全市域,从城市系统的整体性出发把规划范围扩大到整个行政区,以最优化原则对全市域的资源和要素进行全面综合研究和合理配置。③对城市用地和非城市用地进行通盘考虑,将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融合。④突出总体规划的策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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