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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的深圳地区:国共两党的军事斗争-人民武装的发展

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来源:深圳通史(近代卷) 责任编辑:manman 2024-08-23 人已围观

(一)惠东宝人民护乡团建立
 
东江纵队北撤后,留在广东的人民武装尚有 3000 多人,分布在粤北、九连、东江、西江、潮汕、兴梅、广州等广大地区。留在广东的人民武装遵守协议,停止了军事活动,但国民党广东当局却公然撕毁协议,不断对留粤武装人员进行“清乡”“清剿”,强迫“自新”,意图将其消灭。留粤武装人员遵照中共广东区委指示,实行分散转移,潜藏隐蔽以待时机。
 
1946 年夏,广东省在水稻成熟时遭遇特大台风而导致粮食歉收,但国民党广东当局不顾人民死活,竟宣布自 8 月起开始征粮,9 月恢复征兵,并加收各种赋税,造成民不聊生的动荡社会局面。7 月,国民党军队发动疯狂进攻,宝安大部分地区的党组织遭到破坏或失去联系。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斗争此起彼伏,恢复和发展人民武装斗争具备了十分有利的客观条件。自 1946 年 9 月 10 日起,为配合全国的解放战争,在南方开展游击战争,广东地区党组织集合留港干部学习,连续举办 5 期干部训练班。这些学员随后被派回各地,参加和领导武装斗争工作,为加强各地党组织的领导,恢复武装斗争,重建武装队伍准备了干部条件。1946 年 11 月 6 日,党中央对南方各省党组织发出工作指示:“凡有可能建立公开游击根据地者,应即建立公开游击根据地”;“凡条件尚未成熟之地区,则采取荫蔽、待机方针,以等候条件之成熟”。根据中央的指示和广东的斗争形势,广东区党委于 11 月 27日作出了恢复武装斗争的决定,并准备筹建惠东宝人民护乡团、惠紫人民自卫大队、海陆丰人民自卫总队。党组织开始分头发动,联系东纵复员人员,逐步集结队伍,为筹建武装作准备。
 
1947 年 2 月,以东纵北撤时留下来的武装为班底,加上动员起来的复员人员,坪山的武装力量发展到了 30 人。根据广东区党委的指示,中共江南特派员蓝造等从香港回到坪山,在坪山北岭沙坑围召开干部会议,宣布以群众自卫组织维护治安的名义,成立以东纵复员人员为主体的惠东宝人民护乡团。蓝造任团长兼政委,叶维儒任参谋主任。护乡团提出“保护人民利益,与广大人民及各阶层人士团结一致,维护治安,反抗三征,反对内战,为实现和平民主的新中国而奋斗到底”的口号,开启了新的武装斗争。

护乡团成立之初,隶属中共江南地区特派员领导。3 月,根据中共广东区委的决定,成立中共江南地方工作委员会(简称“江南工委”),蓝造任书记、祁烽任副书记,统一领导惠阳、东莞、宝安、海丰、陆丰、紫金等县的地方党组织和重建武装斗争的工作。此后,深圳地区的党组织活动、武装斗争和群众工作便在中共江南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隐蔽于各处的地方党员逐渐返回各自的组织,参加恢复发展党组织的活动和武装斗争。
 
从 1946 年 6 月东江纵队北撤至 1947 年 2 月中共恢武装斗争,时间不长,但斗争极其复杂和艰苦。隐蔽在各处的共产党员和武装小分队及复员人员,克服重重困难,英勇顽强地坚持自卫斗争,给国民党地方反动势力以有力打击,保存了革命力量,保护了人民群众,粉碎了国民党统治集团企图彻底扑灭人民革命力量的阴谋。
 
(二)江南支队的成立与发展
 
1947 年,全国军事形势发生改变,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阶段。1947 年 9 月,宋子文任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广州行辕主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兼广东省保安司令后,加紧了对华南人民武装力量的进攻。1948 年 1月 26 日,宋子文发表“绥靖新策略”,制订了两期“清剿”计划。第一期实行“分区清剿,择点进攻”的方针,重点进攻粤北、南路、兴梅三个地区。第二期实行“肃清平原,围困山地”的方针,重点进攻江南地区的惠东宝和九连地区。
 
1948 年 2 月,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对此作出应对,召开粉碎“清剿”的部署会议,确定“普遍发展,大胆进攻”及“以进攻消灭敌人的进攻,以发展消灭敌人的进攻”的方针,在会后发出《粉碎蒋宋进攻计划,迎接南征大军的指示信》,对军事斗争、群众斗争、政权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整党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对于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发动群众、粉碎宋子文的“清剿”计划起到积极指导作用。3月,中共江南工委撤销东宝县特派员,成立中共东宝县委员会,实行党政军一元化领导,统一领导军队和地方党的工作。4 月,根据中共中央香港分局指示,江南工委在坪山召开干部会议,宣布撤销江南工委,成立中共江南地方委员会(简称“江南地委”),下辖中共东宝县委、中共海陆丰县委、中共惠阳县委和中共惠紫边县委,决定对部队进行整编,成立广东人民解放军江南支队。会议还研究认为江南地区接近广州、香港,敌人进攻频繁,不适宜立即进行土改。因而决定在坪山、定南、坑梓、新墟、长兴五个乡进行调整耕地(分耕)试点,其他部队活动地区则进行退租退息,借粮救荒斗争。

1948 年 4 月,根据坪山会议精神,江南地区的武装部队在原惠东宝人民护乡团、惠紫人民自卫大队、海陆丰人民自卫总队基础上,统一整编为广东人民解放军江南支队(简称“江南支队”)。江南支队由蓝造任司令员,王鲁明任政委,曾建任参谋长,刘宣任政治部主任。
 
中共宝安县委的建立和江南支队的成立,加强了深圳地区党组织和部队的统一领导。江南支队整编后进行短期整训,随后积极展开退租退息斗争和军事活动,打击敌人,扩大部队和活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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