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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作者:深圳百科全书编委会 来源:《深圳百科全书》 责任编辑:yuan2428 2022-03-15 人已围观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之一。1992年之前,深圳市企业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实行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单位自保,费用报销。1992年8月,颁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和《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统一了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基金全市统筹。在一定定额内,医疗费用由保险基金支付,超过定额的,个人少量自付。1994年,在南山区启动社会共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医疗保险模式试点,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缴费,建立共济基金和个人账户,住院费用由共济基金支付,门诊由个人账户支付,从而着重解决了基金统筹模式下缺乏约束机制、医疗费用难以控制的问题。1996年7月,《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将这一模式在全市推行并沿用至今。2003年5月,《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出台,增加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暂住户口和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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