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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概述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5-05 人已围观
2016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市委六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快建设“实干型、创新型、示范型”特区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积极为特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将服务发展确立为检察工作主线,加强顶层设计,2016年全市检察长会议提出“把握一条主线、增强两个意识、处理好三个关系、做好四个平衡、抓好五个重点”的工作思路。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制定《深圳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我市“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和《“十三五”时期深圳市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为服务保障我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加快建设“实干型、创新型、示范型”特区检察机关提供了详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理念引领,突出增强精准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做到精准理解法律、精准适用法律,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努力防范和化解案件背后隐藏的城市风险。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各项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8150人,受理审查起诉31909人;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1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69人,渎职侵权犯罪46人,挽回经济损失7310万元;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主动适应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改革创新,认真贯彻全省检察长座谈会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稳妥做好先行先试与顶层设计的有序衔接,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开展“强化政法队伍建设年”和“检察管理提升年”活动,正确处理社会转型期队伍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不断丰富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形式,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 2016 年 2 月 1 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在市人大会议上做检察工作报告。 (曾强 摄)
▲ 2016 年 2 月 1 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在市人大会议上做检察工作报告。 (曾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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