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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过后,彩虹将至

作者:杨黎光 来源:奔腾的深圳河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14 人已围观

1880年,也是这位政治色彩上相对中性的轩尼诗港督打破惯例,委任伍廷芳为香港立法局首位华人非官守议员。
 
伍廷芳是中国近代史上不可多得的“华人之光”,其行迹之多变、经历之丰富、建树之显赫,令人眼花缭乱。
 
伍廷芳,祖籍广东新会,1842年出生于新加坡,后随父亲回国定居广州芳村,13岁时进入香港圣保罗书院读书。1858年,伍廷芳本着“唤醒中国灵魂”“矫正外人错误观念”的初心,和近代著名报人黄胜一起创办了《中外新报》。《中外新报》是近代中国人最早自办的报纸。1874年,伍廷芳自费留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一说为伦敦林肯法律学院),并于1877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成为近代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1877年5月,伍廷芳被香港律政司菲利普·佐治延请,成为在香港执业的第一位华人律师,并被港英政府选任为考试委员。1878年12月,伍廷芳被港督轩尼诗正式委派为太平绅士,开华人担任太平绅士之先河。伍廷芳在港先后工作20余年,为香港华人群体的利益呼号奔走,以其学识之渊博、仁爱之热忱,“俨然为华人之代言人”。
 
1882年,伍廷芳在为华人争取权益时,与港英当局发生冲突,离港北上,又在潮起潮落的中国近代史中开启了一段光影零乱的外交生涯,并与本书中提及的近代大事和风云人物一一交集。
 
他先是进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辖下、由李鸿章主持的洋务差委局,参与对外交涉事宜,自此成为李中堂的得力助手。1893年,因办差有功,清廷赏从一品封典。1896年,伍廷芳被清廷特命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和古巴四国公使。任内,他主持同墨西哥签订了中国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与外国的第一个平等条约《中墨通商条约》。1911年3月,伍廷芳当选为轮船招商局董事,受命改革局务,但终因同僚掣肘而未果。当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闻风而动。寓居上海的伍廷芳受到革命激流推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首联诸名流,电请清帝退位”。10月19日,南方光复各省在武汉一致推举伍廷芳为民军总代表,同袁世凯派来的代表唐绍仪进行谈判。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伍廷芳被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正式任命为司法总长。2月12日,清帝退位,南北议和告成。同年4月,孙中山宣布辞职,伍廷芳辞去司法总长一职,退居上海。此后,在孙中山组织护法运动、在广州建立军政府期间,伍廷芳紧随左右,历任要职。1922年6月23日,伍廷芳在广东省医院病逝,享年81岁。家人遵其遗愿,为其进行火葬,其墓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孙中山纪念碑的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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