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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
作者:吴定海 来源:深圳社会科学年鉴(2022) 责任编辑:chen 2024-01-04 人已围观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由俄罗斯宪法起草人、功勋法学家谢尔盖·米哈伊洛维奇·沙赫赖领衔。中心致力于针对中俄法学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高水平研究,为“一带一路”、新时代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提供智力支撑。
(二)基地研究方向
1.国家和法律转型的法律和意识形态问题:中国和俄罗斯体制改革与意识形态建设的经验,法治国家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的可能未来,当代东欧各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的学说和在社会导向观念影响下的立法实践,人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和保障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苏联解体对这些进程的影响。
2.数字时代的国家和社会互动:俄罗斯与中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的经验[数字宪法与数字社会,当代国际政治环境下的国家数字安全,俄罗斯在调整非政府组织(“外国代理人”)在境内活动方面的经验,应对“颜色革命”威胁,数字时代的社会治理]。
3.现代国际政治与法律环境下中俄战略与经济合作的法律保障机制:在新的应对制裁条件下的国际法,改变世界贸易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以及中俄在亚太与东北亚安全领域的合作。
4.当代俄罗斯与中国法律研究热点主题概论:生态、劳工、国家结构、司法、预算、银行与金融、数字法律与人工智能、法治保障等。
(三)基地负责人
谢尔盖·米哈伊洛维奇·沙赫赖,俄罗斯国务和政治活动家、俄罗斯联邦功勋法学家、俄罗斯联邦国家一级顾问、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起草人(与俄罗斯科学院通讯院士阿列克谢耶夫共同起草)、法学博士、教授。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第一副校长、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董事会成员、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主任、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副校长、莫斯科国立大学审计学院(系)主席、俄罗斯科学院联邦社会学研究中心人口研究所社会人口进程法律保障部主任,俄罗斯联邦总统“俄罗斯国家法律文件”“十三至十七世纪俄罗斯国家部门及企业档案”项目科研与出版工作组成员。参与制定了联邦宪法性法律《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法》《俄罗斯联邦政府法》和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组织一般原则法》《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立法(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组织的一般原则法》《俄罗斯联邦审计院法》《俄罗斯联邦民族文化自治法》等100余部法律。
朱迪俭,管理学博士,曾任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现任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政治学会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深圳大学特约教授,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客座教授。
(四)基地主要成员
特杰耶夫·阿斯塔木尔·安纳托利耶维奇,法学博士、经济学副博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莫斯科)国家审计高等学院(系)科研副系主任,国际税务和货币管理、国际信息安全、互联网法(信息法)专家。
波波娃·斯薇特拉娜·米哈伊洛芙娜,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俄罗斯科学院人口研究所社会人口进程法律规制部门的首席研究员,学术领域为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科学、创新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国家管理,国际空间法,高素质人才的迁移)。
布德尼克·鲁斯兰·亚历山德洛维奇,法学博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讲师级研究员,俄罗斯国立研究大学高等经济学院商业与管理系商业信息学学校ICT创新与商业教研室副教授,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专家。
(二)基地研究方向
1.国家和法律转型的法律和意识形态问题:中国和俄罗斯体制改革与意识形态建设的经验,法治国家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的可能未来,当代东欧各国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的学说和在社会导向观念影响下的立法实践,人民自治的法律制度和保障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苏联解体对这些进程的影响。
2.数字时代的国家和社会互动:俄罗斯与中国在互联网治理方面的经验[数字宪法与数字社会,当代国际政治环境下的国家数字安全,俄罗斯在调整非政府组织(“外国代理人”)在境内活动方面的经验,应对“颜色革命”威胁,数字时代的社会治理]。
3.现代国际政治与法律环境下中俄战略与经济合作的法律保障机制:在新的应对制裁条件下的国际法,改变世界贸易组织、金砖国家、上合组织以及中俄在亚太与东北亚安全领域的合作。
4.当代俄罗斯与中国法律研究热点主题概论:生态、劳工、国家结构、司法、预算、银行与金融、数字法律与人工智能、法治保障等。
(三)基地负责人
谢尔盖·米哈伊洛维奇·沙赫赖,俄罗斯国务和政治活动家、俄罗斯联邦功勋法学家、俄罗斯联邦国家一级顾问、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起草人(与俄罗斯科学院通讯院士阿列克谢耶夫共同起草)、法学博士、教授。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第一副校长、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董事会成员、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主任、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副校长、莫斯科国立大学审计学院(系)主席、俄罗斯科学院联邦社会学研究中心人口研究所社会人口进程法律保障部主任,俄罗斯联邦总统“俄罗斯国家法律文件”“十三至十七世纪俄罗斯国家部门及企业档案”项目科研与出版工作组成员。参与制定了联邦宪法性法律《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法》《俄罗斯联邦政府法》和联邦法律《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组织一般原则法》《俄罗斯联邦主体国家权力立法(代表)机关和执行机关组织的一般原则法》《俄罗斯联邦审计院法》《俄罗斯联邦民族文化自治法》等100余部法律。
朱迪俭,管理学博士,曾任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现任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政治学会理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理事,深圳大学特约教授,香港金融管理学院客座教授。
(四)基地主要成员
特杰耶夫·阿斯塔木尔·安纳托利耶维奇,法学博士、经济学副博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莫斯科)国家审计高等学院(系)科研副系主任,国际税务和货币管理、国际信息安全、互联网法(信息法)专家。
波波娃·斯薇特拉娜·米哈伊洛芙娜,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俄罗斯科学院人口研究所社会人口进程法律规制部门的首席研究员,学术领域为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科学、创新和高等教育发展的国家管理,国际空间法,高素质人才的迁移)。
布德尼克·鲁斯兰·亚历山德洛维奇,法学博士,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讲师级研究员,俄罗斯国立研究大学高等经济学院商业与管理系商业信息学学校ICT创新与商业教研室副教授,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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