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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饭碗

作者:张新奇 来源:《奇迹之城:深圳备忘书》 责任编辑:chen 2024-08-28 人已围观

一个偏僻小镇,一下来了这么多人搞建设,住在哪里是一个大问题。时任深圳市房管局副局长骆锦星接到任务,必须在一年内建150套干部住房。
 
骆锦星回忆:“当时我去找财政局局长,他问我要多少钱,我说起码要500万。局长说5万都难拿,哪里有500万?只给政策不给钱,你自己想办法。”当年整个深圳地区年财政收入不足3000万。
 
有个香港朋友跟骆锦星讲,你这是捧着金饭碗要饭,你看人家香港土地就是金,你不能把黄土变成金吗?在当时的内地,法律规定任何集体与个人不得转卖出租土地。任务压头的骆锦星在《列宁选集》第四卷找到了“尚方宝剑”,列宁说过,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用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面对所有疑虑与指责,骆锦星就把列宁的话拿出来当“尚方宝剑”。
 
刘天就是第一批到深圳办“三来一补”企业的港商之一,从鞋厂到宾馆,先后在深圳投资八家企业。1979年的一个冬日,香港妙丽集团董事长刘天就一早乘车来到深圳。等在车站的洽谈办副主任陈玉仁请他坐上单车,一路车轮溅起的尘土把香港贵宾的鞋子、裤子都弄脏了,弄得陈玉仁十分不好意思。
 
在深圳戏院洽谈办,骆锦星见到了刘天就。内地第一份与港资合作建房的协议就此签订。由深圳市政府出地,港商出资,合盖商品房小区,取名东湖丽苑。
 
刘天就将设计图纸连同协议拿到香港,只用三天,所有房屋销售一空。当年每平方米售价才1000多元人民币。
 
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协议如今存放在深圳市档案馆,手写的,双方连公章都没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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