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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建设与管理业务规范

作者:张岩、王林 来源:“图书馆之城”标准规范与技术应用要则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10-21 人已围观

6.5设备系统引进
各成员馆除应配备必要的网络设备与网络数据中心保持联通外,还应配备符合统一技术标准的读者证与文献标识识读设备、文献防盗设施以及必要的辅助设备,包括凭条打印设备、身份证阅读器、办证摄像装置、二维码识读设备等。
 
各成员馆在引入盘点机器人、分拣机器人、智能书架等设备前应事先明确系统应用模式和对接要求,并告知中心图书馆。中心图书馆经评估认定应用合理且接口规范后,为设备接入提供技术支持。
 
7.软件系统应用方式
 
7.1直接安装使用
统一服务技术平台提供图书馆基本的业务软件,供各成员馆直接安装使用。各成员馆配备的计算机终端设备,应安装统一服务技术平台指定的应用环境和应用系统,并定期进行安全维护。
 
各成员馆应高度重视计算机终端设备安全,及时进行操作系统、浏览器升级,定期查杀病毒等。工作人员负有对业务中涉及的读者个人信息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读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敏感信息用作工作外的其他用途,在离开计算机终端设备时应关闭系统,临时离开应退出登录,返回时重新登录。工作时应保持计算机终端设备业务专一,避免工作环境受到影响。
 
7.2标准协议/API
各成员馆配备的各类自助设备应遵从统一技术标准,通过NCIP等标准协议与网络数据中心进行实时数据交互,定期进行安全维护。
 
为便于各成员馆拓展各类应用,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设置专门API服务器,并提供一系列业务API接口。业务API接口应独立设置访问用户。需要使用业务API接口的成员馆应向中心图书馆提出书面申请,并对该API用户的行为负责。
 
7.3嵌入式组件
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应提供与读者服务相关的集成化应用组件,供各成员馆嵌入到网站、移动平台、第三方政务平台等应用中,如OPAC检索入口、虚拟读者证申办组件、读者活动展示组件等。
 
7.4批量数据交互
统一服务技术平台仅对各成员馆开展必要的批量数据交互业务,如入馆客流数据、文献架位数据等。仅针对手续完备的、加入联合采编成员馆的书目与馆藏数据采取数据批量接收并查重的方式并入中心数据库。
 
各成员馆需要批量处理统一服务技术平台允许的数据,必须按照规范名称(含馆名、时间、文献类型)向中心图书馆提供数据需求文档,数据处理完成后,成员馆需进行数据确认。
 
8.平台监控与维护
 
8.1系统管理员制度
中心图书馆应指定系统管理员,对应用系统的整体建设与运行进行全面管理,对系统权限统一管理,并定期组织各成员馆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各成员馆应指定系统管理员,对本馆及所辖服务点的应用系统建设与运行进行统筹管理,负责与本馆相关的应用类参数设置并保持延续性,负责本馆及所辖服务点员工权限的动态管理,密切关注平台运行情况,统筹本馆及所辖服务点的日常系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网络数据中心,并协助处理本馆及所辖服务点相关事宜。
 
系统管理员应具备较强的全局意识与安全意识,对本地网络设施与应用服务器进行定期巡检,熟悉相关设备重启、时间校对、应用系统维护、设备安全维护等基本操作。
 
8.2平台参数管理
中心图书馆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参数设置,其中重要的参数为馆藏地点参数及服务点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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