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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前院长、广东省政协经济委主任王珺:以务实推动自主创新 以尚法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来源:《新时代深圳精神》 责任编辑:chen 2023-01-18 人已围观


王珺:首先,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务实”指的是一种精神或行为导向,而不是某一个具体的行业或业务。虚拟经济、网络经济是一种具体业务形态。换句话说,在开展这些具体业务中,既可以突出“务实”精神,也可以贯穿其他的精神等。
 
对于虚拟经济,以金融行业为例,人们希望将资金得到优化配置,获得更多收益。具体来说,老百姓都希望自己的钱能增值,那么,怎么做才能实现在风险可控下的保值增值呢?这需要金融部门、投资公司等机构脚踏实地地开展研究,评估风险,选择项目以及及时发布信息等。这些业务都是通过认真负责的“务实”精神加以实施的。从宏观上讲,我国金融领域的开放是一个面对复杂的不确定环境与自己的管控能力而渐进调整的过程,这也是一种“务实”精神的体现。总之,要从实际出发,依据国际市场规律,借鉴各国和地区的发展经验教训,不断地发现与解决新问题,扎实推进各项金融与资本市场改革。这个过程都体现了“务实”精神。
 
还比如说,对于网络经济,我们也面临着数据产权需要进一步界定等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有问题,就不去发展创新了。遇到现实问题,我们便解决问题,不断把边界界定清楚,把规则进一步明确,这也是“务实”精神的体现。
 
深圳特区报:《意见》要求深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并将“法治城市示范”作为深圳的五大战略定位之一,什么样的城市才能成为法治城市示范呢?请谈谈您的理解。
 
王珺:法治城市示范,应当在处理以下五种关系时发挥典范作用。
 
一是处理好营商环境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的关系。正面清单是指政府将允许的市场准入主体、范围、领域等以清单方式列明,负面清单指政府将限制及禁止进入市场的领域、行业等情况以清单方式列明。前者可以理解为市场主体“允许做的空间是有限的,除此之外,不允许做的空间是无限的”。后者则是“不允许做的空间是有限的,除此之外,允许做的空间是无限的”。法治城市示范,应当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大自由度,所以,应该更多地采用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而不是正面清单。
 
二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法治城市示范应该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和市场其他主体都是一样的,都要依法办事。
 
三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交易活动中,合约连接着交易双方,法治城市示范应当保证交易双方能够切实履行合约。
 
四是处理好制度制定与执行的关系。现在一些地区制度制定得又快又多,但大多只做原则性规定,对于谁来执行、怎样执行缺乏具体要求。这就导致有些人去钻制度空子,选择性地遵守制度规则。法治城市示范,不应当出现这种情况,制度制定应该明确具体,制度执行应该有力有效。
 
五是处理好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法律条文不可能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即使在法律法规完善的地区与国家,非正式制度规则也是发挥重要作用的。对于深圳来说,首先要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法律规范,然后让这种规范变为人们日常生活与工作中的一种习惯和潜意识。再用这种习惯以及正式规则调整原有生活与工作中不适应的习惯等。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促进人们自觉规范行为。
 
深圳特区报: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过程中,您认为经济特区立法权应该在哪些领域重点发力?
 
王珺:首先,是营商环境领域。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找出深圳在哪些指标上还存在差距,在这些地方重点发力。比如深圳在“跨境贸易”“获得信贷”“合同执行”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善。
 
其次,是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城市规划建设涉及建设者、政府管理者和土地的经营者、使用者或所有者,是多元利益集中的地方。深圳土地市场活跃,如何制定和履行涉及土地的相关合同、如何处理好租赁相关方的利益关系,必须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好好把握,要借助立法来规范相关市场主体行为,理顺利益关系。
 
再次,是大数据应用领域。在数据作为重要资源的背景下,数据产权界定、隐私保护、信息安全等问题需要特别关注,深圳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相应的法治建设也应该跟上,为全国提供新鲜经验。
 
最后,是监管领域,也就是如何监管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首先要注意监管的尺度问题,一方面要把握好监管的“松”和“紧”,另一方面要注重对被监管方一视同仁;其次要注意监管是否到位,既不能“缺位”,也不能“管过头”。

深圳特区报:“法治城市示范”的战略定位中提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何解读?
 
王珺:市场化、国际化与法治化是当前全球普遍认同的具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标准,法治化是市场化、国际化的保障。
 
第一,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意味着法律法规不能“朝令夕改”,不能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
 
第二,透明的营商环境需要法律法规及时公之于众,不仅是原则公之于众,更重要的是,具体细则、操作指引也要公之于众。比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期间,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企业的政策,但是有些政策的实施设计不够具体,也没有操作指引,企业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获得这些好处和补贴,这就影响了政策的落实到位。
 
第三,公平的营商环境意味着法律必须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因所有制的不同而区别对待,也不因投资规模的大小对某些特定市场主体有差别待遇。
 
深圳特区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了社会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请您谈谈科技如何为法治赋能。
 
王珺:科技进步为有效的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技术基础。比如说,大数据技术应用在司法取证中,就可以提高取证效率,大大降低取证成本;还比如说,应用大数据后,一些人违规被发现的概率会大幅度增加,那么,侥幸心理和说谎行为就会减少,守法行为就会增加,这对信用社会的建设至关重要。
 
此外,也可以考虑大数据技术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由于区块链采用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具有去中心化、信息不可篡改等特征。这不仅可以帮助区块链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比如深圳此前开出了全国第一张区块链发票。同样地,深圳可以利用区块链方面的技术优势,将其运用在法治上,比如储存电子证据数据,杜绝利益相关方篡改;再比如无纸化审判,保证数据传输的真实性;还有司法公开和监督,审判记录、裁判文书等信息可查询可溯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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