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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迁出

作者:周文丽 来源:《营商环境微视角:商事登记首代谈》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30 人已围观

一个1995年成立、年纳税额达1000多万元的企业由深圳迁往天津。出于职业敏感性,和经办人了解了相关的情况。经办人反映是企业内部运营的需要以及整合和业务拓展的需要,说企业的业务主要在天津运营。正所谓,"该留的谁也无法带走,该走的谁也无法挽留"。由此想到,企业迁出应该注意什么?

一般企业从深圳迁出到外地,首先要持有当地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函,来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迁出业务。迁出业务非常简单,由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或者公司的决定,填表,经办人到场,申请迁出。登记窗口办理完后,转移到后台的档案中心,由档案中心整合企业登记档案和年检档案之后,通过邮寄机要文件的渠道送达当地。企业再在当地办理落户手续。

在这期间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一是商事登记的迁出,不以税务的结清为前提,但企业迁到当地之后要办理税务的衔接,此时需一并办理完毕。

二是窗口办理迁出时需要收取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暂时不缴。企业在此期间若要用到营业执照正、副本,需要先提前做好安排,否则在邮寄过程中,或者在落户之前拿不到相应的营业执照,会带来不便。同时到当地落户之后,要刻新公章。

第三,目前这个业务有个不完善的地方,由于我们的登记系统的缺陷,企业迁出深圳之后在外网的公示信息上无法显示出该企业办理了迁出的现实情况,只有手上的迁移通知书可以辅助证明,给信息共享带来不便,亟待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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