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性文艺活动。产生并风行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早期。特点是自荐、自演、自娱、同乐。始于1986年7月兴建的
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露天舞台,后惯称为大家乐舞台。形式为:自愿表演者交5角钱报名费上台表演,观众则席地而坐观看表演。人人既是演员,又是观众,广受普通市民尤其是外来打工者的欢迎。在深圳风行一时并迅速流行全国。截至2004年底,登台表演者超过10万人,现场观众不计其数,影响深远。
版权声明:
本站文章已获出版方或者作者方授权,如需转载,请保留网站地址和作者信息。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著作权归于原作者,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很赞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