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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传统建筑的五个来源

作者:张一兵 来源:《深圳风物志:传统建筑卷》 责任编辑:yezi 2023-06-12 人已围观


深圳在地理上的独特之处在于:西北背靠东莞、广州,西南面海,东北背靠惠州,东南面海,正南与香港仅一河之隔,境内五分之三为山冈丘陵,五分之二为小面积平原。从区域文化类型的分布地域看,广府文化以广州为中心向四面延伸,客家文化以梅州为中心向四面延伸,闽南潮汕文化以漳州、潮州为中心向四面延伸,其共同的交汇点正是在深圳,几种有相当规模的区域文化类型都是在深圳这里结束。所以从区域文化类型的多样性上看,深圳也是得天独厚的。区域文化类型的多样性直接导致了深圳地区传统建筑的多样性。

根据近三十年的实地调查发现,从大的方面说,深圳地区现存的传统建筑有五个传统的区域性文化来源:一是本地传统文化(此点最为重要),二是广府传统文化,三是客家传统文化,四是闽南、潮汕传统文化,五是西洋传统文化。

1. 本地传统文化,是现存历史最为悠久、完全由本地的传统文化因素所组成的一种文化现象。与全国其他的市县一样,上古的深圳地区也是海错山珍的渔猎之区、膏腴富庶的珠盐之地、人文荟萃的礼仪之邦。作为我国南方古越族的一支及其先民的聚居地,深圳的历史至少可以上溯到6000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此后经新石器时代晚期进入青铜时代,在广东境内古越族的一支建立了“缚娄国”,深圳地区为其属地,其文化为百越民族文化。虽然秦始皇在发动统一岭南战争的前后,一直对岭南实行大规模、有组织的移民,但是在后来汉族人赵佗建立的南越国中,越族人和越族文化的力量仍然占有很大的比重,赵佗等南越国的王族、贵族,对内、对外都以岭南土著的面孔出现,对北方文化均采取普遍排斥、抗拒的策略,使大量的古越族文化成分在岭南得以长期保存。汉王朝在深圳南头古城一带的“东官盐场”设置“番禺盐官”来管理盐业生产;三国吴黄武五年(226)“番禺盐官”改为“司盐都尉”。东晋成帝咸和六年(331)分南海郡立东官郡,郡治设在同时设立的宝安县城中。这时的宝安县包括了今东莞市、深圳市和香港地区等。此后一直到唐朝至德间,朝代屡经变更,“东官盐场”也更名为“东莞盐场”,而宝安县不变。唐朝中期以后,“宝安县”更名为“东莞县”,明代万历元年(1573)从“东莞县”又分出“新安县”,“宝安县”→“东莞县”→“新安县”,千年古县的基本范围没有变,区域性传统文化的脉络没有断,许多基本的文化面貌也或多或少地有所保存,比如东晋“宝安县”时期的四系罐,到了明、清“新安县”时期,除了釉色由青釉变为酱釉之外,四系罐仍然是四系罐,形制上的细微变化只有考古专家才看得出来。除此之外,“宝安县”→“东莞县”→“新安县”,也就是今天的东莞市、深圳市和香港地区一带,还有许多独特的文化现象,与周边的归善、博罗、增城、广州、番禺等地明显不同,如说话时讲“东宝片方言”,服饰是“一丈乌大襟衫”等等,其传统建筑也与上述周边地区有着显著区别。

2. 广府传统文化,是由来自广府中心地的传统文化因素所组成的一种文化现象。无论是从其基本形制,还是从其施工程序、使用材料上看,深圳地区现存的传统建筑有相当一部分含有大量来自广府文化中心地的传统文化因素,这些建筑文化现象无疑是来源于广府传统文化。正如上文所述,广府传统文化也是南北方文化大融合的产物,只是与深圳本地传统文化比较起来,广府传统文化本身的历史更为悠久,其产生的历史可以上溯到汉代,而其对深圳区域性文化的压迫、影响肯定自古以来就是强有力的、持续的。不过我们现在能够见到的广府传统文化对深圳传统建筑的影响,全部来自明代以后的实例。

3. 客家传统文化,是由来自客家地区的传统文化因素所组成的一种文化现象。深圳传统建筑中,真正来自客家文化中心地区的传统文化因素实际上是比较少的,而大部分传统文化因素来自客家文化的扩展地区归善县,即今天的惠阳地区。清初,一方面为了消灭郑成功和打击海盗,一方面也为了惩罚支持过南明政权的沿海居民,清廷在康熙元年(1662)实行“迁海”政策,广东沿海居民先后两次内迁30~50里。新安县的版图是沿海岸线延伸的长条形,南北窄,东西长,全县大部分地区被划到迁移范围之中,以至清廷最终不得不撤销新安县的建制,而把新安县剩余的少量土地、人口划入东莞县管辖。迁海之举不仅给公私财物造成巨大的损失,而且断绝了许多农民、渔民及盐民的生活来源,国家也失去大量税收,对打击郑成功及海盗并未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到康熙七年(1668)清廷决定部分地区复界,新安县得以恢复建制。复界后能够迁回的原住民较少,于是清廷颁布了优惠的招垦政策。嘉应(梅县)地区和归善县的许多客家人为寻求出路,踊跃报名迁往复界的地区垦荒,到雍正初年开始大量迁入,形成了一次新的移民高潮。到清末,新安县的客家人已占全县总人口的60%以上。他们为新安县(现深圳市、东莞市和香港地区)的传统建筑带来了大量的客家传统文化因素。


深圳的客家建筑中有两种核心类型:一种是“兴梅类型围屋”,另一种是“惠州类型围屋”。此外还有两种次要类型:一种是“排屋村”,另一种是“散屋村”。

“兴梅类型围屋”的特征来自梅州市和兴宁市,主要是后面有半圆形的“围龙屋”,中间和前面与其他客家围屋基本相同,由半圆形的祠堂和矩形的堂横屋组成。这种围屋分布的中心地是梅州和兴宁,但是它的周边还有极为广泛的分布,西北部可以到达江西的安远、寻乌、三南(龙南、定南、全南),北部几乎遍及福建的龙岩地区,西部到达连平、新丰、龙门,东部与潮汕系统的建筑犬牙相错,南部通过惠州、博罗交界线,一直抵达深圳、香港(已知现存纬度最低的围龙屋是龙岗南联社区的正埔岭围屋,而香港还有一处鲜为人知的围龙屋遗址)。由这个分布范围可以看出围龙屋的分布是有方向性的,向北的分布比较远,但是我们还不知道是龙岩地区还是兴梅地区的围龙屋年代更早。向南的分布也比较远,而且能够看出来有一条由兴宁→五华→河源→惠州→宝安→香港组成的传播路径。向西的分布被局限在京广铁路线以东大约一百公里的东侧,向东的分布则被局限于潮州文化区的边缘,总体上形成东西窄、南北长的一个分布带。

“惠州类型围屋”是深圳客家围屋的另一种主要类型之一,它与兴梅地区的围龙屋相比,最大的特征是不用后面的围龙部分,而在外围的围屋上面加建第二层楼房,当地人称为“围楼”。另外在兴梅地区只有晚期的围龙屋或方形围屋才可能加建四个角楼,而所有的惠州类型围屋都要建有四个角楼。这个类型围屋的分布以惠州为中心,加上周边的河源、东源、揭西、惠阳、宝安、博罗、龙门等县,现存仍然有数千座,仅深圳龙岗区就有三百座左右,最南边的是香港仅剩的一座(沙田山厦围)。


4. 闽南潮汕传统文化,是由来自潮汕地区的传统文化因素所组成的一种文化现象。明代以来,大量的潮汕人离开家乡,到广东乃至世界各地讨生活,而潮汕人善于做生意是出了名的。现在已知从清末、民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在新安县→深圳市开杂货铺做小生意的,几乎全部都是潮汕人。但是与客家人不同的是,潮汕人对客居地产生认同感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他们总是想赚到钱要回家乡去光宗耀祖,实现了光宗耀祖的理想之后才开始考虑在客居地的进一步发展。

5.西洋传统文化。清代中、晚期以及民国时期,西洋文化开始大规模影响广东沿海地区,深圳地区出现了大量的“西洋楼”,由于其中往往还保留了一些中国传统文化的因素,因此人们也称其为“中西合璧式”建筑。

现在一般以为在改革开放之前,深圳只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根本谈不上什么“深圳的传统建筑”,即使有,也只能是一般的所谓“广东传统建筑”。从上述深圳地区传统建筑的五个区域性文化来源看,这里的传统建筑大概远远不止一般的所谓“广东传统建筑”一种,而是具有多个来源乃至多种变体,具有相当丰富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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