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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拍卖会:内地第一次营运车牌公开拍卖
作者:熊和平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6-12 人已围观
1988年9月28日,深圳市政府以竞投的方式出售140个小汽车营运牌照,成交额为2716万元。把营运牌照作为特殊商品进行拍卖,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改革的尝试,在内地尚属首次。当年的士营运牌照拍卖,成为深圳开内地先河的重大改革举措之一。
▲1988年9月28日,深圳市首次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拍卖会现场
把营运牌照作为特殊商品进行拍卖,意味着计划经济无偿占用营运牌照制度在深圳的结束,这是城市公交运输管理体制的改革尝试。《南方日报》、深圳《晶报》等多家媒体对此多有报道,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深圳,一个城市的奇迹》一书中亦有记载。
1988年,拍卖的发起人、已故首任深圳市运输局局长孙祯生前接受采访时,曾详述过深圳出租车营运牌照拍卖的原因和背景。
1984年深圳只有6辆的士,起步价6元,生意热得烫手,出租车司机成为深圳最先富起来的人群之一。人们一旦得到出租车的经营权,就如同抱上了一个金娃娃。交通主管部门照葫芦画瓢,按惯例行政审批,无偿使用。到1988年,这种行政审批、无偿使用的出租汽车,包括中巴、小巴、的士达到2200多辆。
随着特区建设的发展和旅游业的兴旺,出租小汽车运力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各运输企业纷纷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要求增加运力。孙祯在1985年上任深圳市交通办主任后,发现很多人为得到出租车营运牌照,托关系、走后门,影响不好。孙祯要求对此进行了调查。此后发现,一些拿到出租车经营证的人倒卖证件牟利,出让费竟高达数万元。
如何用经济手段调节这种市场行为?1987年,孙祯听说香港出租车利用拍卖牌照方式取得营运资格,就带队前往香港考察。考察后,他下决心将这种管理模式移植过来,但深圳与香港相比,两地居民收入不同,的士供求差异很大,香港已趋饱和,深圳却还有很大空间。
面对这种状况,市政府要求交通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一是尽快增加运力,二是要打破常规,大胆改革,必要时可借鉴香港的做法,实现出租小汽车牌照有偿使用。
经过深思熟虑,孙祯决定用货币手段,对的士市场进行有计划的调控。具体操作方法是“限批限量,价高者得”。限批,就是一次竞拍的牌照数量,必须到达一定批量,让有实力的公司整体竞拍购买,便于日后管理;限价,即定出最高价格,让拍卖价定在合理范围内。拍卖时,将预先制定的“最高限价”和“最低批量”这两个数字密封,交给拍卖师和公证人,即一旦达到最高限价时,拍卖师手起锤落,一锤定音。
当时的的士经营权拍卖实际是经济计划、市场调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相结合。这一举措,杜绝了市场行为中的腐败。牌照拍卖,公开、公平、公正,腐败行为无隙可乘。
出租车牌照有偿使用,这在国内是没有先例的。为此,深圳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分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实行出租小汽车有偿使用是一项大的改革,没有现成的方案,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必须先进行认真研究,详尽讨论,多方听取意见,然后才制定相关政策、方案。
1988年9月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营运小汽车牌照有偿使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办〔1988〕1024号),通知指出:为保证企业公平竞争,发展商品经济,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的营运小汽车牌照(即营运小汽车指标)实行有偿使用制。营运小汽车牌照有偿使用的改革,由市政府交通办公室负责。
1988年9月8日,深圳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营运小汽车牌照有偿使用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交〔1988〕75号),对报名参加竞投者的资格、审查小组的人员组成、竞投的程序、如何保证竞投的公平合理、如何保证竞投的顺利实施、拍卖现场的组织和中标者签订营运合同、投入营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营运车牌有偿使用采取公开拍卖或暗标方式竞投,凡在特区内注册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内联企业、个体联户和有特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均有参加竞投的资格;在营运小汽车牌照公开拍卖或招标竞投中买到营运车牌的企业、个体联户或个人,凭与市政府交通办公室签订的营运小汽车牌照使用合同书,直接到有关部门办理成立出租小汽车企业所需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购买车辆、车辆入户和参加营运等手续。
1988年9月28日,深圳市政府交通办公室在深圳会堂进行了深圳市首次营运小汽车牌照公开拍卖会,也是我国内地第一次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公开拍卖。
的士牌照经营权拍卖,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拍卖那天,时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的任仲夷来深圳调研,亲临拍卖现场,以群众身份在现场观看了拍卖会的全过程,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此次拍卖以28台为一批,采取明标明投、限价限批的办法,竞投者的资格范围是在深圳经济特区注册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内联企业、个体联户和有特区常住户口的居民。
台上,拍卖师神采奕奕,意气风发,因为他将落槌的,是中国出租车牌照拍卖的第一槌。台下,200多名竞拍者屏气凝神。拍卖从5万元开始叫价,举牌应价者此起彼伏,价格不断攀升。37轮报价,37轮竞拍,最后拍卖价达到19.4万元。拍卖会共拍卖营运牌照140个,深华旅游饮食服务公司、深圳市金田轻纺工贸公司、中国有色金属深圳仓储运输公司、政华贸易公司、深华汽车运输公司等5家企业中标,以543.2万元的最高价,各自投得28个牌照。
车牌拍卖是市政府交通管理职能机构逐步走向运用法律与经济手段进行管理的标志,市政府有意将以前无偿发放的车牌照逐步收回,重新以公开拍卖或按标竞投等形式发放使用,将车牌的无偿使用制改为有偿使用制,促使企业考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搞好经营。
的士牌照公开拍卖,使当时深圳的士牌照混乱的市场秩序得到整顿,打击了行业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特区早期经济建设增开了财源,也为其他兄弟城市营运车牌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作者:熊和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牌照管理科科长
▲1988年9月28日,深圳市首次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拍卖会现场
把营运牌照作为特殊商品进行拍卖,意味着计划经济无偿占用营运牌照制度在深圳的结束,这是城市公交运输管理体制的改革尝试。《南方日报》、深圳《晶报》等多家媒体对此多有报道,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深圳,一个城市的奇迹》一书中亦有记载。
1988年,拍卖的发起人、已故首任深圳市运输局局长孙祯生前接受采访时,曾详述过深圳出租车营运牌照拍卖的原因和背景。
1984年深圳只有6辆的士,起步价6元,生意热得烫手,出租车司机成为深圳最先富起来的人群之一。人们一旦得到出租车的经营权,就如同抱上了一个金娃娃。交通主管部门照葫芦画瓢,按惯例行政审批,无偿使用。到1988年,这种行政审批、无偿使用的出租汽车,包括中巴、小巴、的士达到2200多辆。
随着特区建设的发展和旅游业的兴旺,出租小汽车运力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各运输企业纷纷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要求增加运力。孙祯在1985年上任深圳市交通办主任后,发现很多人为得到出租车营运牌照,托关系、走后门,影响不好。孙祯要求对此进行了调查。此后发现,一些拿到出租车经营证的人倒卖证件牟利,出让费竟高达数万元。
如何用经济手段调节这种市场行为?1987年,孙祯听说香港出租车利用拍卖牌照方式取得营运资格,就带队前往香港考察。考察后,他下决心将这种管理模式移植过来,但深圳与香港相比,两地居民收入不同,的士供求差异很大,香港已趋饱和,深圳却还有很大空间。
面对这种状况,市政府要求交通主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一是尽快增加运力,二是要打破常规,大胆改革,必要时可借鉴香港的做法,实现出租小汽车牌照有偿使用。
经过深思熟虑,孙祯决定用货币手段,对的士市场进行有计划的调控。具体操作方法是“限批限量,价高者得”。限批,就是一次竞拍的牌照数量,必须到达一定批量,让有实力的公司整体竞拍购买,便于日后管理;限价,即定出最高价格,让拍卖价定在合理范围内。拍卖时,将预先制定的“最高限价”和“最低批量”这两个数字密封,交给拍卖师和公证人,即一旦达到最高限价时,拍卖师手起锤落,一锤定音。
当时的的士经营权拍卖实际是经济计划、市场调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相结合。这一举措,杜绝了市场行为中的腐败。牌照拍卖,公开、公平、公正,腐败行为无隙可乘。
出租车牌照有偿使用,这在国内是没有先例的。为此,深圳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分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实行出租小汽车有偿使用是一项大的改革,没有现成的方案,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必须先进行认真研究,详尽讨论,多方听取意见,然后才制定相关政策、方案。
1988年9月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营运小汽车牌照有偿使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办〔1988〕1024号),通知指出:为保证企业公平竞争,发展商品经济,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的营运小汽车牌照(即营运小汽车指标)实行有偿使用制。营运小汽车牌照有偿使用的改革,由市政府交通办公室负责。
1988年9月8日,深圳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营运小汽车牌照有偿使用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交〔1988〕75号),对报名参加竞投者的资格、审查小组的人员组成、竞投的程序、如何保证竞投的公平合理、如何保证竞投的顺利实施、拍卖现场的组织和中标者签订营运合同、投入营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营运车牌有偿使用采取公开拍卖或暗标方式竞投,凡在特区内注册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内联企业、个体联户和有特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均有参加竞投的资格;在营运小汽车牌照公开拍卖或招标竞投中买到营运车牌的企业、个体联户或个人,凭与市政府交通办公室签订的营运小汽车牌照使用合同书,直接到有关部门办理成立出租小汽车企业所需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购买车辆、车辆入户和参加营运等手续。
1988年9月28日,深圳市政府交通办公室在深圳会堂进行了深圳市首次营运小汽车牌照公开拍卖会,也是我国内地第一次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公开拍卖。
的士牌照经营权拍卖,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拍卖那天,时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的任仲夷来深圳调研,亲临拍卖现场,以群众身份在现场观看了拍卖会的全过程,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此次拍卖以28台为一批,采取明标明投、限价限批的办法,竞投者的资格范围是在深圳经济特区注册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内联企业、个体联户和有特区常住户口的居民。
台上,拍卖师神采奕奕,意气风发,因为他将落槌的,是中国出租车牌照拍卖的第一槌。台下,200多名竞拍者屏气凝神。拍卖从5万元开始叫价,举牌应价者此起彼伏,价格不断攀升。37轮报价,37轮竞拍,最后拍卖价达到19.4万元。拍卖会共拍卖营运牌照140个,深华旅游饮食服务公司、深圳市金田轻纺工贸公司、中国有色金属深圳仓储运输公司、政华贸易公司、深华汽车运输公司等5家企业中标,以543.2万元的最高价,各自投得28个牌照。
车牌拍卖是市政府交通管理职能机构逐步走向运用法律与经济手段进行管理的标志,市政府有意将以前无偿发放的车牌照逐步收回,重新以公开拍卖或按标竞投等形式发放使用,将车牌的无偿使用制改为有偿使用制,促使企业考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搞好经营。
的士牌照公开拍卖,使当时深圳的士牌照混乱的市场秩序得到整顿,打击了行业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为特区早期经济建设增开了财源,也为其他兄弟城市营运车牌管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作者:熊和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客运交通管理局牌照管理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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