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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之龙岗区平湖医院“医闹”案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8-18 人已围观
2016年3月11日,被告人易某梅将其子王某杰送至平湖人民医院就诊。病人因病情加重于次日转院至深圳市儿童医院治疗,后经抢救无效于2016年3月13日死亡。被告人王某利、易某梅认为孩子的死亡为平湖人民医院医生治疗不当所造成。2016年3月14日,王某利、易某梅聚集被告人王某辉、胡某军、王某、王某堂、易某月、易某丹、易某斌、郭某、刘某梅等带着事先准备好的遗像、纸钱、横幅、传单等物品到平湖人民医院“讨说法”。王某利、易某梅等人来到平湖人民医院一楼大厅后,由易某斌、郭某拉开印有“无良医生草菅人命”的横幅,王某辉、王某堂、易某月、易某梅、易某丹、刘某梅在横幅前烧纸钱并向围观群众发放传单。王某利、易某梅、胡某军、王某到二楼办公室,经易某梅指认后将医生黄某京强行拉拽至大厅,王某辉、王某堂、易某梅、刘某梅围住并拉拽黄某京,王某堂用拳头殴打黄某京背部,易某梅从身后踹黄某京一脚。之后,王某利、王某堂、王某辉按住黄某京强迫其下跪磕头。平湖人民医院医护人员、安保人员、出警民警上前劝阻,均被王某利、王某辉、王某堂、易某月等人阻拦。医生黄某京下跪持续时间约20分钟。经鉴定,黄某京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王某利等被告人聚众扰乱平湖人民医院秩序持续时间约40分钟,事件造成医院一楼大厅聚集大量群众,致使医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王某利、易某梅、王某辉、胡某军、王某、王某堂、易某月、易某丹、刘某梅、易某斌、郭某等人依法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龙岗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某利等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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