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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6号别墅拍卖:全国首宗非诉讼程序公开拍卖抵押贷款
作者:黄百龙、曾小雯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1-30 人已围观
1991年5月11日下午4时,在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寿星道6号别墅围墙外的草坪上,一场公开拍卖会正在举行。被拍卖的是客户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贷款的房产,经过11名竞买者20多轮的激烈竞价,香港礼才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成为该栋别墅的新主人。这场拍卖宣告了我国以拍卖抵押房产清偿银行贷款新里程的开始。
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副行长的王喜义,在拍卖现场称赞:这是“以法收贷”的国内首次抵押贷款房产拍卖,是一次“搞好信贷资产风险转化的有益尝试”。而在他的《金色辉煌——深圳金融创新纵览》一书里,也曾记载:“1991年5月11日,我国首次贷款抵押物——房产拍卖在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寿星道6号别墅围墙外的草坪拉开序幕。”
我是这场拍卖贷款抵押房产最直接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此次以非诉讼程序公开拍卖抵押房产清偿银行贷款,引起了国内外的轰动,是国有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一个重要标志。
那次拍卖活动,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此次拍卖是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铁路支行所为,当时我担任该支行信贷科科长。准确地说,这不是抵押贷款拍卖的第一,而是全国第一宗非诉讼程序拍卖。非诉讼就是指没有通过法院,没有通过诉讼,而是直接通过拍卖机构进行售卖。当时依法拍卖,依据的是国家抵押贷款合同条例。
记得那次拍卖会,参加的人、围观的群众、参加的媒体记者上千人,景象非常壮观。既有卖主,也有买主,以及公证处、拍卖行,还有当时从国家到深圳市的各级领导。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司副司长、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副行长王喜义,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赖璞光,还有当时深圳市国土局、房管局的领导都参加了拍卖会。内地多家电视台、《人民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金融早报》等媒体的记者都在现场采访。香港电视台、澳门电视台也来到现场进行采访。当时的情景真是十分壮观、十分轰动!拍卖结束后,我们能够知道的、能够统计到的有20多家国内报纸作了报道,而一些国外的报纸,我们当时没有看到,据后来了解,也有20多家海外的报纸报道了此事。
这次拍卖活动之所以引起国内外的轰动,是因为破了天荒、开了先河。拍卖现场,悬挂着“深圳首次抵押贷款房产公开拍卖现场”的大红横幅,申请竞投的22家海内外买主中的11家,已手持应价号端坐在竞买席上。16时45分,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拍卖!底价180万元人民币!”话音刚落,竞买者就纷纷举起应价牌,经过一番激烈的竞投后,随着拍卖主持人、深圳市房屋拍卖所所长手中小木槌一记响亮的敲击,全场一阵喝彩,5号香港竞投者终以241万元人民币投中第6号别墅!此价比底价高出了61万元。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员当场宣布:“此次拍卖真实、合法、有效!”得主在数十名记者的围堵追问中与拍卖人、委托人签订了《不动产拍卖转让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并交付了履约定金,香港礼才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代表崔先生成了该栋别墅的新主人。通过这次拍卖活动,100%收回了我行贷款,实现了此笔贷款无损失。这笔贷款是铁路支行经办的,抵押物就是这栋罗湖区怡景花园寿星道6号别墅。
当时处于最早期的银行贷款管理阶段,深圳特区刚刚起步,所有银行正在贷款管理方面摸索。当时所有的贷款业务抵押物相当少,企业也刚起步,大部分没有抵押物,我们建行这笔刚好有抵押物。这家公司开始也经营得不错,是做进出口贸易的。贷款公司是兄弟俩做生意,人失踪了,联系不上,找不到人。为了挽回损失,我们的动作比较快,启动也比较早,再拖下去时间一长,利息就会不断增长。
为了做好这次拍卖,当时的铁路支行和分行法律顾问室做了充分的准备,包括论证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是否能够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等原则。法律上因为前所未有,我们有没有底气、有没有胆量做这个事,那就需要找很多法律依据来研究。
当时王探宝是我们分行的法律顾问,主要是我和她在做这件事。我们跑了深圳的房管局、人民银行、公证处,以及房屋租赁所,都做了咨询。主要依据就是当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贷款条例》。按抵押贷款条例规定,只要企业贷款不偿还,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但里面没有规定银行要通过法院处置抵押物。所以当时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我只知道要拍卖首先要评估,而具体按什么价来起价,我们要做哪些事,都不知道。比如说要请哪里的公证处、请公证处的什么部门、请什么样的拍卖师等等,这些问题我们都不知道,所以都需要一一去了解。要交哪些税我们也不知道,也需要去了解。
为了让购买商充分了解情况,第一,我们在报纸上做了比较长时间的广泛宣传,持续了一个月的宣传时间。当时大家觉得这确实是件很新鲜、很大胆的事情。看了我们发的报纸公告,境外媒体觉得是很敏感的事项,都积极、踊跃想采访此次拍卖活动。第二,原来的业主老板走了以后,我们派人进场看守,派了两个保安员,外人谁都不能住进去,只能参观。让外界的群众有足够的时间去参观,让大家了解这个现场。
拍卖结果也感动了我们分行副行长赖璞光。开始他非常担心,觉得能卖180万元就不错了,结果卖到241万元,让他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50万元港币买来的房子,怎么能卖那么多钱?他感到惊讶。拍卖结束以后,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了赖璞光,他表现得非常激动,他指出:此次拍卖,完全是为了保障国家信贷资金安全,保障银行合法权益。
抵押贷款在当时还是一种新的贷款形式,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首开我国用非诉讼程序的法律手段解决抵押贷款纠纷、保护银行合法权益的先河,是中国金融界信贷管理上一项突破性的改革,对完善我国金融信贷管理,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优化我国投资环境,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均有着深远的影响。
口述者:黄百龙,时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铁路支行信贷科科长
整理者:曾小雯
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副行长的王喜义,在拍卖现场称赞:这是“以法收贷”的国内首次抵押贷款房产拍卖,是一次“搞好信贷资产风险转化的有益尝试”。而在他的《金色辉煌——深圳金融创新纵览》一书里,也曾记载:“1991年5月11日,我国首次贷款抵押物——房产拍卖在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寿星道6号别墅围墙外的草坪拉开序幕。”
我是这场拍卖贷款抵押房产最直接的参与者和见证者。此次以非诉讼程序公开拍卖抵押房产清偿银行贷款,引起了国内外的轰动,是国有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一个重要标志。
那次拍卖活动,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此次拍卖是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铁路支行所为,当时我担任该支行信贷科科长。准确地说,这不是抵押贷款拍卖的第一,而是全国第一宗非诉讼程序拍卖。非诉讼就是指没有通过法院,没有通过诉讼,而是直接通过拍卖机构进行售卖。当时依法拍卖,依据的是国家抵押贷款合同条例。
记得那次拍卖会,参加的人、围观的群众、参加的媒体记者上千人,景象非常壮观。既有卖主,也有买主,以及公证处、拍卖行,还有当时从国家到深圳市的各级领导。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司副司长、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副行长王喜义,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长赖璞光,还有当时深圳市国土局、房管局的领导都参加了拍卖会。内地多家电视台、《人民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金融早报》等媒体的记者都在现场采访。香港电视台、澳门电视台也来到现场进行采访。当时的情景真是十分壮观、十分轰动!拍卖结束后,我们能够知道的、能够统计到的有20多家国内报纸作了报道,而一些国外的报纸,我们当时没有看到,据后来了解,也有20多家海外的报纸报道了此事。
这次拍卖活动之所以引起国内外的轰动,是因为破了天荒、开了先河。拍卖现场,悬挂着“深圳首次抵押贷款房产公开拍卖现场”的大红横幅,申请竞投的22家海内外买主中的11家,已手持应价号端坐在竞买席上。16时45分,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拍卖!底价180万元人民币!”话音刚落,竞买者就纷纷举起应价牌,经过一番激烈的竞投后,随着拍卖主持人、深圳市房屋拍卖所所长手中小木槌一记响亮的敲击,全场一阵喝彩,5号香港竞投者终以241万元人民币投中第6号别墅!此价比底价高出了61万元。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员当场宣布:“此次拍卖真实、合法、有效!”得主在数十名记者的围堵追问中与拍卖人、委托人签订了《不动产拍卖转让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并交付了履约定金,香港礼才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的代表崔先生成了该栋别墅的新主人。通过这次拍卖活动,100%收回了我行贷款,实现了此笔贷款无损失。这笔贷款是铁路支行经办的,抵押物就是这栋罗湖区怡景花园寿星道6号别墅。
当时处于最早期的银行贷款管理阶段,深圳特区刚刚起步,所有银行正在贷款管理方面摸索。当时所有的贷款业务抵押物相当少,企业也刚起步,大部分没有抵押物,我们建行这笔刚好有抵押物。这家公司开始也经营得不错,是做进出口贸易的。贷款公司是兄弟俩做生意,人失踪了,联系不上,找不到人。为了挽回损失,我们的动作比较快,启动也比较早,再拖下去时间一长,利息就会不断增长。
为了做好这次拍卖,当时的铁路支行和分行法律顾问室做了充分的准备,包括论证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是否能够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等原则。法律上因为前所未有,我们有没有底气、有没有胆量做这个事,那就需要找很多法律依据来研究。
当时王探宝是我们分行的法律顾问,主要是我和她在做这件事。我们跑了深圳的房管局、人民银行、公证处,以及房屋租赁所,都做了咨询。主要依据就是当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抵押贷款条例》。按抵押贷款条例规定,只要企业贷款不偿还,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但里面没有规定银行要通过法院处置抵押物。所以当时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我只知道要拍卖首先要评估,而具体按什么价来起价,我们要做哪些事,都不知道。比如说要请哪里的公证处、请公证处的什么部门、请什么样的拍卖师等等,这些问题我们都不知道,所以都需要一一去了解。要交哪些税我们也不知道,也需要去了解。
为了让购买商充分了解情况,第一,我们在报纸上做了比较长时间的广泛宣传,持续了一个月的宣传时间。当时大家觉得这确实是件很新鲜、很大胆的事情。看了我们发的报纸公告,境外媒体觉得是很敏感的事项,都积极、踊跃想采访此次拍卖活动。第二,原来的业主老板走了以后,我们派人进场看守,派了两个保安员,外人谁都不能住进去,只能参观。让外界的群众有足够的时间去参观,让大家了解这个现场。
拍卖结果也感动了我们分行副行长赖璞光。开始他非常担心,觉得能卖180万元就不错了,结果卖到241万元,让他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50万元港币买来的房子,怎么能卖那么多钱?他感到惊讶。拍卖结束以后,电视台记者现场采访了赖璞光,他表现得非常激动,他指出:此次拍卖,完全是为了保障国家信贷资金安全,保障银行合法权益。
抵押贷款在当时还是一种新的贷款形式,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首开我国用非诉讼程序的法律手段解决抵押贷款纠纷、保护银行合法权益的先河,是中国金融界信贷管理上一项突破性的改革,对完善我国金融信贷管理,加强我国金融法制建设,优化我国投资环境,促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均有着深远的影响。
口述者:黄百龙,时任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铁路支行信贷科科长
整理者:曾小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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