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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全国第一份专门规制网络交易合同的规范性文件

作者:李宇、端木卉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4-28 人已围观

会后,调研员端木卉率项目组成员马不停蹄分别赴重庆、武汉、杭州市工商局及淘宝、阿里巴巴、武汉江团网络科技等相关电商企业,调研当地电子商务的发展与规范及相关监管情况。
 
8月29日,项目组结合调研情况,将吸收了系统内外相关修改意见的《规则》(送审稿)报送市局法规处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并获通过。
 
9月10日,项目组将市局法规处审查通过的《规则》(送审稿)连同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中期汇报及调研情况等相关材料按程序一并提请局务会审议。
 
9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徐友军主持召开2013年第十一次局务会审议《规则》(送审稿)。调研员端木卉代表项目组向局务会汇报了《规则》(送审稿)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和创新特点。法规处、市场规范处、电子商务处、消委会、标准院、计量院、众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列席了会议。经局领导审定,局务会同意对《规则》(送审稿)个别条款做进一步明确后,提交市法制办审查发布。
 
9月24日,我局以《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提请审查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送审稿)的函》(深市监函〔2013〕721号)提请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发布。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高度重视该全国试点项目,在我局送请审查发布前就派汪伟同志提前介入项目组的相关调研及相关论证座谈,并及时给予政策指导;2013年10月12日,根据深圳市法制办分管副主任石岗的指示,经济法规处处长曾正宏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审议《规则》(送审稿)。调研员端木卉代表项目组向市法制办审议会汇报了《规则》(送审稿)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和创新特点。处长曾正宏、副处长李新策、汪伟等与项目组成员一起对《规则》(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修改完善。
 
2013年10月22日,深圳市法制办以《深圳市法制办关于〈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送审稿)〉的审查意见》(深法制函〔2013〕881号)回复本局予以审查通过。10月29日,我局正式行文对外发布《规则》并报送市政府公报室。
 
《规则》针对网络交易买卖双方不见面导致纠纷易发、大量网商企业单方面设定“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难题,围绕网络交易合同各方权利义务的明确和细化展开,整合进电子签名、电子证据、第三方存储、信息披露、隐私保护、信用管理等相关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以实现通过规范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目的。该《规则》包括总则、网络交易合同订立和履行、网络交易合同安全保障、附则4个章节。《规则》具有5个鲜明特点:一是条款内容明晰化;二是监管思路创新化;三是纠纷处理便捷化;四是个人信息保密化;五是交易信息透明化。
 
《规则》于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目前,该全国试点项目规定所包含的电子类54个,珠宝类8个,服装类7个,食品类26个,虚拟产品类3个,钟表、图书、箱包、有色金属类5个,电子合同分类与编码、术语、通用规范、数据交换接口4个,电子合同安全认证标准1个,共计108个标准已由该项目协办单位众信中心全部完成。众信中心运用上述相关标准正在B2C(企业对客户)领域与爱彩网电商合作,开展交易凭证第三方存储服务试点;在B2B(企业对企业)领域与铜道交易网等电商合作,开展安全规范电子合同订立及在线加密存储等应用试点,进展比较顺利,充分说明《规则》的相关制度设计比较科学合理,并具有实操的可行性。
 
深圳是全国电子商务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辐射全国的网络交易平台众多。制定《规则》可从源头上为全国消费者筑起一道安全消费的防火墙。它在全国率先整合了工商部门的合同行政监管职能和质监部门的标准化职能,首次尝试政府在虚拟市场中对网络交易合同民事法律关系进行适度调整,并首次尝试将政府主导的第三方存储机构引入合同行政监管领域及纠纷在线调解,最大限度为消费者的安全消费及快速有效解决纠纷提供了便利。
 
2014年9月29日,“深圳政府在线”新闻动态以“改革监管机制,填补监管空白——深圳合同行政监管找准‘穴位’惠及全国消费者”为题,高度评价《规则》的出台意义。
 
在全国人大委托深圳市人大并由我局承办的《电子商务法》立法课题之“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立法研究的“目标要求”中,阿拉木斯评价:“深圳市作为国家首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在电子合同法律规范等方面勇于创新,出台了《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等重要的地方法规,弥补了国内立法在这方面的空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也得到了全国人大和各相关部委的高度认可。为此全国人大要求深圳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种优势,开展《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立法研究,为全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技术支撑。”
 
2014年年初,我们再次有幸成为全国人大委托深圳市人大并由我局承办的《电子商务法》立法课题之“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课题组成员,希望《规则》的相关条款内容能成为国家《电子商务法》的组成部分。
 
《规则》发布后,国家质检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司专门刊发了题为“全国第一份专门规制网络交易合同的规范性文件《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出台”的工作简报。对《规则》的出台予以高度评价。2014年8月1日,《深圳商报》A08版《全面改革深化进行时》以整版篇幅报道了深圳市合同行政监管立法立标上的突破示范作用及所取得的突出成绩。《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凤凰网、南方网、新浪网、腾讯网、深圳新闻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作者:李宇,时任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处六级执法员;端木卉,时任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处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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