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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法制体系
作者:夏林华 来源:《法学视野下的“深圳质量”:打造深圳质量的法制保障体系研究》 责任编辑:pengfei 2023-01-12 人已围观
一、完善有关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方面的立法
(一)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的立法意义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我们一定要逐步健全完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创新评价和激励机制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创新成果的质量,壮大科技创新工作者队伍,营造出鼓励、宽容、帮助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深圳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立法的完善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30日正式发布表决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已于1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其中有不少制度设计为国内首创。该《条例》结合深圳实际,做出不少保护和鼓励科技创新的制度设计。该《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固定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资金投入比例应不低于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的30%,为基础研究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资金"活水源头"。《条例》还支持企业、其他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会等方式投入基础研究。同时还创设性地提出企业用于资助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参照公益捐赠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二、完善有关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方面的立法
(一)深圳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立法工作
深圳特区是中国服务业、制造业发展的"尖子生",首先在制度建设层面,要积极推进新时代的经济特区立法工作,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国大方略。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近30年来,深圳先行先试,为全国的立法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二)如何加强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立法
未来,深圳至少要在两大方面加强立法。一方面是加强产业立法。当前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新业态,如大数据、自动驾驶、共享经济平台等,需要加强相关产业立法,促进产业更好地发展。另一方面则是要加强对深圳经济发展起到支撑作用的基础性立法,比如2020年8 月26日,深圳市刚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这是全
国首部个人破产方面的法规,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深圳勇于创业、大胆创新的文化氛围。
三、完善有关品牌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立法
(一)深圳品牌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立法
深圳于2018年11月正式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圳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一代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信息技术、新材料、海洋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推动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把深圳打造成为影响力、竞争力卓著的全球创新引领型城市,加快建设以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品牌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立法的完善
创新是第一驱动力。所以,深圳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上升为地方立法,建立健全金融和资本、平台和企业、技术和产业、制度和政策创新体系,以提高创新能力和效率。在支持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方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深圳为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须营造敢于创新的法治环境,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建设等立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品牌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法治创新改革实践。
四、完善有关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
(一)深圳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
为了在深圳打造全球最好的创新生态圈,我们须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有关科技成果,通过法制为知识产权保护做支撑,在立法、执法、司法及守法的各个环节都要贯彻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圳在立法上不断借鉴国际标准,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这是提高管控能力和拥抱全球化智慧的具体体现。
(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完善
2019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于2018年12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2020年3月2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改座谈会,正式启动这项法规的修订工作。备受各界关注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营造了更好的法治环境。2020年6月8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正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将在全国率先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
五、完善有关市场监管、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立法
(一)疫情下的深圳构建市场监管、商事制度法治改革
进入2020年以来,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传统的商事登记服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在这场考验中,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把握大局、临危不乱、精准施策、快速反应,改革实施智能便捷的商事登记制度,从而将危机变成了机遇。
全球经济下行、疫情肆虐,给深圳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完善更高水平的商事制度、市场监管改革方面的法制已迫在眉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继续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推进法制化建设,为商事制度、市场监管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的立法意义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我们一定要逐步健全完善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的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创新评价和激励机制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创新成果的质量,壮大科技创新工作者队伍,营造出鼓励、宽容、帮助科技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深圳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立法的完善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30日正式发布表决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已于1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其中有不少制度设计为国内首创。该《条例》结合深圳实际,做出不少保护和鼓励科技创新的制度设计。该《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固定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资金投入比例应不低于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的30%,为基础研究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资金"活水源头"。《条例》还支持企业、其他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会等方式投入基础研究。同时还创设性地提出企业用于资助基础研究的捐赠支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参照公益捐赠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二、完善有关发展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方面的立法
(一)深圳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立法工作
深圳特区是中国服务业、制造业发展的"尖子生",首先在制度建设层面,要积极推进新时代的经济特区立法工作,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国大方略。1992年,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近30年来,深圳先行先试,为全国的立法工作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二)如何加强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立法
未来,深圳至少要在两大方面加强立法。一方面是加强产业立法。当前社会上出现了许多新业态,如大数据、自动驾驶、共享经济平台等,需要加强相关产业立法,促进产业更好地发展。另一方面则是要加强对深圳经济发展起到支撑作用的基础性立法,比如2020年8 月26日,深圳市刚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这是全
国首部个人破产方面的法规,有利于进一步营造深圳勇于创业、大胆创新的文化氛围。
三、完善有关品牌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立法
(一)深圳品牌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立法
深圳于2018年11月正式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深圳设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一代数字经济、绿色低碳、信息技术、新材料、海洋经济、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推动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把深圳打造成为影响力、竞争力卓著的全球创新引领型城市,加快建设以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品牌建设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立法的完善
创新是第一驱动力。所以,深圳建设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上升为地方立法,建立健全金融和资本、平台和企业、技术和产业、制度和政策创新体系,以提高创新能力和效率。在支持科技团队创新创业方面,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深圳为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须营造敢于创新的法治环境,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建设等立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品牌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法治创新改革实践。
四、完善有关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
(一)深圳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
为了在深圳打造全球最好的创新生态圈,我们须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有关科技成果,通过法制为知识产权保护做支撑,在立法、执法、司法及守法的各个环节都要贯彻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圳在立法上不断借鉴国际标准,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这是提高管控能力和拥抱全球化智慧的具体体现。
(二)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完善
2019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于2018年12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2020年3月2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改座谈会,正式启动这项法规的修订工作。备受各界关注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为深圳创新驱动发展营造了更好的法治环境。2020年6月8日,《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修正案)》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将在全国率先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
五、完善有关市场监管、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立法
(一)疫情下的深圳构建市场监管、商事制度法治改革
进入2020年以来,突如其来的疫情让传统的商事登记服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在这场考验中,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把握大局、临危不乱、精准施策、快速反应,改革实施智能便捷的商事登记制度,从而将危机变成了机遇。
全球经济下行、疫情肆虐,给深圳的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完善更高水平的商事制度、市场监管改革方面的法制已迫在眉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继续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推进法制化建设,为商事制度、市场监管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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