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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检察业务之审查起诉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5-05 人已围观

2016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始终坚持“三位一体”的公诉工作格局和“三有”的公诉工作总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公诉职能。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001件31909人,案件数同比下降7.33%,人数同比下降8.2%,其中受理审查起诉厅局级干部12人;不起诉1543件2306人,案件数同比上升21.88%,人数同比上升25.26%。全市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20495条,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9245条,采纳率为93.9%。深化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公诉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不起诉公开宣告制度,出台了《深圳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该《细则》增加了认罪认罚协商程序和侦查机关启动认罪认罚的前置程序,进一步规范量刑建议,明确了具体量刑从宽幅度。联合深圳海关缉私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召开了“2016年度缉检法联席会议”,对深圳关区走私犯罪形态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充分借鉴参考外地司法机关的经验和做法,统一走私案件的执法标准和尺度。开展以“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为背景提高公诉办案质量”“以快播案为视角提升公诉出庭能力”为主题的业务培训,创办“深圳公诉论坛”,不断提高公诉人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应对、规范司法、舆情应对以及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670件842人,起诉571件714人,不起诉40件71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5人,同比上升316.67%。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16人,同比下降38.46%。
 

▲ 2016 年 5 月 6 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不起诉案 件公开宣告会。 (曾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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