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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更有活力的创新主体队伍
作者:王京生 来源:《创新市场论》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13 人已围观
1.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的支持
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骨干企业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在创新链条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共建科技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大型企业建设重点研发创新中心,或与大学、科研院所建立创新合作平台,参与国家、省、市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工程建设和科技计划,开展委托研发和购买知识产权,提升大型企业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和研发创新能力。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入库培育标准和管理制度,对入库企业予以研发资助。鼓励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与具有技术创新性、产业成长性和市场拓展性的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可采用换股、吸收合并、资产注入、现金购买等并购方式,打造一批拥有高质量专利、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
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与生命健康、新材料、石墨烯等重点优势领域,深入挖掘、梳理独角兽企业潜力清单,及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施“靶向”精准扶持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灵活性,重点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将深圳市打造成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乐土。重点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且未设立研发机构的工业企业予以资助,设立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一并纳入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开创国区经济发展新模式。推动建立园区标准化服务体系,对优秀园区给予认定和奖励。加强产业园区与政府部门对接,将部分政策下放到园区办理,降低企业政策申报过程中的非生产性时间成本。研究并发布《深圳市产业园区发展白皮书》,总结深圳园区经济发展模式,为园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引。
体地位、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共建科技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大型企业建设重点研发创新中心,或与大学、科研院所建立创新合作平台,参与国家、省、市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工程建设和科技计划,开展委托研发和购买知识产权,提升大型企业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和研发创新能力。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入库培育标准和管理制度,对入库企业予以研发资助。鼓励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与具有技术创新性、产业成长性和市场拓展性的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可采用换股、吸收合并、资产注入、现金购买等并购方式,打造一批拥有高质量专利、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
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与生命健康、新材料、石墨烯等重点优势领域,深入挖掘、梳理独角兽企业潜力清单,及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施“靶向”精准扶持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灵活性,重点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将深圳市打造成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乐土。重点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且未设立研发机构的工业企业予以资助,设立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一并纳入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开创国区经济发展新模式。推动建立园区标准化服务体系,对优秀园区给予认定和奖励。加强产业园区与政府部门对接,将部分政策下放到园区办理,降低企业政策申报过程中的非生产性时间成本。研究并发布《深圳市产业园区发展白皮书》,总结深圳园区经济发展模式,为园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引。
2.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力量
加大高校改革创新力度。集中力量重点投资与建设一批研究型大学通过高等教育培养大量的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本。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推进深圳高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体制创新。尽快推动政校共建校园服务站.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深圳市各高校建立校园服务站,加强与高校的联系与合作,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为研发人员创业创造条件。国家创新创业的综合实力并不仅仅取决于创业的活跃性,更取决于创业的成熟度和创新水平。鼓励以研究和创新为基础的创业,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给一线科研人员,激发科技人员、企业研发人员的创业热情,理顺离岗创业、职称制度改革、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的相关制约,为他们参与创业活动创造条件。明确高校机构与科研人员的收益权配额,赋予科研人员充分的处置权、收益权,使科技人员的知识价值看得见、摸得着,促进学术与科技交流,提高知识生产和分享效率。
把科研人员从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专业的组织或与其他组织合作,把专利申请、创新市场化的工作交给更专业的人来做,把科研人员从这些繁杂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于科研本身。
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整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源头创新、基础研究资源,行业领军企业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资源,支持联合设立国际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出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国际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的相关政策,在资金、空间和人才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建立与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美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NTTC)等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合作交流渠道,鼓励支持其来深开展业务。
鼓励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发展研发众包、设计众包等新型研发服务业态。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品牌,集聚整合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搭建以前沿科技为主题的技术与产品展示厅,展出深圳产学研合作优势产品,助力企业做好宣传推广与品牌营造。
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骨干企业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在创新链条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共建科技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大型企业建设重点研发创新中心,或与大学、科研院所建立创新合作平台,参与国家、省、市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工程建设和科技计划,开展委托研发和购买知识产权,提升大型企业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和研发创新能力。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入库培育标准和管理制度,对入库企业予以研发资助。鼓励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与具有技术创新性、产业成长性和市场拓展性的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可采用换股、吸收合并、资产注入、现金购买等并购方式,打造一批拥有高质量专利、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
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与生命健康、新材料、石墨烯等重点优势领域,深入挖掘、梳理独角兽企业潜力清单,及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施“靶向”精准扶持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灵活性,重点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将深圳市打造成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乐土。重点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且未设立研发机构的工业企业予以资助,设立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一并纳入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开创国区经济发展新模式。推动建立园区标准化服务体系,对优秀园区给予认定和奖励。加强产业园区与政府部门对接,将部分政策下放到园区办理,降低企业政策申报过程中的非生产性时间成本。研究并发布《深圳市产业园区发展白皮书》,总结深圳园区经济发展模式,为园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引。
体地位、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重点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共建科技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大型企业建设重点研发创新中心,或与大学、科研院所建立创新合作平台,参与国家、省、市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工程建设和科技计划,开展委托研发和购买知识产权,提升大型企业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和研发创新能力。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深入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能力,扩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完善入库培育标准和管理制度,对入库企业予以研发资助。鼓励市属国有控股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与具有技术创新性、产业成长性和市场拓展性的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可采用换股、吸收合并、资产注入、现金购买等并购方式,打造一批拥有高质量专利、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的优质高新技术企业。
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与生命健康、新材料、石墨烯等重点优势领域,深入挖掘、梳理独角兽企业潜力清单,及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实施“靶向”精准扶持政策。发挥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方面的灵活性,重点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将深圳市打造成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乐土。重点对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且未设立研发机构的工业企业予以资助,设立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一并纳入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
开创国区经济发展新模式。推动建立园区标准化服务体系,对优秀园区给予认定和奖励。加强产业园区与政府部门对接,将部分政策下放到园区办理,降低企业政策申报过程中的非生产性时间成本。研究并发布《深圳市产业园区发展白皮书》,总结深圳园区经济发展模式,为园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引。
2.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力量
加大高校改革创新力度。集中力量重点投资与建设一批研究型大学通过高等教育培养大量的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为科技创新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本。争取省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推进深圳高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体制创新。尽快推动政校共建校园服务站.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深圳市各高校建立校园服务站,加强与高校的联系与合作,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为研发人员创业创造条件。国家创新创业的综合实力并不仅仅取决于创业的活跃性,更取决于创业的成熟度和创新水平。鼓励以研究和创新为基础的创业,将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给一线科研人员,激发科技人员、企业研发人员的创业热情,理顺离岗创业、职称制度改革、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的相关制约,为他们参与创业活动创造条件。明确高校机构与科研人员的收益权配额,赋予科研人员充分的处置权、收益权,使科技人员的知识价值看得见、摸得着,促进学术与科技交流,提高知识生产和分享效率。
把科研人员从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专业的组织或与其他组织合作,把专利申请、创新市场化的工作交给更专业的人来做,把科研人员从这些繁杂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于科研本身。
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整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源头创新、基础研究资源,行业领军企业的应用研究及产业化资源,支持联合设立国际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出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国际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的相关政策,在资金、空间和人才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建立与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美国国家技术转移中心(NTTC)等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合作交流渠道,鼓励支持其来深开展业务。
鼓励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发展研发众包、设计众包等新型研发服务业态。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品牌,集聚整合创业投资等各类资源支持创新创业。搭建以前沿科技为主题的技术与产品展示厅,展出深圳产学研合作优势产品,助力企业做好宣传推广与品牌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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