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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河口,收放不易

作者:杨黎光 来源:奔腾的深圳河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12 人已围观

在长岭村西南,沿着深圳河顺流而下,行不多时便是另外一个“过境耕作口”—罗芳过境耕作口。其所在地罗芳村,即今天的罗湖区黄贝街道罗芳社区。
 
这是深圳河三岔口东侧小冲积平原上一个颇有岁月厚度的自然村落。史载,罗芳村始建于元末,因罗、方二姓聚居而成,故而合二姓为村名曰“罗方”。此后,侯、陈、姚、张四姓陆续迁入。罗芳村村名历史上多次出现同音异字的情况,清嘉庆本《新安县志》称其为“罗坊”,20世纪20年代的《广州日报》称之为“螺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的文字材料多用“罗芳”一名,并沿用至今。
 
今天的罗芳村已“名不副实”。罗芳村的户籍人口中,只有侯、陈、姚、张四姓,其中陈姓为第一大姓。创村二姓中的方姓,因子嗣不盛,至清代其香火已不传;改革开放后,村内仅存两座罗姓祖居,并无罗氏后人定居—作为曾经的罗芳村创村第一大姓,他们的后裔到底去了哪里?
 
答案非常梦幻:在困苦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他们成群结队地偷偷穿越深圳河,然后在河对面的香港新界打鼓岭脚下自己的自留地上聚落而居,再建了一个村,名字也叫罗芳村。
 
香港罗芳村又叫绞竂村,所谓“竂”,其雏形正是当年罗芳村民过境耕作时,用茅草、竹木搭建起来用于农忙时节休息、临时过夜的小棚屋。这个竂字,很传神地揭示了香港罗芳村短短数十年的形成历史。
 
一条深圳河,两个罗芳村,这种举世罕见的现象只能出现在一个绝无仅有的特殊年代。1950年代末至1970年代末,在社会现实的逼迫下,广东省委、宝安县委一次又一次尝试着“开放河口”,但一波波的外逃风潮,又一次次把打开的门缝砰然关上。
 
1957年春,粤北水灾,大批灾民南逃。一时间广州、深圳一带压力增大,偷渡外流风潮悄然抬头。
 
当时,粤港两地实行对等限制入境。如果广东方面严控这些偷渡者,就会出现让以陶铸为首的广东省委左右为难的局面,即“本来香港殖民者限制入境是人民与香港殖民者的矛盾,反而造成我们与人民群众的矛盾尖锐化”。
 
6月,时任宝安县委书记王志向广东省委呈递报告,认为应该对这些人从宽对待,报告还提出一个建议:“目前国内尚不能完全消灭灾荒和失业,我们既然不能包起来,去香港打工这条路就不应该堵死。”
 
广东省委很快肯定了这个报告,决定放宽出境赴港政策,允许宝安县群众自由选择沿边、沿海的适当地方出境打工,进行小额贸易。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内地第一次对出境赴港实行“放宽”政策。广东省公安厅接着列出的放宽范围更包括“珠江口以西靠近澳门地区,包括广州、佛山、珠海等11个县市”。
 
由于保密措施不够严密,消息提前泄露,使得“放宽”政策未能有序、平稳、有针对性地展开,广东省内各地群众短期内蜂拥汇集至宝安,导致当地秩序大乱。两个多月时间里,内地外流香港劳动力多达6000余人。
 
面对深圳河对岸短时间内涌过来的滚滚人潮,港英当局迅速表态反对,英国政府还向北京发出“照会”。中央政府因此要求宝安县委从速反映情况。就这样,仓促间抛出的“放宽”政策在施行不到4个月后就被无奈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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