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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故事之勇破公司僵局
作者:周文丽 来源:《营商环境微视角:商事登记首代谈》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30 人已围观
“似春风化公司僵局,树公平助企业腾飞”,看着鲜艳锦旗上的这两列大字,我脑海里不由得回想起当时的那一幕场景。这面锦旗,标志着一场于2016年底开始,由股东纠纷引发公司运营陷入僵局的状态终于得以改变,纠纷双方股东握手言和。
2017年5月15日,深圳市××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和法务拿着锦旗来到市民中心,向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同事们表达感谢和敬意,锦旗上写的就是上面这两列大字,非常生动地诠释了当时的故事,也是对市民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在保护股东权益、审慎审核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成效表示由衷的肯定和感激。
2016年11月7日,深圳市××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此次登记通过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办理。没想到,刚一变更,对此次变更持有异议的一方立即表示要求撤消此次登记。原因是这次变更是在原法定代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他人非法占有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的申报。该公司先在宝安局提出异议,强烈要求撤销此次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但因不符合撤销登记的条件,被宝安局驳回。在此情况之下,公司又跑到这里,以面临停业、700多人就业失稳为由到注册局和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上访,要求撤销登记,纠正变更。
稳定是天大的事情。进驻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的注册科窗口面临着极大的压力。既不能让矛盾激化,也要依法办事,同时更不能为息事宁人,答应企业的不合理诉求,进行简单处理。领导之间、同事之间也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有些领导也主张再进行一次法定代表人变更,恢复变更前的状态。说一干道一万,在火烧眉毛的时刻,顶住压力快速拿出解决方案,避免造成失稳事件,才是王道。我迅速组织注册科的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以严谨的法律逻辑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基础,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股东接受了我们的解决方案,在达成的和解协议上签字。在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办理了法定代表人的再次变更。
岂料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17年1月,该公司又提交申请,要求变更董事、监事并进行章程备案登记。基于该公司此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申请已经引发了纠纷,且股东之间存在严重分歧,影响面较大的原因,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此次申请时比较谨慎。
经仔细核查该公司备案登记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发现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中第二条"审议表决解除×××、深圳××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薛××股东资格,其持有股份另行向×× 募集”存在较大的问题。经认真研究,该公司章程中的内容,实质是想以章程备案的方式将3个股东除名,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股份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并无通过除名的方式除去股东资格的相关程序。但该公司的法律顾问称,他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来对股东进行除名的,此次除名是有依据的。
由于没有即时通过审核,情绪激动的经办人满腔怒火,写函投诉到注册局,说我们窗口故意刁难。面对这些,窗口的同事们保持了克制和隐忍,未急于自证清白,而是先将解决企业问题放在首位。经认真研究得出了审核结论:该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存在重大瑕疵,股东会决议效力待定,容易引发效力确认之诉。
经多次与该公司经办人沟通和座谈,并拿出明确法理依据与其论证,该公司和登记机关终于达成共识。经企业内部推进和解,最终提交了符合登记要求的股东变更的章程备案,才有了双方股东共同到注册窗口共同办理登记,共同见证预示着公司步入正轨的新执照产生,并向窗口工作人员赠送锦旗的场景。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商事登记窗口处理的多是复杂业务,"公司僵局处理”一直是注册科长期致力研究的专题。我想,作为直接面对企业的窗口工作人员,扎实的业务功底是解决疑难杂症的基础,提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供有品质的服务,应该始终是窗口工作不变的宗旨。
2017年5月15日,深圳市××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管和法务拿着锦旗来到市民中心,向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同事们表达感谢和敬意,锦旗上写的就是上面这两列大字,非常生动地诠释了当时的故事,也是对市民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在保护股东权益、审慎审核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成效表示由衷的肯定和感激。
2016年11月7日,深圳市××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对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此次登记通过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模式办理。没想到,刚一变更,对此次变更持有异议的一方立即表示要求撤消此次登记。原因是这次变更是在原法定代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他人非法占有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的申报。该公司先在宝安局提出异议,强烈要求撤销此次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但因不符合撤销登记的条件,被宝安局驳回。在此情况之下,公司又跑到这里,以面临停业、700多人就业失稳为由到注册局和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上访,要求撤销登记,纠正变更。
稳定是天大的事情。进驻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的注册科窗口面临着极大的压力。既不能让矛盾激化,也要依法办事,同时更不能为息事宁人,答应企业的不合理诉求,进行简单处理。领导之间、同事之间也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有些领导也主张再进行一次法定代表人变更,恢复变更前的状态。说一干道一万,在火烧眉毛的时刻,顶住压力快速拿出解决方案,避免造成失稳事件,才是王道。我迅速组织注册科的业务骨干组成工作小组,以严谨的法律逻辑和明确的法律依据为基础,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股东接受了我们的解决方案,在达成的和解协议上签字。在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办理了法定代表人的再次变更。
岂料一波刚平,一波又起。2017年1月,该公司又提交申请,要求变更董事、监事并进行章程备案登记。基于该公司此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申请已经引发了纠纷,且股东之间存在严重分歧,影响面较大的原因,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此次申请时比较谨慎。
经仔细核查该公司备案登记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发现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中第二条"审议表决解除×××、深圳××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薛××股东资格,其持有股份另行向×× 募集”存在较大的问题。经认真研究,该公司章程中的内容,实质是想以章程备案的方式将3个股东除名,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股份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并无通过除名的方式除去股东资格的相关程序。但该公司的法律顾问称,他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来对股东进行除名的,此次除名是有依据的。
由于没有即时通过审核,情绪激动的经办人满腔怒火,写函投诉到注册局,说我们窗口故意刁难。面对这些,窗口的同事们保持了克制和隐忍,未急于自证清白,而是先将解决企业问题放在首位。经认真研究得出了审核结论:该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存在重大瑕疵,股东会决议效力待定,容易引发效力确认之诉。
经多次与该公司经办人沟通和座谈,并拿出明确法理依据与其论证,该公司和登记机关终于达成共识。经企业内部推进和解,最终提交了符合登记要求的股东变更的章程备案,才有了双方股东共同到注册窗口共同办理登记,共同见证预示着公司步入正轨的新执照产生,并向窗口工作人员赠送锦旗的场景。
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商事登记窗口处理的多是复杂业务,"公司僵局处理”一直是注册科长期致力研究的专题。我想,作为直接面对企业的窗口工作人员,扎实的业务功底是解决疑难杂症的基础,提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供有品质的服务,应该始终是窗口工作不变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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