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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深圳市南山区安监局局长李建新:南山区首批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者

作者:黄涛 来源:圳能量:深圳见证录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25 人已围观

“当年政府也没有实行聘用工作制,人手不够,我们只能加班加点拼命干,按现在的说法就是‘5+2’‘白+黑’,当时局里对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很重视,还专门给我配了一部‘大哥大’。”李建新说。一个科长拥有当时昂贵的手提电话,主要是因为一旦企业出现劳资纠纷或者欠薪情况,不管白天黑夜,不分工作日或周末,他们都要随时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当时执法队员的交通工具仅有一辆摩托车,有时候还要乘坐深圳早已消失的、招手即停即落的小巴,前往南山各个企业处理工作。“那时候条件确实很辛苦,也是任务在身、责任在身,不容怠慢。”
 
早期,国家在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些方面还很滞后,比如劳动争议处理只能参照过去颁布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来执行。对于拥有大量私营企业的深圳来说,法律不健全,也给劳动执法人员带来困惑,特别是欠薪问题。
 
“那时候的企业多是‘三来一补’、来料加工企业,厂房和设备都是租来的,当企业经营困难时,老板就一跑了之,丢下一堆工人给你,工资没有人发,连员工住宿、吃饭都成问题,我们执法相当困难,因为当时没有法律手段可以制约他们。”李建新说。在2011年“欠薪人刑”正式开始实施前,劳动执法部门对于企业经营者的欠薪逃逸违法行为都束手无策,只能充当“救火队”来“善后”。
 
“企业老板欠薪逃逸后,也不像现在,法律保障措施也健全,但那个时候就意味着没有工资发、没有饭吃、没有地方住。”李建新说。南山区政府为此在全市率先设立欠薪保障基金,金额为100万元,在企业发生欠薪情况后,暂时由区劳动局给工人垫付部分生活费,通过职业介绍所为工人安排工作,同时启动劳动仲裁特别程序仲裁,通过拍卖企业资产,再给工人发放剩余工资。“这在深圳还是很新颖的,虽然基金只有100万元,但当时解决了很多棘手问题。”李建新说。1993年开始南山区劳动局就与法院合作,针对欠薪企业启动劳动件裁快速机制,通过法院立案强制执行,由法院清点并拍卖企业资产,用于发放工人工资。
 
当年蛇口一家服装企业,就是如此解决工人的欠薪问题的。同时,南山区劳动局还与公安部门合作,建立执法衔接机制,穷尽法律手段,打击欠薪逃逸行为,将“跑路”老板找回来以解决欠薪问题。
 
 
创新劳动调解工作方式获国家肯定
 
不过企业欠薪问题始终存在,一旦有劳资纠纷,就是劳动局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
 
2002年,李建新升任南山区劳动局副局长。有一次,西丽街道一个拥有2000多人的企业发生劳资纠纷,区劳动局、总工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始联手上门处理此事。“我们晚上就住在工厂旁的一个招待所,不敢回去,早上6点钟我们就要出现在工厂,处理了几天才结束。”
 
“工人争取自我利益时经常采用非正常的维权途径,所以我们的力量要提前投入到基层去,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李建新说。2007年,南山区劳动局在全市率先设立“三合一、三层级劳动调解模式”,即把劳动信访、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3个线性分设机构整合为一个平台,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将劳动仲裁调解程序前置介人到劳动争议调解,并正式构建起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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