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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幸福标杆的深圳标准
作者:《深圳的光荣与使命》编写组 来源:深圳的光荣与使命·大学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25 人已围观
近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学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召开了建市以来第一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大会,决定到2025年,基础教育要新建100万个学位,其中公办普高新增11.8万个、义务教育阶段新增74万个、学前教育新增14.5万个学位。建成后公办普高学位将翻一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接近翻番,可谓深圳教育史上的“超级工程”。除了义务教育以外,深圳这几年在幼儿园、高等教育方面的建树也是有目共睹。幼儿园公办率大幅度提升,8年内新建了8所高起点高校。这些高效的举措大大提升了市民对深圳教育事业的信任感。
还有一个让小何一家揪心的问题是深圳的房价。众所周知,国内的一线城市的房价一直高升,硬是吓退了很多有心的外来才俊。而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几乎是每个中国老百姓的心愿。近年来,深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持续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深圳住房保障制度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实现住有宜居,是让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初心使命。但在房价高昂的深圳,购买商品房确实让很多家庭捉襟见肘。为实现这一目标,针对很多市民买不起高额商品房的难题,深圳市政府持续大力建设安居型商品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深圳率先推出“二次房改”,按照市场商品房占40%左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占20%左右的供应结构,构建“4+2+2+2”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按照发展目标,深圳至2035年将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
与此同时,深圳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手段。深圳自2016年实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先后出台“深八条”“深四条”等文件,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深圳通过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案例点评
深圳近年来在民生建设方面大力投入,有政策、有资金、有实干,从根本上把握了市民们最深层次的生活需求,逐步解决了各项难题,给广大群众幸福稳定的生活打造了一个美好的前景。
知识链接
安居型商品房:是一种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购房问题而推出的商品房。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还有一个让小何一家揪心的问题是深圳的房价。众所周知,国内的一线城市的房价一直高升,硬是吓退了很多有心的外来才俊。而拥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几乎是每个中国老百姓的心愿。近年来,深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持续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深圳住房保障制度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实现住有宜居,是让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初心使命。但在房价高昂的深圳,购买商品房确实让很多家庭捉襟见肘。为实现这一目标,针对很多市民买不起高额商品房的难题,深圳市政府持续大力建设安居型商品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2018年,深圳率先推出“二次房改”,按照市场商品房占40%左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占20%左右的供应结构,构建“4+2+2+2”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按照发展目标,深圳至2035年将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
与此同时,深圳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手段。深圳自2016年实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先后出台“深八条”“深四条”等文件,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深圳通过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案例点评
深圳近年来在民生建设方面大力投入,有政策、有资金、有实干,从根本上把握了市民们最深层次的生活需求,逐步解决了各项难题,给广大群众幸福稳定的生活打造了一个美好的前景。
知识链接
安居型商品房:是一种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购房问题而推出的商品房。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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