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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之申请执行人赵某婷与被执行人徐某军抚养费纠纷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和执行联动机制强力破解执行难题

作者:《深圳政法年鉴》编辑委员会 来源:深圳政法年鉴(2017) 责任编辑:chen 2023-08-23 人已围观

案件提示:执行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找到被执行人更名后的新身份信息,并借助公安、边检部门的力量,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执结了这起支付抚养费的涉民生案件,对防范被执行人通过更换身份信息逃避执行的行为提供了应对之策。
 
申请执行人赵某婷与被执行人徐某军抚养费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深中法民一终字第332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徐某军应自2005年3月份至2013年1月份止,每月向赵某婷支付抚养费500元;自2013年2月份起至赵某婷年满18周岁徐某军每月需支付抚养费1000元;上述抚养费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支付。该判决于2005年9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后,徐某军并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抚养费,赵某婷于2007年向宝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宝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宝安法院依法受理,此后赵某婷陆续就各时期抚养费分别向宝安法院申请执行,宝安法院均予以受理。
 
20世纪90年代初,徐某军从湖南某国有企业下岗,于是南下深圳闯荡。1998年,徐某军认识了同在深圳打工的河北女子赵某莲,虽然在湖南已有家室,但徐某军仍然与赵某莲同居,并于次年3月10日生下一女赵某婷。其后不久,双方感情就宣告破裂,并因此而对簿公堂。2000年,赵某莲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徐某军的非法同居关系。宝安法院审理后于2000年9月16日作出判决,判令双方的非婚生女赵某婷由其生母赵某莲抚养,徐某军于2000年9月18日支付10000元抚养费,并自2001年3月份起,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直至赵某婷18周岁。2005年,赵某莲再次提起诉讼,认为小孩已经达到入学年龄,每月500元的抚养费远远不够开支,要求将抚养费变更至每月1000元。赵某莲与徐某军在该案一审、二审中激烈争辩,各不相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从2005年3月份起,徐某军应支付的抚养费变更为每月1000元;其中自2005年3月至2013年1月的抚养费因与其他已付款项相抵扣,故此期间的抚养费每月实际只需支付500元。该判决于2005年9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后,徐某军即告消失,应付的抚养费也分文未给。赵某莲带着年幼的女儿赵某婷向宝安法院申请执行,宝安法院依法受理。
 
被执行人徐某军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就拖欠抚养费,十年来,四任执行法官四处查找,都没有找到被执行人财产,而被执行人徐某军更是人间蒸发,撇下了申请执行人母女孤苦相依。十年之后,有赖于信息化技术的帮助,法院的查控能力大幅增强。2016年年初,执行法官接收这个案件,利用“总对总”全国查控平台对徐某军进行例行网上查控时,发现了有关徐某军身份信息的最新线索。为了核实这条关键而可靠性不大的线索,执行法官在春节前后两次奔赴徐某军位于岳阳的户籍地,走访徐某军十多年前的原工作单位,以及身份证地址等,打听其下落。最后,通过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通过查找其配偶等方式,辗转查到徐某军的准确身份信息。原来,徐某军已经更名为徐某,还因为其一代身份证号码与他人相同,在升级二代身份证时变更了身份证号码,也就是这么一次变更,导致徐某军这个身份彻底消失。在确认了被执行人的新身份后,又发现徐某有过出入边境的记录。执行法官当即对徐某实施边境控制。2016年7月15日,消失了十年的徐某,在深圳某边检站出境前往香港时,被边检部门截获,随后被实施拘留。被执行人徐某的妻子随后出现,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将赵某婷18岁前的所有抚养费以及欠付期间的利息全部清偿,赵某婷及其母亲赵某莲也书面为徐某求情,希望法院不再进一步追究徐某的法律责任。
 
被执行人徐某军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等原因,被宝安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在拘留期间,徐某军家属代其全部偿还所欠抚养费,这起拖欠十年抚养费的案件,到此得到圆满执结。
 
被拖欠十年的抚养费最终全额付清,恶意逃避执行的老赖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申请执行人母女终于可以安定地过以后的生活,对法院的执行十分感激。该案的执结,引起了各大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省市区多个平面、电视媒体都做了专题报道,公众反响热烈,对法院执着于实现正义的钉子精神充分肯定,对老赖罔顾亲情、蓄意逃躲的行为给予一致谴责,该案被评选为“2016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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