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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责任编辑:huzhitian 2023-06-25 人已围观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快推进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深圳市“全面推进建筑业绿色低碳智能融合发展,打造以绿色化、工业化、智能化为发展特征的现代建筑业”有关要求,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署深圳市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2022年10月底,深圳市入选国家首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要求,试点城市要严格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有序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体系、发展路径和监管模式,为全面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为高质量完成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任务,推动深圳市高标准高水平开展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找准方向、抓住重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完成、落到实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三年建设实施,建立技术标准、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政策支持“六大体系”,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掌握一批具有领先水平的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形成深圳特色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智能建造发展整体水平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工程建设领域实现从建造、制造到智造的转变,成为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典范。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三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指导思想,确定试点城市建设总体目标以及2023年末、2025年末具体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围绕技术标准、项目建设、产业培育、管理创新、人才培养、政策支持提出六大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技术创新,开展工程软件“筑基”、工程物联网“强联”、工程机械“增智”、工程大数据“汇云”,抢占智能建造技术竞争制高点,积极培育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创新成果标准化。二是实施试点项目,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建筑工务署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带头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各区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在重点片区、重大项目中积极遴选;优先选择标准化程度高的工程项目,在项目立项、资金资助、招标采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是构建产业生态,重点发展“模块化智造、智能生产、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孪生平台、人工智能(AI)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六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建设单位为主的“链长”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为主的“链主”企业以及重点产业链“链核”企业,依托龙岗区建筑产业生态智谷等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四是创新管理体系,推行先进建设管理模式,探索实施工程建设数字化交付,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造价、检验检测、质量监管模式与机制,研究建立智能建造相关产品、单元模块等检测认证制度。五是建设人才体系,建立高端紧缺人才、专业人才、产业工人三级培养机制,组建智能建造专家库,依托深圳本地高校开展专业人才培养,将智能建造专项技能纳入产业工人实训。六是强化政策支持,制定产业培育、科技创新、用地供应、税务金融、人才培育等全方位激励政策,促进工作落地见效。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资金保障、加强监督考核、开展宣传引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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