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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
作者: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深圳市历次五年规划汇编 责任编辑:manman 2023-01-18 人已围观
(2006~2010)
(2006年3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订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的建议》编制。《总体规划》是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规划,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和总体安排,是编制和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级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的总体部署,统筹制订计划期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努力履行政府职责,实现新的发展。
第一章 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十五”取得显著成就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在国家和广东省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圆满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预期目标。
一、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
“十五”期间的5年,是深圳发展历程不平凡的5年,是实现经济实力历史性跨越的5年。5年中,本市生产总值连续突破3000亿元和4000亿元大关,2005年达到4927亿元,当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总量相当于“九五”期间5年的生产总值总和,全部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总额相当于前4个五年规划时期的1.5倍,每增长1%的国内生产总值增加额由2000年的20亿元提高到50亿元。5年中,全市工业增加值和外贸进出口总额分别突破2000亿元和1000亿美元,达到2430亿元和1829亿美元,年均增长20.7%和23.4%;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突破1000亿元,分别达到1176亿元和1438亿元,年均增长13.7%和14.4%;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478亿元和6168亿元,5年净增额分别超过5000亿元和3000亿元。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二、增长速度和效益实现新提升
经济增长率由2001年的14.3%提高到2003年的19.2%,5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3%,高于“十五”规划12%预期增长目标4.3个百分点,奠定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基础。在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初步形成低能耗、高产出、高效益、高财税收入“一低三高”的发展新模式,创造了每平方千米产出2.52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和7000万元税收的效益水平,分别比2000年提高125%和85%。2005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耗水量33.8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4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电量和用水量分别为994千瓦时和22.8立方米,分别比2000年下降6%和25%。
三、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
实施产业第一的方针,积极推进产业适度重型化,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取得阶段性进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三大支柱产业”的集中度(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开创了产业发展战略合作的新机制,与南方航空、招商局、中海油、中远等企业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一批优化产业结构的基础性产业项目相继启动和建设。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达946亿元,年均增长1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000年的22.7%提高到2005年的29%。银行业总资产首次突破1万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准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创业投资机构和资本规模占全国的1/3,金融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居全国前列。与南昌、成都等城市开展海铁联运,港口集装箱吞吐量5年净增1200万标准箱,2005年达到1620万标准箱,民航旅客吞吐量达到1574万人次,深圳港和宝安国际机场分别跃升为世界第四大集装箱港和全国第四大航空港。
四、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阶段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年累计超过4500亿元,实施400多个重大建设项目,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建成通车,二期工程建设规划获得批准实施,1号和4号延长线、3号线工程建设全面展开。京广深客运专线广深段正式开工,杭福深客运专线厦深段、新深圳客运站、平湖集装箱中心站建设进展顺利。盐坝高速公路、坪西一级公路、龙大高速公路和南坪快速路一期建成通车,盐排高速、南光高速、深港西部通道和深盐第二通道等重要内外交通干道相继开工建设,初步形成“一横八纵”的干线路网。东部供水水源工程、供水网络干线工程全线贯通,龙茜供水工程建成通水,东部供水水源工程二期、大鹏半岛支线供水工程、北线引水工程相继进入建设阶段。岭澳核电1号和2号机组、西部电厂扩建一期工程进展顺利,新增110千伏以上变电容量近2000万千瓦,新增输电线路总长约1500千米。
五、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新突破
全面启动和完成宝安、龙岗两区的城市化和城市化转地工作,成为全国首个没有村镇建制的大城市。实施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的“1+5”文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强化出租屋管理和人口管理。相继实施“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和“清无行动”,全面开展清理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城中村改造行动,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85万平方米,达到了从体制上解决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问题的预期目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交通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清理整治18余万家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户。全面启动和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开展珠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0年的35%提高到45%,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的城市,城市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六、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
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文化立市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首届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制订和实施《深圳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及配套改革措施和经济政策,全社会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15%,成为全省首个教育强市。有效抗击“非典”和禽流感疫情,推进公共卫生设施和社区健康中心建设,启动新建和扩建一批医疗重大建设项目,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人员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开展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参加合作医疗劳务工突破100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5万元,年均增长7.5%,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5%左右。
七、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推向新领域
全面部署和实施新形势下的改革创新工作,先后进行了两次行政机构改革和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推进政府执行力建设。创新行政监督机制,量化行政监督制度,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和机制,行政效率大幅度提高。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取得重大突破,5家大型国有企业成功实行国际招标,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入香港资本建设轨道交通,成功实施机场集合贷款,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在全国率先实行“居站分设”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特区内全面设立社区工作站。务实推进深港合作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签订深港“1+8”合作协议,制定和实施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和东北振兴,对口扶持取得明显效果。
八、依法治市和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
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保持稳定。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一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地方法规,完成五年立法计划和五年普法计划。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社区民主管理扎实开展,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率达到47%。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建设活动,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第二节 发展形势和环境
一、发展的外部环境
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发展,我国与世界的经贸关系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深圳继续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在优势领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城镇化进程加快,市场潜力巨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为深圳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加大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调控力度,实施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区域发展政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启动和深化,为深圳融入区域发展与合作提供新的机遇。深港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口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合作机制日益健全,有利于加强两地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国内城市间产业、资源、技术、人才的合作与竞争日益加强,国际经济贸易环境日趋复杂,经济发展面临油价高企、汇率利率变动和新贸易保护主义等不确定因素。
二、发展的有利条件
25年改革开放和建设的经验、成就与创业精神,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持续向好,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位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有利于深圳继续推进新的跨越。市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带动工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实现阶段性调整和优化,适度重型化迈出坚实步伐,经济发展后劲得到加强,有利于推动深圳进入较长的增长周期。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能源资源开发建设规划和实施力度明显加快,有利于化解深圳发展的瓶颈性制约。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深入推进,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改革成效显著,体制机制优势持续得到发挥,有利于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动力。
三、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高增长和紧约束之间的矛盾是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经济增长方式仍具有粗放型特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人口规模迅速扩大及其消费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面临土地空间限制、能源和水资源短缺、人口膨胀压力、环境承载力有限“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二是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结构性风险加大,现代服务业发展乏力,二、三产业相互促进和联动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不足。三是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赖度较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品牌较少,高级人才总量后续供给能力明显不足,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不相适应,产业核心竞争能力有待增强。四是特区内外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五是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逐渐进入高发期,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比较繁重。六是体制机制创新任务艰巨,改革、发展、稳定的统筹难度加大,改革的成本和风险增加,局部改革创新的成效难以迅速扩大,部分领域的改革进展缓慢。总体判断,深圳进入了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历史新阶段,进入了发展模式转型和改革攻坚新的关键时期。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总目标,以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紧约束条件下新的资源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在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二节 战略目标
“十一五”期间及到2020年,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建设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国际高科技城市、国际物流枢纽城市、国际金融贸易和会展中心、国际文化信息交流中心和国际旅游城市,用15年左右的时间,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把深圳建设成为重要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9000亿元,5年平均增长13%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万美元左右。预期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5万亿元,5年平均增长10%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万美元左右;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万亿元,5年平均增长8%左右,争取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万美元左右。
第三节 发展战略与实施步骤
一、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按照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的要求,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以提升科技自主创新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创新、企业管理创新和城市管理创新,使自主创新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使自主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全社会的普遍行为,努力把深圳建设成区域性自主创新中心城市,成为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城市,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和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的城市。
(一)建设创新型政府
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总体部署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三个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改革攻坚。实施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在理顺市区街道三级事权和财权关系、投融资领域改革和促进公共服务发展三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促进创新型发展
推进发展模式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形成经济发展的自主内在动力。坚持紧约束条件下新的资源观,更加合理、有效、节约地利用各种自然有形资源,充分发挥制度、管理、文化、环境、人力、地缘等无形资源优势。坚持紧约束条件下的集约发展,更加注重速度与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向自主创新要资源、要空间,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提升创新型产业
研究制订科学技术进步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加强和鼓励科技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和科技投资,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构建科技创新平台,集中优势资源推动科技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核心、产业化为目标,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调整升级,提高产品的高技术含量、自主知识产权比重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整体产业从“深圳加工”向“深圳制造”“深圳创造”转变。
(四)完善创新型环境
坚持创新环境的以人为本,把创新环境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全局性任务来抓。推进创新制度化,加快自主创新立法,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和创业鼓励机制,充分发挥就业和创业推动创新的作用。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弘扬及引导移民文化和包容文化,倡导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人文精神。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流动机制,发展人才和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才竞争。
二、实施步骤
未来15年,实施近期、中期和远期三步走的战略部署。
(一)近期到2010年,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调整的5年以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发展目标,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实施产业、人口、布局的联动调整,推动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初步形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示范效应,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中期到2015年,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创新提升的5年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以经济贸易国际化、服务功能国际化、运行机制国际化为重点,国际化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形成重要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基本框架。
(三)远期到2020年及以后,进入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创新完善时期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功能比较完善,服务区域、服务全国发展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显著增强,形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长效机制,国际化城市在建设更高的目标上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四节 五年发展目标
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协调、健康发展,巩固和提升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5年中,本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2010年本市生产总值达到9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万美元左右。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取得新进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0%。
二、宏观效益明显提高
坚持效益深圳的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总部经济和民营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效益型发展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实现速度与质量的同步提升。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分别比2005年下降10%和20%以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比2005年下降40%以上。5年全市新增土地供应控制在45平方千米左右。
三、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城市管理“科学、严格、精细、高效”八字方针,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河流水质和海域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敏感生态区域得到严格保护,形成比较健全的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机制,基本建成国家生态市。2010年,河流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
四、创新动力明显加强
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以创新文化和创新制度为支撑,以科技投入和人才聚集为保障,在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基础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金和物质要素带动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和科技进步转变。2010年,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6%,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提高到65%,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达到1500人/万人。
五、社会和谐明显进步
坚持和谐深圳的发展目标,立足人的全面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优先发展社会事业,保持社会与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建设环境更加和谐、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民主更加健全、人民更加富裕的现代文明社会。“十一五”期间,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2010年,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5%,劳务工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80%。5年中,万人医生数提高3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5%,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6%。
第三章 强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确立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发展理念、法制环境、政策手段、体制机制、产业发展和文化价值的创新,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构建循环型发展新模式
一、实行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
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环节,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全面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以《深圳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调控指标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到2010年,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科学发展和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估机制,实施循环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形成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循环型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模式
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的循环经济试点,发挥节约型生产方式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产业和环保型产业,从源头减少废物排放。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发展,坚决淘汰严重耗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力。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大力发展环保节能型城市交通,建设绿色交通系统。积极发展电气化公共交通,加快推进清洁燃油、天然气、混合动力和纯电力公共汽车,推动营运汽车、公务车和私家车使用清洁能源。加大政府对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培育一批清洁生产企业、资源节约型园区。
三、建设生态化循环型产业体系
大力实施技术创新,逐步建立与循环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支撑体系,增强科技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向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的转变,提高技术进步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贡献率。研究制定产业生态化发展行动纲要,促进三次产业之间和三次产业内部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加快循环型经济示范工程推广,重点推进电子通信、能源、建筑、电镀和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实现生态化转型。推进产业园区生态化协调发展,实现九大产业集聚基地的生态化改造和功能调整,建立集中治污和废弃物资源化的综合型生态工业园区。“十一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和水耗分别下降7%和5%。
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示范企业类型: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节能示范企业、节水示范企业。
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老工业区生态化改造、绿色制造业示范基地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示范社区和城区:特区内1个街道办和1个居委会建成循环经济示范社区,特区外1个街道办建成循环经济示范社区,龙岗区建成循环经济示范城区。
重点技术示范项目:节能技术、节水技术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公共建筑、大型住宅小区、绿色办公场所。
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基地:清水河环境园、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废旧电子电器回收中心。
绿色交通示范工程:液化天然气汽车示范工程、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工程。
四、倡导和引导循环型消费模式
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和资源节约活动,使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节约型消费模式。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节约型企业和节约型社区。倡导合理消费、适度消费、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推行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运用经济和法规手段控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等浪费资源行为。“十一五”期间,人均生活用水量下降25%,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计划
两个环节:围绕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产品生产周期全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环境污染。
六项内容:(1)节能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明确节能降耗指标,鼓励节能降耗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2)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的转变。(3)废弃物分类回收与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探索建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系统。(4)产业生态化。引导三次产业的生态化发展,实现内部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和资源节约,延长产业链,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建立不同类型的工业生态园区。(5)示范工程。推进循环型企业示范工程、生态型工业区示范工程和循环型社区与城区示范工程建设,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开展示范工程试点。(6)营造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营造绿色消费和绿色人居环境。
十大行业:以电子通信、能源、建筑、生物医药、电镀、纺织印染、精细化工、交通、物流、餐饮为重点行业,率先发展循环经济。
八个方面:(1)建设城市水循环系统,创建节水型城市。(2)实施节能降耗,推广清洁能源。(3)构建生态化产业体系。(4)完善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体系。(5)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6)大力推进绿色消费。(7)创建循环型社区和城区。(8)完善生态系统,
建设绿色家园。
第二节 建设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体系
一、积极开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优势,积极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研究利用风力和潮汐发电。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建立公共研发技术平台,在市政道路照明、公园绿地照明、城市景观照明等公共服务领域,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形式扶持太阳能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完善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积极鼓励和支持利用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发电。2010年,能源结构优化率达到40%,建立两个以上太阳能产业基地,完成300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二、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规范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鼓励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的资源再利用产业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等资源的回收利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201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98%,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5%,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0%。
三、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和循环利用
推进节约用水和中水、污水回用,开发利用海水资源。根据节水型城市标准,全面启动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到2010年,工业用水回用率达到75%以上。开发非常规水资源潜力,积极推进海水淡化、污水回用、海水和雨洪资源利用,以示范项目试点带动海水淡化技术发展。推进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制定和实施节能中长期规划。促进高耗能产业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能源产业清洁生产,提高二次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和水循环利用率,推行冷热电联供模式。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鼓励商场、写字楼、工厂等现有商业建筑开展节能改造,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营机构要制定和实施节能措施。加强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的认证和认定,鼓励企业及居民使用节能产品和绿色环保产品。
四、全方位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实施“绿色行政、绿色采购”,发挥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表率作用。加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规范节约降耗和环境保护行为。制定政府部门节约降耗的制度和措施,并纳入行政考核内容。开展政府建筑物节能改造,实施公务车节能措施。推行绿色采购,政府带头使用可回收、可再生办公用品。建立政府部门环境管理体系,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开展循环型社区试点,强化循环式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完善社区污水排放和中水利用设施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建设一批循环型社区。继续开展“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建设一大批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和绿色家庭。
第三节 创新循环经济促进机制
一、建立循环经济的体制和机制
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完善资源节约、清洁生产、资源利用、消费引导以及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法规建设,形成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体系。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双重作用,综合运用产业、价格、财税和投资手段,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完善和制定电子、电力、印染、建筑、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重点行业技术标准,健全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新上建设项目的资源评价体系。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探索建立反映资源稀缺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
建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关键技术研发、清洁生产、各类示范工程等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研究制定节能节水产品、低能耗及低排量汽车、节能建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财税优惠政策,扶持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建立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实行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产品的限制政策。制定鼓励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和产品目录,加快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和社会绿色消费政策,编制绿色产品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引导社会生产和生活领域实现循环式发展。研究制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态工业网络经济政策,支持企业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组织结构。鼓励企业使用高新技术,延长产品使用周期,促进企业间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
三、强化节能降耗的监督管理
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控指标体系的统计监测制度和评估考核制度,研究建立节能监察中心,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为企业和市民节约资源提供良好服务,引导商业经营和市民生活的节能降耗。加大资源保护和节约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力协调调度,强化需求侧管理,鼓励节约用电和提高用电效率,确保用电安全。建立资源和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结合循环经济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公布资源供应与消耗、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相关信息。建立循环经济社会监督制度,支持开展自我监督、同业监督、非政府组织监督、媒体监督、市场监督和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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