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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不讲理?

作者:周文丽 来源:《营商环境微视角:商事登记首代谈》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29 人已围观

此前在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接待了从上海远道而来的一个办事人员。

这个办事人员说,企业从深圳迁出之前已经拥有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原来使用的注册登记号已经不再使用了,可是这两个号同时属于他们企业,让我们出个证明。

这时候,我说,其实上海当地可以通过互联网上的公示平台和各地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上的公示平台就能够确认这两个号同时属于他们企业,为什么还要开证明呢?

他说不行,一定要开这个证明。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窗口给企业出具的变更通知书也只显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注册登记号都没有。这事讲起来得从2015年7月1日深圳多证合一改革开始。那一天,深圳率先实行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每一个企业都对应着一个国家统一赋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如同人的身份证号码一样,一般伴随终身,不会改变。以前执照上用的注册登记号,会因为企业迁出某一个城市而发生改变,也会由于当地注册登记的改革,发生改变。但使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这个号码就稳定了,基本不会改变,如同你我一样,名字可以变,但身份证号码一般是不会改变的。既然政府部门自己不查,让窗口来出证明也得出啊,因为进投诉室也是很难受的(虽然我常被叫去)。

我让同事在登记系统内确认该企业原来使用的注册登记号之后,给企业做了一个说明加盖了一个业务专用章,这种小的需求是时常会发生的。当然证明“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不见得一时间就会消失殆尽,还会时不时地冒出来,数量估计也不会少。

出于职业敏感,我让同事们查一查外网公示的网站。将政府的信息公示平台和民营的企查查来比较,发现企查查的内容更丰富一些。可能民企做市场确实比政府做市场来得更投入,做得更细致。虽然如此,老百姓看企查查之后还是觉得不靠谱,这个时候他们会有进一步的需求,还会到政府的网站来查询。

2018年,一个北京的企业迁入深圳,我们发现在国家工商总局(现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网站上竞没有它,在河北省的公司网站上也没有,最后在北京市工商局(现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门户网站上找到了这个企业,搞得我们虚惊一场。因为这毕竟是深圳市政府签约引进、获得市长批示的一个企业,在网站上查不到相关的信息,确认不了档案内的某项信息,我们还真有点儿紧张。

看来公示问题是一个大问题,而公示项目信息的全面性,也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有公示,如果能从政府信息公示平台确认的信息,还不厌其烦地让我们开纸质的证明材料,这也是一个令人烦恼的问题。

要么说,窗口服务,内涵真是大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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