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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稀里糊涂地被报了名

作者:周文丽 来源:《营商环境微视角:商事登记首代谈》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29 人已围观

有一个已经从企业离职的财务负责人前来窗口诉求,要求做变更。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这个人已经离开了供职的企业,但是这个企业当时在设立的时候把他申报成了财务负责人,而现在这个企业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个人怕连累他个人的信用,因此要求变更。

关于个人信用问题,这话得从头说起。在2015年7月1日,深圳启动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也就是说由工商登记窗口负责采集多个部门的信息同步传输到其他部门,一次受理代替其他部门的受理,一处审核代替其他部门的审核。这些改革是方便了申请人,但是在采集信息的时候,有些企业不太慎重,不理解申报信息的法律意义,有时候是随意填报的。比如说对干税务那块的信息,我们需要申报一个财务负责人:对于社保的信息
我们需要申报一个社保联系人。这种负责人或联系人的产生,企业无需去经过一个法定的程序,这就使得很多人并不知道企业在申报信息的时候都填报了什么,具体办事的人,自己就把张三或李四,或者王五给填报上去了,这就为将来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埋下了伏笔。比如财务负责人重不重要呢,财务负责人很重要,当这个企业偷税漏税或者被税务立案稍查的时候,财务负责人是负有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不论是你投资过哪个企业,还是你的朋友投资过哪个企业,你都需要密切注意一下外网公示的信息,如果违背你个人意志,同时并不是你真实意思表达的信息,你就要特别注意并及时申请更正。

刚才说的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那就必须要到税务局申请变更财务负责人,工商部门只管初始采集,不管后续变更。并且这种财务负责人变更也是由企业提出的,企业也得配合才行,要不也愁死人。政府改革是为了方便申请人,但是其实更方便申请人的事,是尽可能地提示不诚信填报所涉及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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