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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之城”与深圳文化发展

作者:王京生 来源:深圳经验——“图书馆之城”创新发展二十年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4-07-03 人已围观

深圳取得这样的图书馆建设成就,不仅是自身城市的骄傲,更为中华民族的全民阅读事业增添了亮丽的色彩,并且赢得了世界的尊重。2011年,时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博科娃访问深圳,参观了深圳图书馆、深圳书城中心城等文化场所后接受采访时表示:“深圳每年举行很多的文化活动,包括读书月等,竭力推动全民阅读,在建构知识社会、知识城市上不遗余力,是很令人感动的,也是很有眼光的。”2013年10月21日,博科娃在北京出席创意城市北京峰会和首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时,亲手把“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证书颁发给时任深圳市市长许勤。可以说深圳获得“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称号,图书馆工作的重要价值在其中功不可没。
 
同时,深圳图书馆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也走在全国前列。自2008年4月首台“自助图书馆”问世,通过分期分批逐年建设,截至2023年4月底,使用借还服务的读者累计超1151万人次,借还图书近3110万册次,预借送书总量近265万册。智能化的“自助图书馆”最早诞生在深圳,到现在深圳还有300多个自助图书馆。而一体化的图书馆体系,将全市所有图书馆的书籍实现通借通还,以及深圳图书馆总分馆制的基本确定,让市民可以调动整个城市的图书资源。而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则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应当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相关促进活动,履行利用各种形式倡导、推广阅读;开展阅读能力辅导,举办或者参与阅读推广培训;设置未成年人阅览室或者阅读区域,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阅读资源及服务;在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内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荐优秀读物”等职责。并明确在政府制定的“全市全民阅读发展纲要”中,要包括公共图书馆、大型实体书店等阅读设施规划及相关阅读资源配置的内容。
 
在大力推动“全民阅读”的过程中,图书馆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价值的活动。比如,开展市民文化大讲堂、“深圳学人·南书房夜话”“人文讲坛”等高端的学术活动,以及开展“共读半小时”阅读活动、大湾区领读者活动、“阅在深秋”公共读书活动、“穿城而过,走读深圳”、青少年创客成长培养计划、云上图书馆·码上阅读、数字图书馆嘉年华、“阅读·深圳”经典诗文朗诵会活动等等。其中,深圳市民文化大讲堂2009年被文化部授予“文化创新奖”。
 
这些阅读活动带动各个层次的市民广泛参与阅读,并将阅读化为整个城市追求“真善美”的集体意识,提升广大市民智慧,影响了深圳文化建设的高度和广度。
 

 
1997年深圳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2015年底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深圳“图书馆之城”的建设发展与功能发挥,已有法律上的保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要继续推进“图书馆之城”建设,更好地实现市民文化权利,持续推动创新型城市、创新型民族、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第一,坚持“公共图书馆条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严肃性,并以之为准绳,对“图书馆之城”建设予以推动和保护。要对那些不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进行问责,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来推动“图书馆之城”建设。同时,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履职,维护好法律法规的庄严性。
 
第二,政府要在“千馆之城”的基础上,进一步重视图书馆建设对城市的意义,以及强化对这座城市文化底蕴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投入,在“千馆之城”基础上,一方面提高现有图书馆的服务质量、藏书水平和阅读舒适性;另一方面不满足于“千馆之城”的规模,把图书馆建设进一步延伸到街道、社区,为各种各样的人打造学习和成长的“天堂”。
 
第三,深圳人要珍惜已经形成的阅读环境,在整个社会进一步形成“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以读书为用”的好风气。通过“图书馆之城”体现出市民自强不息的品质、善于学习的素质,以及勇于创新的能量。让“图书馆之城”在深圳开出更多更好的、万紫千红的花朵,用知识和智慧的殿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更加具有魅力和活力。
 
(王京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奖章”获得者、国家文化艺术智库特聘专家、深圳图书馆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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