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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新军阀统治时期的深圳地区:国共两党在宝安县的活动-三次宝安武装暴动

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来源:深圳通史(近代卷) 责任编辑:manman 2024-07-11 人已围观

“四一五”反革命政变后,以李济深为首的国民党新军阀取得了对广东的统治权,并在广东推行白色恐怖。在此影响下,广东各县都出现了大规模的“清共”浪潮。6 月 16 日,广州政治分会通过《反革命裁制条例》,规定“无论任何人,一经被查获是破坏国民革命为首者,将予处死,并没收其全部财产”。在国民党的高压政策下,宝安县的中共党员也遭到逮捕和驱逐、杀害。据不完全统计,被杀害的共产党员和群众达 15 人,被捕 10 余人。受局势影响,中共宝安县委被迫转入地下,县党部负责人龙乃武出走香港,农民协会随之自行解散。为保存革命力量,县党部销毁所有证件,并撤退到五区楼村活动。同时,还要求各区农军对武装实行“坚壁清野”,进行秘密活动。
 
1927 年 8 月 7 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会议批判和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撤销了他在党内的职务,选出了新的临时中央政治局,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毛泽东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论断。11 日,根据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成立,张太雷任书记。20 日,广东省委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拥护中央紧急会议之决定》,并制定了《暴动后各县市工作大纲》。11 月下旬,中共广东省委召开会议,认为广州暴动的时机已到,但认为要保卫广州的胜利,需要各地农民一起暴动方有把握,特别是海陆丰暴动必须向惠州之南发展,直趋广九路与东莞、宝安之农民汇合,还特别指出“东莞、宝安目前工作很重要,已派专人去要他们组织起来暴动”。

(一)第一次暴动
 
为贯彻八七会议精神,以革命武装反对反革命武装,广东省委派候补委员赵自选,在东莞常平周屋厦村召开东莞、宝安两县党领导人联席会议,决定共同组织东宝两县工农革命军,并立即成立“东宝工农革命军总指挥部”:指挥部顾问赵自选,总指挥蔡如平,副总指挥郑奭南,军令处陈兆魁,秘书处谭适存,总务处潘寿延。下设 4 个大队,第一大队、第二大队属东莞,第三大队、第四大队属宝安,其中宝安两个大队队长分别由麦福荣、陈义妹担任。会后,郑奭南回到宝安,在楼村召开会议,决定改编农军,作为工农革命军的基本队伍,随时准备起义。至 12 月上旬,宝安工农革命军已拥有 2000 余人,人员主要来源于农民。因给养困难,秘密分散在原籍进行训练。枪支、弹药极少数由上面拨给,一部分在民间搜集,还有一部分自购自用。
 
暴动前,中共广东省委派傅大庆到宝安县委机关所在地楼村,向宝安县委传达省委指示,限于 12 月 13 日前进军深圳,会同铁路工人夺取火车,直赴广州接应起义。县委立即从 2 个大队的工农革命军中抽调 200 多人,于 12 月 12 日集中于楼村,将原来的三、四 2 个大队混编于一、二大队。第一大队由郑奭南、麦福荣、陈义妹带领,第二大队由潘国华、潘寿延、陈绍芬带领。当晚,第一大队经观澜龙华,向深圳进军。13 日凌晨抵达梅林径时接铁路工作传报得知,广州起义已于 11 日提前举行,不幸失败,队伍已退出广州,令宝安工农革命军退回原地候命。郑奭南召集各领导同志磋商,将接应广州起义的计划临时改为攻打深圳。14 日,工农革命军分四路突破深圳东西南北墟门,包围军政机关,郑奭南带队挺进警局,击毙警局巡官江秀词,俘虏区长兼警察局长陈杰彬和两名局员,缴获长枪 10 余支。暴动队伍于当日下午开出深圳到乌石岩集中;第二大队攻县城未下,亦到乌石岩集中。其后,宝安县县长邓杰督率 3 倍于革命军的县城、沙井、新桥的民团包围乌石岩,工农革命军先是转移至东莞梅塘东山庙屯扎,然后分散隐蔽。县长邓杰所率武装随后攻打楼村,烧毁中共宝安县委驻地陈氏宗祠。深圳理发工人何连、商人何梅、黄贝岭教师张沛、医生张炳寿因平时参加农民运动,被抓后杀害。
 
中共广东省委得知宝安暴动后,分别致函东江特委、海陆丰和惠阳县委,要求他们立即组织和帮助邻近宝安的平山、淡水、三多祝等地的暴动,以与宝安的起义会合。函中均转告:“平山、淡水、三多祝一带,必须坚决勇敢地起来”,“并与东莞、宝安会合,以至直达广州”。
 
中共广东省委在听取了到宝安指挥暴动的傅大庆的报告后,于 12 月 19 日致函宝安县委,对宝安县委组织农军攻打深圳,提出了批评意见,认为事前没有作具体的计划,也没有充分发动群众,且对土地革命的宣传不够。另外特别提出四条指示:
 
“宝安决不能因广州暴动之暂时停止而不争斗;
“惠州农民已经起来,他们特别注意平山、淡水一带,海陆丰工农革命军第二师现亦积极帮助惠州农民起来争斗,以期与东宝会合直达广州,你们必须与之联络;
“暴动必须是群众的。群众不起来,徒然指挥一些农民或利用土匪攻打某处,结果必然是失败的。你们应不迟疑的把土地革命不还债等口号积极宣传并切实使其实现,只有这样才能使各乡村农民起来,这样才能破坏金融税收、动摇反革命政权、分散敌人武装,使其穷于应付,最后我们才能得到完全的胜利;
“……以后应注意党的发展和整理。省委通讯以及一切重要通告都应在党员大会中报告讨论,使党员群众有深切的了解,必须在争斗中建立党的基础。”
1928 年 2 月 23 日,中共广东省委派巡视员阮峙垣到宝安,总结第一次暴动的经验教训,调整领导班子,明确斗争方向。

(二)第二次暴动
 
1928 年 4 月上旬,中共宝安县委根据广东省委关于东江总暴动策略报告的要求,决定再次发动暴动并开始制订暴动计划,明确暴动的任务是响应东江各县暴动,造成东江割据局面;实行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的宝安”。暴动口号是:“反抗恢复民团”“反抗抽收人头税”“反抗抽收过路费”“杀尽豪绅地主”“杀尽一切反动派”“建立工农兵贫民苏维埃政府”“没收土地归农民”等。暴动前组织侦探队、交通队、破坏队,由赤卫队指挥部指挥;组织宣传队,由县委指挥。计划于 4 月 12 日召集全县农民代表大会宣布暴动。暴动时以五区为中心首先暴动,向附近几个区发展,然后进攻县城,形成全县总暴动局面。暴动后立即焚毁反动派炮楼和豪绅地主的当铺,没收反动商店和豪绅地主反动派财物。暴动时由革命委员会指挥,县苏维埃成立后以革命委员会名义指挥。4 月 19 日,广东省委派黄学增到宝安指挥。由于未及时得到省委的指示,暴动时间后延。4 月 26 日,六区迳背,四区长圳、玉律、新桥反动派,勾结县兵包围迳背,抢走农民财物,六区区委负责人钟永恩被捕,临刑时破口大骂,震惊全城。南头县城除南门外,东、西、北门关闭。县长不敢在县衙,潜往南山避宿。27 日,四区沙井豪绅又捕拿中共党员陈榜、陈耀。29 日,集中各乡农民武装包围迳背,毙 4 人、伤 2 人。焚烧地主屋宇 4 间。慑于暴动的声势,四区和五区区长、巡官和豪绅地主相继逃走,宝安县县长及沙井、新桥豪绅地主纷纷告急,到广州、虎门、深圳搬兵。宝安县委本来决定集中全县农民武装,进一步扩大暴动成果并攻占县城南头。但因为一些农民与豪绅地主之间存在各种利益纠结,对土地革命的意义和目的缺乏明确认识,同时害怕报复,因而不愿继续参加;四、五两区农会有 2000 余人的武装,仅有不足 200 人参加暴动;暴动中农民伤亡 3 人,有房屋被烧、财物被抢等,使得一些党的领导人和农民群众思想发生动摇,致使这次暴动未能按中共广东省委对东江总暴动的统一部署进行,也没有得到邻近地区的及时配合和声援,致使暴动未能按计划完成。
 
暴动失败后,中共广东省委给宝安县委发来指示:(一)必须使暴动成为土地革命的行动,不能只是单纯的军事行动,而忽略了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和建立苏维埃;(二)必须使此次暴动积极扩大,向三区发展,与东莞、惠阳会合,造成大的暴动;(三)必须召集每乡开群众大会,扩大土地革命及苏维埃的宣传;(四)必须积极注意党及群众组织的发展,在已发动暴动的区域,组织要极力扩大,可公开征求党员、扩大赤卫队。
 
1928 年 5 月 2 日,暴动正在进行中,黄学增代表宝安县委给省委回信汇报,解释省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详细汇报了本次暴动发生之后的宝安形势,承认党的工作及党的基础仍然薄弱。

(三)第三次暴动
 
5 月初,根据广东省委指示,中共宝安县委再次集中武装,在黄学增领导下,决定举行第三次暴动。计划在五区发起,然后向三区发展。上旬,暴动在第五区发起,因被国民党军队、民团包围于新围,被迫撤出,第三次暴动计划流产。
 
5 月下旬,宝安县委再次集中力量,继续进行武装斗争。当时可动用和集中的武装力量有周家村、楼村、燕川、罗田、圳尾等乡村常备力量约 180 人,东莞有 180 人,准备进攻东坑、木墩、塘尾、长圳、玉律等乡村。宝安县委要求省委指示东莞县城、石龙、虎门、太平、增城等加紧做好暴动工作,以免宝安被孤立;同时要求省委给予武器援助。省委迅速回复宝安县委,不能孤注一掷,应该先在楼村发动群众起来杀他们最痛恨的豪绅地主,或集中力量攻打塘尾或青坑。宝安目前的工作是斗争,而不是暴动;不要过于依靠武装,而要普遍进行土地革命宣传和开展各种小的斗争,注意恢复党的组织和有计划地开展县城职工运动和士兵运动;在香港行刺由宝安逃出的豪绅地主的计划和用手榴弹搞赤色恐怖的观念是不正确的,要改正。
 
省委决定将宝安与东莞的一部分武装联合起来,实行游击战争。宝安、东莞两县武装约 300 人,于 5 月下旬分别由东莞、宝安两县军事负责人周满、周光赤带领,进入东宝交界之东山,并在东山庙举行联席会议,按红军制度进行整编;决定以东山为中心,扩大红军和赤卫队,向东宝乡村发展,深入开展土地革命。但在国民党“围剿”下,部队粮草、武器缺乏,武装斗争被迫停止,人员疏散到香港、新界等地待命。共产党领导的宝安县的武装革命斗争从此处于低潮,党组织活动基本停顿,各级农会也大部分解散,极少部分农会则以协耕会、银会、谷会、牛会等名义分散继续活动。
 
宝安县的三次武装暴动,是在当时落实中共中央八七会议精神,在全国各地武装暴动的大潮中,由中共广东区委统一安排、统一领导而开展的,连暴动的标语口号也由中共广东区委统一拟定。对于当时发动在全国尤其是在城市举行暴动的做法,当时定性为“左倾盲动主义”。盲动主义使反革命锋镝之余保存下来的更加弱小的革命力量蒙受了重大的损失,使中国共产党开始冷静地重新考虑问题。1928 年 4 月,共产国际执委会第 9 次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国问题的决议,批评了盲动主义的错误。中共中央接受了共产国际的批评,并于 6 月 18 日至 7 月 11 日在莫斯科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认真总结了大革命失败以来的经验教训,并决定把工作重心由组织全国暴动转到从事群众工作上来,把争取群众作为党的首要任务。
 
三次暴动失败以后,中共宝安地方党组织活动转入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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