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 > 文化事业 > 文化作品 文化作品

扫码关注

婚姻(四)

作者:张建全 来源:那时深圳爱情 责任编辑:manman 2024-10-23 人已围观

时间改变一切,尤其是人与人的情感。

当 21 世纪前 20 年即将结束时,尹小洁在一个黄昏时分,突然收到于刚去世的噩耗——他在刘艳位于宝安路的家的小区棋牌室,因赢钱而大喜,因大喜而突发心梗去世。这时于刚 57 岁,尹小洁 47 岁。
 
牌桌上的人打电话给 120,市人民医院的救护车还没有到,于刚就停止了呼吸。
 
尹小洁当天中午时还接到过于刚的电话,他说公司中午开股东会,有聚餐,散场后他就回家,尹小洁没想到这个电话成为夫妻最后的道别,更没有想到于刚在刘艳家楼下告别人世!其实,于刚表面上与刘艳是同事,实际关系地球人都知道。不过由于尹小洁有了孙书成,虽然孙书成远在上海,她早就懒得干预于刚和刘艳的破事了。
 
不过近两年来,于刚的行为有所收敛,有些举动还令尹小洁暖心起来。于刚在自己心脏病日渐严重后,身体就明显地在走下坡路了。也许是因为力不从心,他由过去的真野男慢慢地变成了现在的准宅男。他开始分担尹小洁的家务,家里偶尔来了朋友,他还会进厨房做一道拿手的姜葱炒肉蟹,只是烟酒戒一回,复一回,再戒一回,再复一回……
 
而只要于刚的烟酒照旧,他就不可能与尹小洁那方面的生活得到优化。再加上于刚身体有病,夫妻那方面的生活也就基本中断了。好在两个人在外都有了补充——尹小洁听人说,刘艳虽然年轻漂亮,但烟龄可不小,酒量更有 “深圳无敌”的名号。想必于刚与刘艳“那个”时,两人没有障碍;而尹小洁每年与孙书成基本上也保持了一季度一约会的频率。“我们是季会夫妻!”这是孙书成激情当中的甜言蜜语。
 
于刚知道不知道尹小洁的秘密呢?尹小洁不知道,只是在她不再干涉于刚与刘艳的“工作”关系后,甚至对于好心传言者说于刚与刘艳怎么怎么时,她还替他们俩打圆场呢!于刚似乎也感受到了尹小洁的大度,转而对妻子也给予了对等的自由与尊重,甚至主动对尹小洁说:“孩子如今上寄宿中学了,你就多培养些个人爱好吧!多些交际,人生苦短呀!”
 
于刚这些话还真不是虚情假意。有一次孙书成坐的士送尹小洁回家,她一下车,却意外碰见于刚在小区门口与一保安聊天,而孙书成也懵懂地站在的士车门一旁。
 
“啊,这是我老公!”尹小洁急中生智,直接给孙书成介绍说。
“这位是王雅老公单位同事,与我拼车回家!”于刚大方地与孙书成握手寒暄一句后,孙就转身上了的士走了。

于刚岁月静好一般,接过尹小洁手里的塑料袋。那是她在一家烘焙店买的杂粮无糖面包。
“你以后只能吃粗粮了,有助于控制血糖!”尹小洁边走边说。
“还是老婆关心我。”于刚温情脉脉地答道。
…………
 
当于刚公司的人安排好于刚的葬礼,尹小洁才从崩溃的边缘回过神来。她突然觉得,于刚原来是她生活的支柱,也是这个家的支柱。他这一走,把原来那种男人挣钱养家、女人勤俭持家的生活模式给打破了。一个家没有了养它的经济来源,妻子没有了丈夫,儿子没有了爹,顷刻之间,她与儿子就成为别人口中的孤儿寡母。
 
于刚生前的人缘好,他所在的公司三个股东集资为他在盐田华侨公墓买了墓地,举行了隆重而肃穆的安葬仪式。

公司股东会还与尹小洁签订了退股协议。按此协议,尹小洁可以在三年内,收到 2000 余万元现金。在清理于刚工资卡账户时,银行清单显示,于刚近三年转账到刘艳名下的钱款有 100 多万元。
 
“可以委托律师讨回来的!”王雅给尹小洁支招,但尹小洁却摇头拒绝了。
 
尹小洁在清理于刚的房间时,发现那只据说现在市值高达 10万元的紫砂壶下面,压着一封信——

小洁:我的好老婆!

我知道我的病相当严重,我可能随时出意外。如果老天爷让我短寿,我也只能笑对天意了。这些年,你把儿子培养成大学生,为我们老于家立下了汗马功劳。我心里是感激你的。我在公司的股份,值 2000 万,我已给股东会留有遗嘱,届时全归你继承。
 
我承认我对婚姻不忠,但我没有办法,我改不了烟瘾酒瘾,也改不了婚外情的瘾!我知道是我不对,但我请求你原谅,替我保密,为我在儿子心目中的形象打些掩护。儿子爱干净、讨厌烟酒,还有许多方面都随你,我其实高兴。俗话说儿子像娘,命好寿长。我祝福你们娘俩!
 
我其实早就知道你与上海孙先生的关系,但我没有理由不接受。我不想简单地用道德解释所有的情感问题。如果出轨是错,那先错在我,我又怎能自己站在错误的“河边”,而把后来过河、与我站在同一个岸边的你推开呢?这样也好,我们互不相欠,我由此减轻了精神上的负疚感。
 
如果我走了,我倒希望你们修成正果。人生苦短,有人陪你到老,无论什么形式,我也是欣慰的……
 
尹小洁读着读着,眼泪就流了下来,她仿佛此时此刻,才认识了一个全新的于刚。此时此刻,她心里的爱与恨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甚至是不断反转变幻的。

很赞哦! ( )

上一篇:婚姻(三)

下一篇:婚姻(五)

评论

0

搜一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