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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月:实现市民的文化权利
作者:王京生 来源:《让城市因热爱读书而受人尊重 :阅读与城市发展》 责任编辑:kysia 2023-02-27 人已围观
我们有理由相信:有朝一日,深圳文化发展史将记述这一事件,“深圳从2000 年开始设立读书月,时间为每年11月”。
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化局、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共同主办的首届深圳读书月历时30 天,包含50 项主题活动,既扎实又热闹;开局气势如虹,前后虎头虎尾;参加者众,直接参与活动的市民多达170 万人次,社会反响强烈。据调查显示,深圳近89%的市民知道深圳读书月及其活动。媒体好评如潮,中央和地方共1000 多人次的新闻记者参与了采访报道,刊(播)发读书月的报道600 余篇(条)。首届深圳读书月再现了深圳成功举办第七届全国书市的火爆场面。《新闻出版报》评论说:“创办读书月,这是深圳的一个创举。”
首届深圳读书月能举办得如此红火、如此圆满,经验值得认真总结。而这种总结的意义在于,从探寻深圳倡导市民读书的社会背景、方法、模式,进而扩展到整个城市文化建设的层面上,洞识具有深圳自身特色的文化建设的道路,同时也为下届深圳读书月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启示。
第一,城市需要文化,文化建设需要政府的有力推动和民间的广泛参与。首届深圳读书月能开展得如此圆满,首先得力于政府的推动,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读书月活动中得到了全面而有力的体现。美、日、英等国也举办图书节、图书馆周,但只停留在民间层面,政府根本不参与。深圳读书月则完全不同,具有源头清晰、任务明确、保障有力等特点。源头清晰,深圳的有识之士有感于第七届全国书市的空前盛况和深圳发展文化的万分紧迫,呼吁设立读书节(周),还上了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提案;宣传、新闻、文化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一致认为可行而且必要,最后经市领导批准,市委宣传部以文件形式予以确定。任务明确,谋求通过读书月这种新颖而有效的形式,政府倡导,专家指引,全民参与,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增强市民素质,营造书香社会,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保障有力,市宣传文化基金据实拨给一定的活动经费,主办单位组织领导到位,协办单位领导挂帅,精心策划,狠抓落实,新闻媒体积极跟进,为之助阵造势,有关单位抽调精锐干才组成高效的办公机构,等等。如果没有来自政府的推动而是仅仅依靠几个单位、几个部门或几个人士,是无法达到这种盛况空前的效果的。
必须指出的是,城市需要文化,而文化是共同的事业。既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也离不开民间的广泛参与,文化创造的伟力来自人民,来自民间。读书月组委会成立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深圳读书月读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就是向市民定期推荐优秀藏书与阅读书目不仅这一组织是民间性质的,而且以中国科学院院士牛憨笨先生为代表的14位专家也完全是以个人的名义加入其中的,他们的工作完全是义务的。首届深圳读书月活动中的一些重头戏,不少就是民间推荐后经组委会采纳加以进行的。
这次读书月的一条重要经验就在于,始终把政府的推动与民间参与结合起来,形成了政府与民间的极为生动、极有效率的文化互动关系。广大群众的读书热情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调动,读书月实实在在地办成了老百姓自己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才有万头涌动的热闹场面,才有学习、好读书的浓烈氛围。
第二,文化工作必须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的实现。联合国于1966 年12 月通过,1976 年1 月正式生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了公民应有的文化权利,其目的就是要在世界范围内保障公民应有的文化享受与文化消费的基本要求。该公约的意义,诚如其序言所说:
“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只有在创造了使人可以享有其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正如享有其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由人类享有免于恐慌和匮乏的自由的理想。”现阶段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建设是根本的任务,保障经济权利是首要的。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在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将文化与政治、经济相提并论,更是把文化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我国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民生状况也显著改善,相应地,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实现也已经成为这些地区政府的一项不可忽视的主要工作,并且列入重大工作日程。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发达”的奋斗目标就是面向新世纪的重要决策。创立深圳读书月的目的就是要从读书这一最为基本的文化行为、文化权利入手,使更多的市民群众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享受读书的乐趣,满足求知的渴望,达到提升自我以适应社会和未来之目的。
读书月活动自开展以来,始终关注、调查了解并实现最大多数人的读书愿望与读书权利。组委会组织专家反复甄选、推荐100 种藏书与阅读书目(第一批),深圳书城及各主要门市八五折优惠销售,海天出版社向58 家达标的村级图书室赠书等活动都是有益的尝试。读书的权利与读书的兴趣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了解并努力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读书要求,才能真正谈得上实现读书的权利与愿望。为此,读书月组委会还专门就“深圳人的读书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从读者群体结构、读书消费状况、读书时间及方式、读书兴趣及目的、购书环境与图书市场、读书月等六个方面,进行认真的统计分析,研究群众的读书需求,并努力通过读书月的形式,来满足其要求。
第三,文化生产和流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绝不是对立的,更不能人为地割裂二者的关系。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关系到国民素质和民族凝聚力的长远的事业。因此,社会主义的文化生产首先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其公益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经济效益,而是要在保障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增进经济效益,同时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遗憾的是,由于受旧有的计划经济模式的束缚,文化工作者甚至文化生产的管理者的思想常常得不到应有的解放,常常不敢或不愿提经济效益,致使文化事业更多的时候仅仅依靠政府的外部投入和接济,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内在活力严重不足。事实上,文化生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不就是对立的,相反,它们往往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经济效益的文化产品,要么质量不好、档次不高,要么销不对路,群众并不需要它。这就意味着缺乏市场竞争力,也难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其社会效益的实现往往也是一句空话。这次读书月活动的开展就是一个例证。
在首届深圳读书月期间,深圳目前最大的购书中心——深圳书城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深圳书城作为图书销售部门,其在读书月期间的销售业绩,就足以证明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据统计,读书月期间深圳书城日均人流量达到3.5 万人次,比平日增加30%以上,最高峰时达7 万人次。图书、音像、数字化等出版物的销量增长率达40%以上。不仅吸引了深圳本地的读者和单位,广东其他县市和福建等地图书馆也闻讯前来采购,采购额近100万元。读书月活动不仅调动了广大市民群众的读书热情,也极大地刺激了图书市场,深圳人购书读书的热情空前高涨。在读书月期间由专家推荐的100 种图书,基本上是以提高人文素养为目的的,这些推荐图书的销售最为突出,11 月累计销售3 万册、70 万元。深圳书城陈列15 万种图书,300 种畅销书排行榜中,推荐书目占了47 种,其中前十名均为专家推荐图书。更加证明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统一、共同促进的关系。事实证明,正如图书市场一样,文化市场也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阵地,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是完全可以占领市场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的。随着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而相应的文化生产也会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取得更大的收益。
第四,城市的辐射力和认同感最终来源于文化。美国社会学家默顿·M. 亨利定义:“文化是人类所学习和共同享有的一切。”基于以上认识,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文化,文化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我们暂且避开讨论个人和群体的认知心理机制,可以断言,对一个城市的认同开始于和归结于对这个城市的文化的认同,决定一个城市辐射力、影响力、知名度的是文化。
经过20 年的建设和发展,深圳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丰硕成果。我们有令人骄傲的八大文化设施,有光彩夺目的国家级和世界级的文化大奖,有在建的气势恢宏的文化中心,还有令人惊羡的深圳书城和她不断流淌的滚滚人潮。但是,光有这些还不够,必须承认,我们文化基础还相对薄弱,我们的文化积淀还相对不足。这些相对薄弱和相对不足的东西,就是我们正在努力追求和创造的,就是我们建设现代文化名城的历史使命之所在!
文化之于一座城市,恰如这个城市的名片。文化工作和文化工作者的职责,就是打造、锤炼这张名片,使之熠熠生辉、金光闪闪。从这个意义上说,创立深圳读书月,不仅是一个创举,而且是深圳文化工作的一招重拳。为了办好每一届读书月,各方面的同志仍须继续努力。
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化局、深圳市新闻出版局共同主办的首届深圳读书月历时30 天,包含50 项主题活动,既扎实又热闹;开局气势如虹,前后虎头虎尾;参加者众,直接参与活动的市民多达170 万人次,社会反响强烈。据调查显示,深圳近89%的市民知道深圳读书月及其活动。媒体好评如潮,中央和地方共1000 多人次的新闻记者参与了采访报道,刊(播)发读书月的报道600 余篇(条)。首届深圳读书月再现了深圳成功举办第七届全国书市的火爆场面。《新闻出版报》评论说:“创办读书月,这是深圳的一个创举。”
首届深圳读书月能举办得如此红火、如此圆满,经验值得认真总结。而这种总结的意义在于,从探寻深圳倡导市民读书的社会背景、方法、模式,进而扩展到整个城市文化建设的层面上,洞识具有深圳自身特色的文化建设的道路,同时也为下届深圳读书月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启示。
第一,城市需要文化,文化建设需要政府的有力推动和民间的广泛参与。首届深圳读书月能开展得如此圆满,首先得力于政府的推动,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读书月活动中得到了全面而有力的体现。美、日、英等国也举办图书节、图书馆周,但只停留在民间层面,政府根本不参与。深圳读书月则完全不同,具有源头清晰、任务明确、保障有力等特点。源头清晰,深圳的有识之士有感于第七届全国书市的空前盛况和深圳发展文化的万分紧迫,呼吁设立读书节(周),还上了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提案;宣传、新闻、文化部门组织专家论证,一致认为可行而且必要,最后经市领导批准,市委宣传部以文件形式予以确定。任务明确,谋求通过读书月这种新颖而有效的形式,政府倡导,专家指引,全民参与,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增强市民素质,营造书香社会,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保障有力,市宣传文化基金据实拨给一定的活动经费,主办单位组织领导到位,协办单位领导挂帅,精心策划,狠抓落实,新闻媒体积极跟进,为之助阵造势,有关单位抽调精锐干才组成高效的办公机构,等等。如果没有来自政府的推动而是仅仅依靠几个单位、几个部门或几个人士,是无法达到这种盛况空前的效果的。
必须指出的是,城市需要文化,而文化是共同的事业。既需要政府的大力推动,也离不开民间的广泛参与,文化创造的伟力来自人民,来自民间。读书月组委会成立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深圳读书月读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就是向市民定期推荐优秀藏书与阅读书目不仅这一组织是民间性质的,而且以中国科学院院士牛憨笨先生为代表的14位专家也完全是以个人的名义加入其中的,他们的工作完全是义务的。首届深圳读书月活动中的一些重头戏,不少就是民间推荐后经组委会采纳加以进行的。
这次读书月的一条重要经验就在于,始终把政府的推动与民间参与结合起来,形成了政府与民间的极为生动、极有效率的文化互动关系。广大群众的读书热情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调动,读书月实实在在地办成了老百姓自己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才有万头涌动的热闹场面,才有学习、好读书的浓烈氛围。
第二,文化工作必须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的实现。联合国于1966 年12 月通过,1976 年1 月正式生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规定了公民应有的文化权利,其目的就是要在世界范围内保障公民应有的文化享受与文化消费的基本要求。该公约的意义,诚如其序言所说:
“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只有在创造了使人可以享有其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正如享有其公民的政治权利一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由人类享有免于恐慌和匮乏的自由的理想。”现阶段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经济建设是根本的任务,保障经济权利是首要的。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在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党的十五大将文化与政治、经济相提并论,更是把文化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我国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民生状况也显著改善,相应地,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实现也已经成为这些地区政府的一项不可忽视的主要工作,并且列入重大工作日程。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文化发达”的奋斗目标就是面向新世纪的重要决策。创立深圳读书月的目的就是要从读书这一最为基本的文化行为、文化权利入手,使更多的市民群众能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享受读书的乐趣,满足求知的渴望,达到提升自我以适应社会和未来之目的。
读书月活动自开展以来,始终关注、调查了解并实现最大多数人的读书愿望与读书权利。组委会组织专家反复甄选、推荐100 种藏书与阅读书目(第一批),深圳书城及各主要门市八五折优惠销售,海天出版社向58 家达标的村级图书室赠书等活动都是有益的尝试。读书的权利与读书的兴趣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了解并努力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读书要求,才能真正谈得上实现读书的权利与愿望。为此,读书月组委会还专门就“深圳人的读书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从读者群体结构、读书消费状况、读书时间及方式、读书兴趣及目的、购书环境与图书市场、读书月等六个方面,进行认真的统计分析,研究群众的读书需求,并努力通过读书月的形式,来满足其要求。
第三,文化生产和流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绝不是对立的,更不能人为地割裂二者的关系。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关系到国民素质和民族凝聚力的长远的事业。因此,社会主义的文化生产首先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其公益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经济效益,而是要在保障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增进经济效益,同时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遗憾的是,由于受旧有的计划经济模式的束缚,文化工作者甚至文化生产的管理者的思想常常得不到应有的解放,常常不敢或不愿提经济效益,致使文化事业更多的时候仅仅依靠政府的外部投入和接济,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内在活力严重不足。事实上,文化生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不就是对立的,相反,它们往往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经济效益的文化产品,要么质量不好、档次不高,要么销不对路,群众并不需要它。这就意味着缺乏市场竞争力,也难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其社会效益的实现往往也是一句空话。这次读书月活动的开展就是一个例证。
在首届深圳读书月期间,深圳目前最大的购书中心——深圳书城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深圳书城作为图书销售部门,其在读书月期间的销售业绩,就足以证明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内在统一、相互促进的。据统计,读书月期间深圳书城日均人流量达到3.5 万人次,比平日增加30%以上,最高峰时达7 万人次。图书、音像、数字化等出版物的销量增长率达40%以上。不仅吸引了深圳本地的读者和单位,广东其他县市和福建等地图书馆也闻讯前来采购,采购额近100万元。读书月活动不仅调动了广大市民群众的读书热情,也极大地刺激了图书市场,深圳人购书读书的热情空前高涨。在读书月期间由专家推荐的100 种图书,基本上是以提高人文素养为目的的,这些推荐图书的销售最为突出,11 月累计销售3 万册、70 万元。深圳书城陈列15 万种图书,300 种畅销书排行榜中,推荐书目占了47 种,其中前十名均为专家推荐图书。更加证明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互统一、共同促进的关系。事实证明,正如图书市场一样,文化市场也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重要阵地,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是完全可以占领市场并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的。随着广大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健康有益的文化产品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而相应的文化生产也会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取得更大的收益。
第四,城市的辐射力和认同感最终来源于文化。美国社会学家默顿·M. 亨利定义:“文化是人类所学习和共同享有的一切。”基于以上认识,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文化,文化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和。我们暂且避开讨论个人和群体的认知心理机制,可以断言,对一个城市的认同开始于和归结于对这个城市的文化的认同,决定一个城市辐射力、影响力、知名度的是文化。
经过20 年的建设和发展,深圳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了丰硕成果。我们有令人骄傲的八大文化设施,有光彩夺目的国家级和世界级的文化大奖,有在建的气势恢宏的文化中心,还有令人惊羡的深圳书城和她不断流淌的滚滚人潮。但是,光有这些还不够,必须承认,我们文化基础还相对薄弱,我们的文化积淀还相对不足。这些相对薄弱和相对不足的东西,就是我们正在努力追求和创造的,就是我们建设现代文化名城的历史使命之所在!
文化之于一座城市,恰如这个城市的名片。文化工作和文化工作者的职责,就是打造、锤炼这张名片,使之熠熠生辉、金光闪闪。从这个意义上说,创立深圳读书月,不仅是一个创举,而且是深圳文化工作的一招重拳。为了办好每一届读书月,各方面的同志仍须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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