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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合作化

作者:张雄文 来源:《潮卷南海——深圳风雨一百年》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05 人已围观

1955 年 7 月 31 日。北京。

会场装点简朴,却庄重而肃穆。全国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济济一堂,凝神望着主席台上侃侃而谈的毛泽东。62 岁的毛泽东额头发亮,精神矍铄,湖南口音依旧洪亮悦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

这是毛泽东第一次明确提出“共同富裕”的概念。达到这一目标的道路,他认为是“实行合作化”。

1953 年,全国土地改革基本画上句号后,毛泽东便在党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提出“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 年底,中共中央又做出关于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领导农民从个体所有制,逐步向集体所有制过渡。

毛泽东的话掷地有声,宝安落实的行动也干脆利索。

1953 年 6 月,宝安县委召开全县互助合作代表会议,动员全面开展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各级党组织像听到了冲锋的号角,火速行动起来。三个月后,宝安县黄田乡的赵全仔互助组,在农业增产运动中大获丰收,成效显著,被评为先进互助组,出席了粤中行署劳模大会,得到了一头水牛的奖励。

一时间,在各乡各村传为美谈,没入互助组的农民流露出羡慕的神情,纷纷组织或加入互助组。年底时,宝安已有 29.35% 的农户加入了互助组。其中,常年互助组 160 个,参加农户 952 户;季节性互助组 3239 个,参加农户 11198 户。

互助组内互帮互助的集体劳动,确有其优越性。一些农户单干时,因家庭劳动力的不足,难以运肥下田、插秧收割。加入互助组后,问题迎刃而解,收入也增加了。黄田乡的钟九互助组,比单干时增产了78%。组员冼村明单干时,5 亩田全年只收了 12 担谷,但入组后,一年便增加到 24 担。站在田埂上,他笑得像一束饱满的稻子。实践证明,抗旱、除虫和积肥等劳动,互助组内也能取长补短,提高效率。

比互助组级别更高的是农业合作社。

1954 年春暖花开时节,遵照中共中央的决议要求,宝安县委第一书记于斯夫与代县长黄干决定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们挑选了一批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组下乡动员。工作组走村串户,扳着手指给农民算账: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土地入股,耕牛、农具拆份归社,分红土地占 45%—50%、劳动占 50%—55%;农民进入初级社,土地入股有分红,农具、耕牛可折价。

农民们脸上挂着笑,却还是将信将疑,徘徊观望,等别人干了再说。几个月后,遵照完全自愿的原则,新桥一社、三围一社和马岗一社等 3个初级社成立了。这是开天辟地第一回的新鲜事,社员们心里有点打鼓,尤其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新桥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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