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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审判与执行之刑事审判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3-30 人已围观

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法院的重要职责。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212件,判处30480人,同比分别上升10.7%和11.1%。
 
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和涉黑案件808件。对严重危害市民生命安全的暴力罪犯,依法从重处理,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对从重判处的林道雄等2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维持。严厉打击盗窃、毒品、醉驾等多发性犯罪行为,从重惩处惯犯、累犯、团伙作案分子、流窜作案分子,审结此类案件12340件,占一审刑事案件总数的55.6%,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惩各类腐败犯罪。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行贿受贿一起惩,共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6件、行贿犯罪案件46件,同比分别上升86.3%和84%。依法受理光明“12·20”滑坡事故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香港中旅集团原总经理王某廷受贿、贪污案,南方航空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司某民受贿案。通过审判,彰显从严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对人民群众关切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从重打击,顶格惩处。共审结制售假药劣药犯罪案件217件,同比下降71.9%;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55件,是2015年的3.7倍。依法审结周某光等20人生产、销售“病猪”“死猪”案,20名被告人全部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依法审结杨某明等10人生产、销售掺杂有毒有害增白、增重成分的食品案,努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深圳市打击整治骚扰信息常态化工作机制的通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骚扰信息问题,从源头预防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9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1件,对许某等18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庭审进行全国电视直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审结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案件138件,是2015年的3.9倍,及时为受害群众办理经济损失退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不受侵害。
 

▲ 2016 年 9 月 27 日,广东省全国、省人大代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题视察座谈会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冯致荣 摄)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罪犯与保护人权相结合,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2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持依法赔偿原则,决定相关机关给予申请人国家赔偿29件,赔偿金额631万元。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程序,实行人民陪审员参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裁前公示及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对1766名罪犯予以减刑,促使罪犯改过自新。

▲ 2016 年 12 月 12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主审减刑假释案件。
(冯致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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