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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检察业务之查办职务犯罪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5-05 人已围观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5件215人,立案件数和人数与去年相比分别下降11.3%和14.7%。共立副处级以上要案34人(厅局级8人),副处级以上人数占所立案件人数的15.8%。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立125件169人,立案件数和人数与去年相比分别下降17.2%和15.5%,副处级以上要案25人(厅局级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共立40件46人,立案件数与去年相比上升14.3%,立案人数下降11.5%,副处级以上要案9人(厅局级4人)。查办了广东省潮州市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卢淳杰(正厅级)受贿案,深圳市龙岗区原区委书记冯现学(正局级)滥用职权、受贿案,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汪洋(正局级)受贿案,南山区原副区长纪震(副局级)受贿案,罗湖区原副区长邹永雄(副局级)受贿案等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罗湖区教育局原局长王琦受贿案,罗湖区建筑工务局原局长丘华胜受贿案,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原局长彭水清滥用职权案,龙岗区南湾街道党工委原书记、办事处原主任石峰受贿案,深圳海关驻三门岛办事处原主任徐成年受贿案,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原局长曾建金受贿案等单位“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光明滑坡“12·20”专案,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抽调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等全市近50名侦查人员成立“12·20”专案组,第一时间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共立案侦查16件18人,其中副局级1人,正处级2人,副处级1人。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共抓获和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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