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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口岸:全国第一个“一地两检”口岸

作者:高岭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6-07 人已围观

所谓“一地两检”,即深圳海关和香港海关在同一座大楼内办公,一条黄色的线,将两地海关的监管区域隔开。而为了发挥“一地两检”这项优势,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首次合作建立了“通关事务协调中心”和“反走私协调中心”合作互助项目。在“两个中心”合作互助项目框架下,内地、香港两地海关定期或专项开展通关事务协调和反走私合作,交换信息,合作办公。今天,深圳湾口岸已成为深圳西部往来香港最为便利的通道,而“两个中心”也开创了内地海关与香港海关合作互助新模式。
 
2007年7月1日11时45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陪同下,乘坐汽车驶过深圳湾公路大桥,彩带飘落,标志着深圳湾公路大桥正式通车。胡锦涛和广东、香港的政府官员及深圳湾口岸建设者代表一起登上主礼台,为深圳湾口岸开通剪彩。
 

▲乘坐的专车以冲彩带的方式为深圳湾口岸开通剪彩
 
2008年春天,时任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第一次视察深圳海关时,就专程来到深圳湾口岸,并对内地海关和香港海关首次合作建立的“通关事务协调中心”和“反走私协调中心”合作互助项目表示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次很好的创新,值得总结经验。
 
我是深圳海关学会副秘书长,对深圳湾口岸“一地两检”制度曾经做过调研,有比较深切的了解。一位参与办公室筹建工作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早在1991年香港回归之前,为缓解日益增长的深港经贸物流给已有关口造成的通关压力,深圳就提出了在深圳湾海域建设深港西部通道的设想,深圳市政府在1996年就成立了深港西部通道工程筹建办公室。”2000年深圳湾公路大桥的建设模式敲定之时,深港就在一定程度上达成“深港双方共同建设,以粤港分界线为界,各自投资,共同建设,各自管理,各自拥有”的合作原则。
 
2004年,广东省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举行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将深港西部通道的名称定为“深圳湾口岸”,同时为了适应粤港两地经济发展及对外交往的需要,粤港双方认为新口岸将尝试以“一地两检”的形式通关。深圳湾口岸将实施“一地两检”制度,即内地、香港两地进出境执法机关集中于同一地点办公执法,两地人流、物流车辆只需在同一区域内检查证件及办理清关手续,便可顺利过关。
 
深港通关合作框架下的“一地两检”模式的内容如何?究竟如何运作?并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没有任何先例可循,而且深港法律、法规存在差异,涉及的深港双方部门多,沟通协调事项复杂。当时大家都感觉到面临着“三座大山”:一是任务重;二是时间紧;三是涉面广。当时参与合作项目的深圳海关工作人员以及深圳湾海关筹备组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办法总比困难多。”据一些当年参与深圳湾海关筹备工作的老同志回忆:“没有经验借鉴,就一个小点、一个小点地探索,由点及面;没有先例可循,就一次又一次地与香港海关召开会议,进行磋商,不厌其烦地讨论、改进、完善,寻找解决办法。当时简直是没日没夜在工作。项目组同志分工协作,兵分几路,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去沟通协调,每天晚上,大家还要再聚集起来提问题、想办法,第二天再带着解决办法去相关部门协调。”
 
如何利用好这一口岸新体制优势,进一步深化深港两地海关更深层次的合作与互助关系,也成为深圳海关要研究考虑的问题。时任深圳海关关长邹志武指出:“远期目标是深港双方能够互认查验结果,实现通关信息共享,查验设备生成查验图像共同分析、结果互认,组建反走私信息交换中心,联合打击跨境走私等多方面合作。”
 
当时,香港回归祖国将届十周年。2006年9月,深圳海关和香港海关在会谈中达成共识,决定从为2007年香港回归十周年献礼的高度,以深圳湾口岸启用为契机,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加强行政互助合作。2006年10月20日,时任深圳海关副关长吴荣昌会见香港海关助理关长周广一行,共同审议了深圳海关起草的合作备忘录及项目安排附件。11月初,深圳海关将有关协议文本和附件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审核,并与香港海关作了进一步沟通和修订后,拟文向海关总署监管司作了请示。
 
2007年1月15日,“第七次粤港海关口岸通关效率业务小组研讨会”在深圳海关召开,香港海关就深圳湾口岸合作提出了“通关事务协调中心”和“反走私联合指挥中心”的概念,双方同意以此为主线修订合作文本,并决定以此为中心制定具体操作细则,作为备忘录的附件。2007年1月17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召开了“研究落实第七次粤港海关口岸通关效率业务小组研讨会”,把“讨论深圳湾口岸草拟合作文本”列为正式议题,进一步修订合作文本。在不到1年的短短时间里,深港双方进行了10次技术和管理层面的磋商。
 
经过10次的反复磋商,使得粤港合作互助项目愈加完善。最终在2007年6月28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与香港海关在深圳签署《内地海关、香港海关开展深圳湾口岸合作互助项目备忘录》,成立深圳湾口岸通关事务协调中心和反走私协调中心,并以此作为平台和渠道,制定具体合作互助项目操作细则,包括减少重复查验、交换通关动态信息、加强查验设备分析协作、联合反走私4个项目。
 

▲深港海关工作人员开展查验结果互认工作
 
项目建设者秉持着“办法总比困难多”这种坚持,使得“两个中心”互助合作项目于2007年7月1日深圳湾口岸开通之日起顺利实施。2007年7月10日,在此互助合作项目框架下,两地海关在深圳湾口岸进行了第一次历史性地会晤。
 
作为全国第一个采用“一地两检”通关模式的口岸,作为香港回归十周年的献礼工程,深圳湾口岸为两地居民、货物出入境,为两地监管查验部门的协作都带来极大便利。8年来,“一地两检”查验优势愈发凸显。经深圳湾口岸验放的出入境旅客、车辆每年都在大幅上升,日均客流量已接近11万人次,高峰时超过14万人次,日均车流量也已超过1万辆次;口岸连续3年税收翻一番,海关年征收税款已超过177亿元人民币。“两个中心”自启用至今,内地和香港双方举行定期和专项会晤70余次,开展联合行动21次,大大提高了两地海关的办事效率。
 
深圳湾口岸的“一地两检”模式,具有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社会等多方面的深远意义,对将来中外边境口岸模式的探索意义更为深远。它将香港的检查机构搬到深圳的地界上来进行,这既是粤港之间跨境海关体制合作创新的典范,也使香港原来的英国式口岸通关模式与深圳的中国通关模式相互融合,相互借鉴,然后辐射到全国。而内地、香港海关双方建立的“通关事务协调中心”和“反走私协调中心”合作互助项目,也成为“一地两检”在深圳湾口岸的最大亮点,更是开创了内地海关与香港海关合作新模式。这一模式加强了两地海关合作,促进商贸通关便利化,对提升泛珠三角口岸通关效能、树立泛珠三角海关新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作者:高岭,深圳海关学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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