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改革之路 > 政治法律 > 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
检察工作·检察业务之民事行政检察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5-05 人已围观
2016年,全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受理提请监督案件569件,同比上升20%。对法院生效的错误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件,提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抗诉2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6件;和解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00件。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充分利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手段继续加强对生效裁判的监督力度。同时将监督重心移到执行监督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针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情况提出检察建议4件,针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出检察建议34份,除4份未在期限回复外,回复并整改的22份,整改比率约为73%。把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到全面落实上级决策和部署上来,以案件查办为中心,以公益诉讼为载体强化对公权力监督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全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内部协调机制,与市人居委、市规土委、市消委会等单位就线索筛查、移送等协作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全年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72件,覆盖试点规定的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五类案件领域;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9件,层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10件案件全部获批起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9件,市、区两级检察院提前解决了诉讼空白问题,目前占全省已起诉案件总数的1/3,在全省6个试点地区中率先超额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布置的工作任务。
▲ 2016 年 5 月 5 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接访。 (曾强 摄)
▲ 2016 年 5 月 5 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接访。 (曾强 摄)
很赞哦! ( )
上一篇:检察工作·检察业务之未成年人检察
下一篇:检察工作·检察业务之控告申诉检察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