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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县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huawenop 2021-12-28 人已围观
宝安县是深圳市的古县名。2009 年,东莞县被授予“千年古县”的称号,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中国分部和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启动的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在全国现存的 800 多个古县中,优选 100个古县进行重点保护。宝安建县的历史比东莞长,东莞县还是从宝安
县改名而来的,为何宝安却没有申报“千年古县”的资格?只因为宝安经历三建三废的命运,名字改来改去,没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宝安县建于东晋咸和六年(331),属东莞郡,郡治和县城都设在今天的南头古城的位置。那时的宝安县管辖珠江出海口的两岸,大致包括如今的东莞、深圳、香港、中山、珠海和澳门等地。宝安县名的由来有多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因县境内一座有银矿的宝山而得名,寓意“得宝而安”。明嘉靖年间(1522—1566)王希文撰《卫邑武坊记》云:“言宝,得其宝者安,凡以康民也。”另一种说法,是因“珍宝之气聚焉”而得名。清康熙年间靳文谟纂修《新安县志》云:“邑地枕山面海,周围二百余里,奇形胜迹不一而足,而山辉泽美,珍宝之气聚焉。故旧郡名以宝安。”宝安县的建立使得深圳首次出现了县级行政中心。
宝安县第一次被取消是在唐至德二年(757),宝安县改名为东莞县,管辖的范围没变,县城从南头迁到一个名字叫到涌的地方(今东莞莞城)。
尽管早在唐代宝安县就改为东莞县,然而在很长的时间内东莞都被称为宝安,因为在南头一直还存在一个名字叫东莞的盐场。东莞盐场的历史更为悠久,汉代就在这里设东官管理盐务,东莞的名字还来源于此。而且盐场一直独立于东莞县。元皇庆元年(1312)郭应木、陈庚编纂的最早的县志就不叫《东莞县志》,而是名为《宝安志》,郭应木在序言中说:“宝安为旧东官地,故家文献在焉。”
明代永乐初庄恭、陈义纂续修,取名为《宝安续志》。明正统四年(1439),陈琏致仕回乡,被东莞知县周式延聘纂修县志。陈琏在正统七年(1442)夏六月写的序言中说:“因念宝安为广壮邑,地大物夥,文献之盛著于古昔,志之修其可后乎?”陈琏在《罗浮山志序》开篇就说:“予家宝安,去罗浮百里而近,当天宇晴碧,山色历历在眉睫间。”在他那个时代,正是当地家族文化的形成时期,陈琏为很多家族的族谱写过序言,注明地望为宝安的就有宝安李氏、宝安椎山黄氏、宝安赵氏、宝安何氏、宝安蔡氏等。陈琏还编辑过一本诗集,收录宋元以来东莞诗人的作品,取名叫《宝安诗录》。直到清代康熙年间(1662—1722),东莞知县郭文炳将自己的俸银一百二十两捐出来办了一家义学,取名为宝安义学。由此可见,在明清时期好长的一段时间里,在人们的心目中,宝安就是东莞,而东莞特指东莞盐场。
到了南宋以后,东莞县管辖的地区开始分化,绍兴二十二年(1152),成立香山县,珠江西岸的中山、珠海和澳门等地从东莞县分了出去。明万历元年(1573)设立新安县,珠江东岸的深圳、香港等地也从东莞县分了出去。
宝安县第一次被恢复是在 1914 年。新安县因与河南省新安县重名而改名,恢复宝安县名。从这个时候开始,东莞和宝安才真正分清楚,才有了东宝地区的说法。1949 年 10 月,宝安县大部分地区解放,宝安县人民政府接管各区乡政权,先后在新区设置 3 个联乡、10个乡和 1 个镇,即松岗、沙井、新桥、雍睦、凤凰人民联乡,西乡、上川、八合、固戍、黄田人民联乡,莲城、十约、南屏人民联乡 3 个联乡,公明乡、沙湾乡、龙华乡、民治乡、布吉乡、平湖乡、观澜乡、沙河乡、沙头乡、石岩乡 10 个乡和深圳镇(乡)。原宝安县第三区的东河乡、南平乡、王母乡、大鹏乡、葵沙乡由惠阳县接管。1958 年 10 月,将东莞新美小乡划给宝安县管辖,并入光明公社。11 月,惠阳县划出坪山、大鹏、龙岗 3 个公社归宝安县管辖。
宝安县第二次被取消是在 1979 年。这年 3 月 5 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属省辖市建制,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行政区域,下辖罗湖、南头、松岗、龙华、龙岗、葵涌六个区。1980 年 8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将深圳、沙头角二镇和附城、盐田、南头、蛇口公社划为深圳经济特区。
宝安县第二次被恢复是在 1981 年。这年 10 月,恢复宝安县的建制,管辖深圳经济特区外的地区,全县划分为大鹏、葵涌、坪山、龙岗、坪地、横岗、平湖、布吉、观澜、龙华、石岩、西乡、沙井、福永、松岗、公明 16 个人民公社和光明华侨畜牧场。
宝安县最后被取消是在 1992 年。这年 12 月,宝安县被拆分为龙岗区和宝安区。宝安区下辖新安、福永、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观澜 8 个镇 1 个光明农场 196 个行政村 9 个居委会。
县改名而来的,为何宝安却没有申报“千年古县”的资格?只因为宝安经历三建三废的命运,名字改来改去,没有稳定性和连续性。
宝安县建于东晋咸和六年(331),属东莞郡,郡治和县城都设在今天的南头古城的位置。那时的宝安县管辖珠江出海口的两岸,大致包括如今的东莞、深圳、香港、中山、珠海和澳门等地。宝安县名的由来有多种说法。一种说法,是因县境内一座有银矿的宝山而得名,寓意“得宝而安”。明嘉靖年间(1522—1566)王希文撰《卫邑武坊记》云:“言宝,得其宝者安,凡以康民也。”另一种说法,是因“珍宝之气聚焉”而得名。清康熙年间靳文谟纂修《新安县志》云:“邑地枕山面海,周围二百余里,奇形胜迹不一而足,而山辉泽美,珍宝之气聚焉。故旧郡名以宝安。”宝安县的建立使得深圳首次出现了县级行政中心。
宝安县第一次被取消是在唐至德二年(757),宝安县改名为东莞县,管辖的范围没变,县城从南头迁到一个名字叫到涌的地方(今东莞莞城)。
尽管早在唐代宝安县就改为东莞县,然而在很长的时间内东莞都被称为宝安,因为在南头一直还存在一个名字叫东莞的盐场。东莞盐场的历史更为悠久,汉代就在这里设东官管理盐务,东莞的名字还来源于此。而且盐场一直独立于东莞县。元皇庆元年(1312)郭应木、陈庚编纂的最早的县志就不叫《东莞县志》,而是名为《宝安志》,郭应木在序言中说:“宝安为旧东官地,故家文献在焉。”
明代永乐初庄恭、陈义纂续修,取名为《宝安续志》。明正统四年(1439),陈琏致仕回乡,被东莞知县周式延聘纂修县志。陈琏在正统七年(1442)夏六月写的序言中说:“因念宝安为广壮邑,地大物夥,文献之盛著于古昔,志之修其可后乎?”陈琏在《罗浮山志序》开篇就说:“予家宝安,去罗浮百里而近,当天宇晴碧,山色历历在眉睫间。”在他那个时代,正是当地家族文化的形成时期,陈琏为很多家族的族谱写过序言,注明地望为宝安的就有宝安李氏、宝安椎山黄氏、宝安赵氏、宝安何氏、宝安蔡氏等。陈琏还编辑过一本诗集,收录宋元以来东莞诗人的作品,取名叫《宝安诗录》。直到清代康熙年间(1662—1722),东莞知县郭文炳将自己的俸银一百二十两捐出来办了一家义学,取名为宝安义学。由此可见,在明清时期好长的一段时间里,在人们的心目中,宝安就是东莞,而东莞特指东莞盐场。
到了南宋以后,东莞县管辖的地区开始分化,绍兴二十二年(1152),成立香山县,珠江西岸的中山、珠海和澳门等地从东莞县分了出去。明万历元年(1573)设立新安县,珠江东岸的深圳、香港等地也从东莞县分了出去。
宝安县第一次被恢复是在 1914 年。新安县因与河南省新安县重名而改名,恢复宝安县名。从这个时候开始,东莞和宝安才真正分清楚,才有了东宝地区的说法。1949 年 10 月,宝安县大部分地区解放,宝安县人民政府接管各区乡政权,先后在新区设置 3 个联乡、10个乡和 1 个镇,即松岗、沙井、新桥、雍睦、凤凰人民联乡,西乡、上川、八合、固戍、黄田人民联乡,莲城、十约、南屏人民联乡 3 个联乡,公明乡、沙湾乡、龙华乡、民治乡、布吉乡、平湖乡、观澜乡、沙河乡、沙头乡、石岩乡 10 个乡和深圳镇(乡)。原宝安县第三区的东河乡、南平乡、王母乡、大鹏乡、葵沙乡由惠阳县接管。1958 年 10 月,将东莞新美小乡划给宝安县管辖,并入光明公社。11 月,惠阳县划出坪山、大鹏、龙岗 3 个公社归宝安县管辖。
宝安县第二次被取消是在 1979 年。这年 3 月 5 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属省辖市建制,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行政区域,下辖罗湖、南头、松岗、龙华、龙岗、葵涌六个区。1980 年 8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将深圳、沙头角二镇和附城、盐田、南头、蛇口公社划为深圳经济特区。
宝安县第二次被恢复是在 1981 年。这年 10 月,恢复宝安县的建制,管辖深圳经济特区外的地区,全县划分为大鹏、葵涌、坪山、龙岗、坪地、横岗、平湖、布吉、观澜、龙华、石岩、西乡、沙井、福永、松岗、公明 16 个人民公社和光明华侨畜牧场。
宝安县最后被取消是在 1992 年。这年 12 月,宝安县被拆分为龙岗区和宝安区。宝安区下辖新安、福永、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观澜 8 个镇 1 个光明农场 196 个行政村 9 个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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