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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之隔,两个世界

作者:杨黎光 来源:奔腾的深圳河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12 人已围观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下文批复同意将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的行政区域,属中共广东省委和中共惠阳地委双重领导。第二天,深圳市委市政府就下发了《关于发展边防经济的若干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一、恢复和发展边境贸易;二、积极开展补偿贸易,发展以出口为主的种养场;三、引进外资投资设厂,来料加工装配;四、扩大过境耕作,允许过境耕作人员收集境外废旧物资免税进口,交境内供销社或工厂翻新加工出售。
 
与此同时,广东省政府正式批准深圳市调减5万亩水稻田面积,调减600万斤公购粮任务。调出来的田用以挖塘养鱼和改种蔬菜,并允许深圳市根据香港市场需求,在本市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自主扩大改种面积,省里将根据实际改种面积调减粮食征购上调任务。
 
好像压在弹簧上的一只大手突然松开,深圳河北岸的这块土地,创富激情如航空母舰上的舰载机弹射起飞,火星四溅。
 
截至1978年,深圳这边的罗芳村已有540多个青壮年跑到了深圳河对岸的香港罗芳村,留下的200多名村民基本上是跑不了或者不想跑的老弱、妇孺,以至于农忙时节,需要机关工作人员帮忙,人称罗芳村是“机关小农场”。
 
1978年这一年,深圳这边的罗芳村人均年收入与香港那边的罗芳村人均年收入差距接近百倍。要知道,当时的港元贵过人民币,罗芳村的人均年收入在宝安县各乡村中的排名还算是比较靠前的。
 
同一村子人,守着同一条深圳河,收入差距如此令人匪夷所思的根源就在于开放和封闭之间的落差。罗芳村在深圳河北岸的350亩山坡地,明明适合种植蔬果,然后在鲜活商品匮乏的香港就地高价出售,却硬是被改造成了水田。一入盛夏,村民们时不时就得从深圳河里抽水灌溉。如此劳民伤财之举,让对岸香港罗芳村的乡亲们深感痛惜。
 
《关于发展边防经济的若干规定》发布后,昔日由集体掌管的农田分田到户,罗芳村里几户脑子灵光的村民当年就把自己名下的田地全部改种了蔬菜。在深圳只值几毛钱一斤的应季蔬菜,挑到深圳河对岸的集市,价格瞬间就跳升到了20多港元。第一茬小白菜上市后,这几户村民就成了令人羡慕的万元户。第二年,罗芳村村民把深圳河南北两岸所有的地块都种上了蔬菜。之后的几年里,随着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村里又建起了3000多平方米厂房大搞“三来一补”。到1989年,罗芳村人均收入8096元人民币,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前最高一年的57倍。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少外逃的罗芳村村民纷纷申请返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一批在香港没有稳定工作的村民又跨过深圳河,回到了深圳这边的罗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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