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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和研究“私营经济”的全国第一篇硕士论文

作者:郑炎潮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1-11 人已围观

改革开放初的1982年,我在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论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及其发展》中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理论。时任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专程听取了我的研究成果汇报。根据《中国改革》(2004年第1期)、《南方日报》(2008年1月21日)、《新京报》(2008年3月6日)、《广东改革开放先行者口述实录》(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10月第1版)、《雷区1988——中国市场经济理论的超前探索者》(广东经济出版社2012年8月第1版)、《南方》(总第187期)及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2008年的报道和相关分析,我是在全国第一个提出将以私人财产和雇工经营为基础的经济称为私营经济的学者。
 
我是在我国恢复研究生考试制度后,成为华南师范学院(现华南师范大学)首届经济学研究生的(1979—1982年)。
 
1979年,中央为了解决大量回城知识青年就业问题,打破长期不允许个体、私人经济存在、发展的状况,当时政策允许发展个体经济,规定雇工不超过8人的可以发展,超过8人的不允许发展,其主要理论依据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又靠近港澳,华侨众多,港澳同胞和华侨有钱支持广东的亲戚朋友发展个体经济,因而广东个体经济迅速发展。在发展中,大量个体户的雇工人数实际上超过了8人。如高要县的陈志雄,承包了几百亩鱼塘,中央来调查,发现雇工已远远超过8人,达几十人。这样,有记者报道说,广东已在搞资本主义。超过雇工8人的业主是不是剥削者?到底应不应让超过8个雇工的企业存在、发展?如允许存在,应是什么经济成分?不仅在广东争论着,甚至引发了全国报纸大争论。我很关注此争论,并参与了争论,在一些报纸上发表了认为陈志雄雇工经营不完全是剥削,应该让其存在发展的文章。这影响和决定着我后来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选题。
 
经过研究后,我认为,改革开放的核心问题是所有制问题,是如何打破公有制经济的一统天下;不但要吸引港澳台经济和国外经济来发展,更要允许国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而重点是要允许雇工超过8人的经济发展。基本思路初步形成后,1981年我将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定为《论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及其发展》,主要研究各种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发展趋势,重点是研究雇工超过8人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趋势。经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尤其对广州和全国近10个城市雇工超过8人的个体经济调查研究,1982年年初完成了研究生毕业论文初稿。
 
毕业论文初稿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所有制经济改革、集体所有制经济及其发展、社会(股份)联合经济是一种新的公有制经济、应全面地认识个体经济的发展趋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以及合营经济等。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一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体经济发展为私营经济的必然性;将以私人财产和雇工经营为基础的经济,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不能一下子消灭私有制;私营经济应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经济成分。
 
初稿写成后,将毕业论文初稿交给了我的两个导师征求意见,他们看后向我提出劝告:你这篇论文提出“私营经济”这个新概念,从马克思原理来讲,社会主义是不允许的;从中央政策来讲,突破了8个雇工的规定,政策也是不允许的。你这篇论文,将来拿去答辩,可能难以过关,你就毕业不了,这是个大问题。其他都没问题,“私营经济”这一章,最好把它删除,或不提私营经济。
 
为了使论文能够答辩通过,我想对初稿进行修改,删除私营经济一章,但改不下去。因为这一章是论文最精华的部分,当时还没有人提出私营经济这一概念,是我自己最早提出来的,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趋势,我不想把社会的需求和自己长期研究的一个亮点删掉,但又怕不能毕业,将来找不到工作,非常苦恼。
 
1982年2月,我听人讲,省委书记任仲夷对雇工超过8人的个体经济发展非常关心,希望学术界和研究机构研究这个问题,提出对策。经过考虑,我将研究生毕业论文初稿中关于私营经济的部分,定题为《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打印出来,贴了8分钱邮票,寄给广东省委书记任仲夷。当时我的心态是,反正这是我的研究成果,既然任书记关心这件事情,就寄给他,看有什么反响。其实我是不抱任何希望的,一个省委书记,怎会关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研究生的论文?论文寄出后,也没当回事了。
 
没想到,奇迹发生了。寄出论文后大概不到一个星期,3月初的一天,学校研究生部办公室告诉我说省委书记任仲夷打电话找我没有找到,留了联系电话号码,让我今晚一定跟他联系。当天晚上,我按他留的电话号码打过去。任书记接通电话后说,他已收到我寄给他的论文,约我明天下午3时到他办公室谈谈私营经济问题。我答应了。
 
第二天下午3时,我到了省委任书记的办公室,他一看到我,就离开了办公桌,双手紧紧握住我的手说:“炎潮,你的论文我收到了,看了好几遍,你提出的私营经济概念非常好,提出的对策也可行,解决了雇工超过8个这个极有争议的问题,论文写得很好,今天我们深入谈谈私营经济这个问题。”他让我先谈写这篇论文的背景,做了怎样的调查,私营经济这个概念是怎样提出来的。
 
我把研究生毕业论文的调查研究撰写情况简单讲了后,详细地讲了对个体经济调查研究情况和关于私营经济概念的提出:我对广州发展较早的、影响较大的个体户“太爷鸡”高德良、制鞋“何植记”何炳、“容光小食店”容志仁等10多个个体户进行调查研究,他们都强烈要求突破雇工8人的限制,才能扩大规模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应将超过8个雇工的经济称为私营经济,作为一种独立经济成分,不限制其雇工人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私营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经济;等等。任书记表示赞同,认为个体户要做大,但是现有政策在束缚,必须制定新的政策才能发展。
 
任书记问:“你这些问题,是现在实际上遇到要解决的,在理论上怎么考虑呢?马克思关于8个雇工的规定怎么考虑呢?你文章写到了,但是这个问题没有展开,你是怎样考虑这个问题的?”我说:“马克思的理论值得我们重新思考,所有东西都是活劳动创造的,不一定合理,企业生产的东西,不完全是雇佣劳动创造的,管理者也是劳动,也创造财富和价值;业主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也创造财富,他们的收入不完全是剥削;如果完全按马克思理论,我们允许超过8个雇工的私营企业发展,是没有理论依据的,所以,我们要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要进行理论创新。”任书记说可以考虑。我又将我的理论依据展开讲了一下。
 
他听完后说:“你这篇论文,我看了好几遍,今天听你这么一讲,我心里更有底了,我也为这个问题苦恼了好长时间,这个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不让它发展,就会压制很多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先进企业,但如果理论上说不清、政策上处理不好,可能会引起人们极大的争论,使改革开放受到很大的阻力。你这篇论文,理论、依据、政策都讲得很清晰,非常好。如果我们还限制超过8个雇工经营发展,我们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先行一步就无所作为了。既然中央给我们广东先走一步的政策,广东就先试,将来全国怎么推行再说吧!你的理念,私营经济,我认为很好,就把它定下来,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经济,初级阶段,就让它发展,至于将来,以后再说。今天找你来就谈这事,是想借你论文的概念、思路,制定我们广东省先行一步的政策,有机会去北京,向中央报告广东省个体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私营经济的理论和对策。”
 
最后,任书记还勉励我:“在中国,搞研究、做学问,要突破传统观念、理论,是有风险的。但如果固守旧的观念、理论、政策,我们就不要改革开放了。所以,不管怎样,你将来还要搞研究,就要认定自己的方向不动摇。”这成为我长期坚持私营经济研究和改革开放理论创新的座右铭。谈到下午5时多,任书记说有急事要处理,让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雷宇跟我再谈。雷宇和我谈了半小时左右。
 
华南师范学院的领导听到省委书记任仲夷接见了我,都很高兴,导师也很高兴。导师仅要求我对论文初稿进行压缩修改,再没有要求删除私营经济的内容,我也基本上保留其内容提供答辩。广东学术界流传着省委书记与我会谈私营经济问题的事情。我的研究生论文答辩顺利通过,被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我寄给任仲夷书记的论文《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经济》,原文先在华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通讯》(1983年第5期)发表,后又在《体制改革探索》(1987年第3期)公开发表。
 
广东省在全国先行一步,制定了鼓励扶植雇工超过8人的私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接着,全国各地都承认、支持雇工超过8人的私营经济发展。雇工超过8人的私营经济在全国迅速发展起来。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这使私营经济从理论、政策转为法律,拥有了合理、合法性,大规模地发展,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郑炎潮,1979—1982年为华南师范学院经济学研究生,1982年9月后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从事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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