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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事清单,你看得懂吗?

作者:周文丽 来源:《营商环境微视角:商事登记首代谈》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29 人已围观

深圳市重磅引进一个优质企业。这个企业从北京启程来一趟不容易,很多材料需要远程沟通。在将所需的材料告知企业的时候,我发现清单上描述的语句,如果不是长期搞注册或者是干我们这行的人,确实有点儿难懂。总感觉政府部门外网公示的一些办事指南和服务指南,如果只是自己写自己看得懂的话,那么其实服务性是不够的。我跟我的同事说,你把这个清单改成接地气的话,果然改前和改后完全不一样。

请看迁入本市所需材料政府版清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公司迁入本市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在申请书中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编号。
6.原公司登记机关移交的经封存的公司登记档案原件。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修改后迁入本市所需材料接地气版: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这个申请书其实就是申请表,可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下载,也可以到窗口领取)。
2.经办人身份证明(窗口留存复印件1份,验原件)。
3.你们公司关于迁入深圳的决定(本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公章)原件1份。
4.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一般章程中都有地址和名称的描述,现在改了,改成什么样,叙述一下,然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备注:如果执照被当地登记机关收了,封存在公司登记档案里寄过来了,则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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