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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市场资源深港特色化

作者:王京生 来源:《创新市场论》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12 人已围观

1.共建落马洲科技创新中心
2017年伊始,深港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深圳、香港两地将在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建设香港最大的科技创新园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引导和聚集国内外优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进驻园区,推动“港深创新及科技园”成为科技创新的高端新引擎、深港合作的战略新支点,共同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深港创新圈"。港深双方合力打造深港创新走廊,着力拓展河套地区周边配套区域北连深圳南山科技园,南连古洞北科研发展区和香港科技园。加快深港科技合作,目前累计联合资助深港合作项目77项,双方共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

2.深港科技创新单边资助制度
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18〕3号)提出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融合,鼓励香港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相关科技计划。且新增类别允许资助资金跨境使用,以促进科研资金便利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融合。"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包括四类:深港联合资助项目(A类)、深圳单方资助的深港合作项目(B类)、深圳单方资助的委托研发项目(C类)、深圳单方资助的香港研发项目(D类)。其中,B类、C类、D类均为新增项目。

新增类别允许资助资金跨境使用。其中,B类项目由深圳申请单位提出申请,香港申请单位作为合作单位,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可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两地开支。C类项目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向深圳市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公开征集并评核确定委托研发课题,并向香港申请单位发布,由香港申请单位申请承担。D类项目由香港申请单位独立提出申请。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香港申请单位账户,可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两地开支。

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可归香港课题提出方所有。在资产及知识产权归属上,C类项目和D类项目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设备购置产权和收益均归香港申请提出方或香港申请单位所有,同时要求须授权深圳市政府部门和非营利机构无偿使用,并承诺相关科技成果优先在深圳市产业化。

3.创新深港人才交流与执业制度
建立了深港人才常态交流机制。前海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香港高校等合作,实施了“深港(前海)公职人员交流计划”和“香港大学生前海实习计划",先后安排3名香港公务员、2名前海干部双向交流,安排600多名香港大学生在前海实习。聘请20多名香港知名人士担任前海人才顾问和前海规划建设、金融等咨询委员会的委员。

创新深港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一是降低港澳专业人士执业门槛。通过资格认可、考试互免、合伙联营、港资工程项目试点等特殊机制安排,先后制定香港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社工、房屋经理,以及香港建筑、结构、屋宇装备、工料测量、园境、建筑测量等专业人士在前海执业的办法措施,降低准入门槛,让香港专业人士能进来。前海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展局共同签订《在前海试行香港工程建设模式合作安排》,并在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和合作领域,已有137家香港工程企业纳入前海专业机构名册,建设领域专业人士经备案后可在前海执业从业。

“市场”“规则”“开放”是深圳双创新趋势的关键词,其中最重要的是主导生产关系的市场规则的建立与完善。经历了创新者培养、创新行为互动,旧有规则不断被挑战,代表新规则需求的市场力量不断壮大,对规范生产关系的诉求更加强烈。以知识产权相关规则及其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为代表的制度体系建设,正在成为双创的核心内容,也将引导创新活动的内容、方向与质量。深圳双创实践引领一场在创新领域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变革,由此引致的新的文化增量,将进一步增强中国创新自觉、自信、自强,推动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组合,为全球创新体系和格局的变革提供来自中国的经验。

参考资料:
王丰. “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出台[OL]. 新华网,[2018-07-10]. http://www.xinhuanet.com/2018-07/10/c_11231054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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