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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新军阀统治时期的深圳地区:经济状况

作者:深圳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来源:深圳通史(近代卷) 责任编辑:manman 2024-07-11 人已围观

(一)农渔盐业
 
这一时期的宝安县以农、渔二业为主要产业,其中农业以荔枝、姜、芋、橙、菠萝为大宗,海产以鱼、虾、鲜(干)蚝为大宗。盐业衰弱,仅存几处。 宝安县的农业生产基本上处于小生产状态。由于土地贫瘠,粮食不能自给,各区人民的经济生产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根据 1929 年 1 月份的粮食调查报告,黏谷年产 3040万斤,糯谷年产 309 万斤,薯芋年产 1006 万斤,瓜菜年产1077 万斤,除糯谷外,其余均比年需求额略少。
 
 
据广东省调查统计局的资料,宝安县 1935 年水稻种植面积 230566 亩,总产 1001850 担,平均商产 434.5 市斤。1937 年水稻种植面积 184630 亩,总产 738520 担。
 
宝安县的渔业历史悠久,渔民众多,宝安渔区向来被视为广东沿海渔业的重要区域。据史料记载,万历九年(1581),宝安县有纳税鱼塘面积 2698 亩。民国时期,由于自然灾害、战乱多种原因,池塘养鱼业停滞不前,1935 年仅有鱼塘 2000 亩。宝安县水产以蚝为大宗,1927 年前后,宝安县 4 个区蚝的出口量约值银 137 万元。其中第一区(陈屋、向南、大涌、湾下吴屋、白石洲、后海)20 万元,第二区(固戍)2 万元,第三区(沙头、赤尾)15 万元,第四区(沙井、福永)100 万元。1931 年,全县有蚝田 2 万井,蚝船 300 艘,收入白银 200 万元。1934 年宝安县蚝的岁值约二三百万元,沿海一带,赖养蚝为生者,达万余人。3。1936年,沙井蚝庄约 1 万人,蜓船 350 艘,年产鲜、熟蚝共 1.6万担。1936 年,宝安干鲍鱼产量为 10 担,价值 800 元;干(海)蜓产量 4000 担,价值 56 万元;干豉产量 8000 担,价值 144 万元;蚝油产量 200 担,价值 5 万元;干鱿产量30 担,价值 2100 元。
宝安县的盐业发展较早,但在民国时期已凋敝。1927 年,宝安销售食盐 5659 担。1928 年,销售 6947 担。1934年前后,宝安县只有产盐区 3 处,共有盐田 100 余亩。

(二)手工业与商贸业
 
这一时期的宝安县仅有家庭作坊式的小型渔船蚝艇修造、搓麻织布、编网等手工业。1930 年,旗头山钨矿开采。1932 年,西乡“永丰”碾米机投产,为宝安县使用机械生产的第一家私营作坊。
 
随着生产的发展,宝安县逐步新增墟市等商贸中心。至民国后期,全县共有 26 个墟市,其中 1927 年至 1937 年期间新形成的墟市有福永新墟(1927 年)、公明墟(1929年)。福永旧墟建于清嘉庆以前,1925 年,福永村与怀德村发生宗族纠纷,怀德村人不准福永村人入墟。1927 年,福永村在墟的西北面另建一墟,称福永新墟,墟内只有一条街,街长 180 米,宽 3—4 米不等,泥路面,有店铺 25 间。墟内有车公庙,庙对面为猪仔亭,有鱼栏,以鱼档、虾档为主,两边有摆卖的摊档。公明墟于 1929 年由楼村人陈海臣、合水口村人麦晓先,集资于合水口村附近建立,初名公平墟,取意“买卖公平”,1931 年改名公明墟,取意“公道光明”。
 
这一时期宝安县商业比较繁华的墟市有深圳墟、观澜老墟、东和墟等,其中最为繁华、商业活动最活跃的当数位于三区的深圳墟。深圳墟位于今罗湖区东门一带,至少在明末就形成墟市。清代以后,深圳墟发展成闻名遐迩的商贸中心,并被康熙版《新安县志》收录,为今天深圳市得名由来。1911 年 10 月,广九铁路通车,设在深圳墟的深圳火车站成为连接内地与香港的重要枢纽,深圳墟成为粤港交通门户,地位愈加重要。深圳墟除了有数百商铺外,还有戏院、游泳池、赌场等。1929 年,深圳墟的商店有230间,而当时县城所在的南头只有不到 30 间商店。省港大罢工期间,深圳墟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罢工工人重要中转站。深圳墟原有东南西北四个门,1938 年被日军轰炸后,只剩东门,因此,深圳墟亦称“东门”。观澜墟位于观澜河畔,建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繁盛于清末民初,是宝安沟通惠阳乃至粤北的重要商品集散地,由观澜大街、卖布街、新东街、东门街、西门街、南门街、龙岗顶街、立新巷等十几条街道、巷道组成,总面积达两万平方米,包括店铺100多间、民居数百栋。观澜墟的繁荣使它成为近代深圳地区的战略要地。观澜墟因其保留有大量近代客家建筑而被称为“深圳近代民俗文化第一街”。东和墟位于沙头角,建于道光十年(1830)左右,建墟初期有店铺 72 间,每逢墟期门庭若市。后来东和墟被一场台风摧毁。而立着界碑的河道两侧,则开始出现店铺,逐渐形成今中英街。

(三)赌博业
 
从 20 世纪 20 年代开始,广东赌场泛滥,宝安县也不例外,被时人评价为“集赌极盛”,其中深圳赌场更是名噪一时。

深圳和香港仅隔深圳河,香港的赌客可以当天往返。香港有诸多赌场,但缺乏摊馆,所以民国初年就有深圳当地土豪张寿而在深圳墟内开办了一家摊馆,但规模不大。为吸收香港赌客,该赌场聘有男、女“进客”到香港拉拢赌客,按照赌客赌注的大小为“进客”提取佣金。“进客”即“知客”,意思为专门招待宾客的人。因“知”与“支”(支出)同音,犯了赌场的忌讳,因而改“知客”为“进客”。
由于赌场是重要税收来源,广东当局也默认其发展。1930 年前后,与广东省税捐局存在重要联系的郑六叔在深圳墟设立了一家名为“大利公司”的宝安防务经费公司(实际上专营赌场),并收购张寿而的摊馆。由于大利公司资本雄厚,又有官方支持,业务日益扩大,原张氏摊馆满足不了需求,大利公司又在广九铁路深圳站旁新建了一个面积比原张氏摊馆大数倍的深圳大赌场,还在深圳墟开办 5 家较小的赌场。大利公司为招揽赌客,规定只要是外地来的赌客,无论输赢,回程的车旅费都由公司承担,由此香港有一句流行的歇后语“深圳赌番摊——唔忧冇归翻”(来深圳赌博,不用担心没路费回家)。此外,大利公司还免费提供瓜果、点心、香烟及午餐。随着赌场的扩大,深圳墟周边的旅馆、妓寨等也兴旺起来。
 
陈济棠掌握广东军政大权后,也盯上了深圳的赌博业,派其心腹霍芝庭(广东最大的赌商)接管了宝安县的“防务”。霍芝庭和傅老榕(澳门第一代赌王)合作运营深圳大赌场,将大利公司改名为“又生公司”。同期,陈济棠在省城广州等大城市禁赌,许多赌徒被“赶”到了深圳。霍芝庭在深圳墟再建一个大赌场,并配套建起大酒店、大餐馆等。随着霍氏赌场的兴旺,陈济棠之兄陈维周等人也看上深圳赌场,在郑氏大赌场原址上建了名为“深圳大饭店”的皇宫式大楼,里面有赌场、烟馆、妓寨和餐厅。为引诱赌客,深圳赌博场馆还设台表演,甚至招揽粤剧名角靓少凤等登台,一时引起轰动。深圳赌博业的兴盛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深圳镇的繁华,1935 年 9 月,有位署名为“梦梦生”的作家在《国华报》发表《深圳小事记》,认为“深圳南缴荒落,向等乡村,自开博场,三年成聚,酒帘茶肆,遂附骥朋兴”,虽不乏夸张之辞,却也道出了当时深圳墟的赌博业盛况。
1936 年,蒋介石控制广东之后,推行禁烟赌之令。7月 22 日,为避免深圳赌场的财产被广东省政府没收,陈济棠、霍芝庭等派人前往深圳,自行办理关停赌场的手续。9月 1 日,深圳赌场关停。之后,“烟赌禁绝,深圳乃顿行冷落”。12 月 10 日,国民政府中央侨委胡文虎提出将深圳大饭店改造为教养儿童的机关,定名为革命遗族学校 。但因种种原因,并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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