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宝安、
龙岗两区城市化后,其土地转为国有。共涉及两区21个镇、261个村、27万农民,范围约235平方千米。具体操作程序为8个步骤:①确定转地范围及适当补偿范围;②制定实施方案并发布公告;③对具体地域进行测绘、确权并确认土地的农林渔业用途及范围;④对实施地域的土地、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进行清点、查丈、评估;⑤查丈、清点结果公告;⑥制定补偿方案;⑦签订补偿协议书或作出补偿决定书,支付补偿金;⑧移交土地、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版权声明:
本站文章已获出版方或者作者方授权,如需转载,请保留网站地址和作者信息。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著作权归于原作者,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很赞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