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社会 > 社会综合 社会综合
“务实尚法”释义
作者: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社会科学院 来源:《新时代深圳精神》 责任编辑:chen 2023-01-17 人已围观
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目的是为改革开放先行探路,“杀出一条血路”。前方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这要求深圳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正视问题、直面矛盾,敏锐观察、随机应变;必须结合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审时度势,科学制定目标和路线图;必须注重实践,不空谈,不虚夸,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用实践成果先行示范,从而形成务实精神。
务实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正视问题、直面矛盾,敏锐观察、随机应变。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在国家只给政策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大胆改革创新,通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吸引内引外联,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到特区建立十周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了62倍,以实践证明党中央改革开放决策的正确性。在之后的特区发展中,深圳曾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困难、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竞争、国际经贸摩擦带来的震动,在压力和困难面前,深圳没有退缩,而是努力在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实现优化经济结构的同时保持较快发展速度。
务实是既有远大理想,又不好高骛远,是结合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审时度势,科学制定目标和路线图。深圳经济特区在建立初期的十年,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情况,着力加快发展,通过大胆改革开放,创造了“深圳速度”。到1990年第一次召开党代会时,根据已有基础,提出了再创“深圳效益”的自我要求。之后的历届党代会,深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内外环境、全市干部群众的期待,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深圳与效益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奋斗目标,均是根据党和国家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新要求、深圳当时已有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科学确定目标,不断攀登高峰。
务实是目标确定后的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向理想的目标迈进;是注重实践,真抓实干,不空谈,不虚夸,踏踏实实去实践,用实践成果先行示范。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姓“资”姓“社”、“特区特不特”的争议,“深圳你被谁抛弃”“深圳你抛弃了谁”的批评。面对争议和批评,深圳没有陷于争论、辩解,而是始终保持对改革开放的坚持和执着,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发展实践派,积极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根据新变化提出发展新理念、新路径,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从创造“深圳速度”到“深圳效益”,再到“和谐深圳”“深圳质量”,始终当好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排头兵”。
经济特区是依法建立的,1980年8月26日《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正式施行是经济特区建立的标志。经济特区建立初期,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外商对法律的重视使务实的深圳人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推进法治,每一项重大改革都通过国家或广东省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固定框架、稳步推行、保障施行。如果说,法治建设最初只是深圳出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对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认识的务实选择,那么,经过40年发展,法治已经成为深圳的自觉选择,深圳已经形成尚法精神。
尚法即崇尚法治,是国家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1994年3月,深圳在全国率先进行依法治市试点,并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国际性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目标。在此后的26年间,深圳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城市建设不断升级,从现代法治城市、一流法治城市,到法治中国示范城市。
尚法是以法治思维重构城市治理体系,法治原则作为社会各项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从特区建立初期通过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特区法规,到1992年7月1日取得特区立法权和2000年取得较大市立法权后,积极利用“两个立法权”为改革创新、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定规立矩,规范政府行为,重构城市治理结构,成为制定地方法规最多的城市,推动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深圳的贯彻落实,保障了改革有序推进,营造了创新创业完整生态,创造了公正公平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成为中国法治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第一的城市,法治正在成为深圳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尚法是公众信仰法律,自觉遵法、守法、护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公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而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不断加强,以及立法中公众参与的增加,执法社会监督回应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遵法、守法、护法已经成为市民的自觉习惯,尚法精神已然成为深圳城市的内在精神。
回望特区40年,“务实尚法”是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过程中自然呈现并不断明晰的城市精神。早在2002年,经过“深圳精神如何与时俱进”的大讨论,“深圳精神”就在原来“开拓、创新、团结、奉献”基础上,增加了“诚信守法、务实高效”两个词。“务实”已经明确被认为是深圳显著精神,而“诚信守法”是尚法的具体体现。2010年特区建立30周年时,隐含着务实精神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被评选为“深圳十大观念”,“拼搏实干”被评为“深圳人的十大特征”,体现了深圳人对务实精神的广泛认同。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是深圳加快发展的新机遇,也是新挑战。如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如何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如何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需要深圳人继续发扬“务实尚法”精神,深思深察,科学制定线路图和时间表;继续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向着理想目标前进;需要牢记党中央对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期许,继续以法治方式促进改革与发展,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以改革精神统领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并为企业参与各层次国际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自2020年年初开始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国内外环境变得格外复杂,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面对如此复杂的环境,深圳必须坚持“务实尚法”精神,牢记党中央的嘱托、人民的期待,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攻坚克难、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大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向着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前进。
务实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正视问题、直面矛盾,敏锐观察、随机应变。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在国家只给政策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大胆改革创新,通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吸引内引外联,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到特区建立十周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了62倍,以实践证明党中央改革开放决策的正确性。在之后的特区发展中,深圳曾面临“四个难以为继”的困难、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竞争、国际经贸摩擦带来的震动,在压力和困难面前,深圳没有退缩,而是努力在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实现优化经济结构的同时保持较快发展速度。
务实是既有远大理想,又不好高骛远,是结合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审时度势,科学制定目标和路线图。深圳经济特区在建立初期的十年,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落后的情况,着力加快发展,通过大胆改革开放,创造了“深圳速度”。到1990年第一次召开党代会时,根据已有基础,提出了再创“深圳效益”的自我要求。之后的历届党代会,深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国内外环境、全市干部群众的期待,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深圳与效益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奋斗目标,均是根据党和国家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新要求、深圳当时已有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科学确定目标,不断攀登高峰。
务实是目标确定后的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向理想的目标迈进;是注重实践,真抓实干,不空谈,不虚夸,踏踏实实去实践,用实践成果先行示范。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姓“资”姓“社”、“特区特不特”的争议,“深圳你被谁抛弃”“深圳你抛弃了谁”的批评。面对争议和批评,深圳没有陷于争论、辩解,而是始终保持对改革开放的坚持和执着,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发展实践派,积极研究新形势、新情况,根据新变化提出发展新理念、新路径,不断开创发展新局面,从创造“深圳速度”到“深圳效益”,再到“和谐深圳”“深圳质量”,始终当好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排头兵”。
经济特区是依法建立的,1980年8月26日《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正式施行是经济特区建立的标志。经济特区建立初期,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外商对法律的重视使务实的深圳人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推进法治,每一项重大改革都通过国家或广东省制定的经济特区法规固定框架、稳步推行、保障施行。如果说,法治建设最初只是深圳出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对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认识的务实选择,那么,经过40年发展,法治已经成为深圳的自觉选择,深圳已经形成尚法精神。
尚法即崇尚法治,是国家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1994年3月,深圳在全国率先进行依法治市试点,并提出了“建设现代化国际性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目标。在此后的26年间,深圳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城市建设不断升级,从现代法治城市、一流法治城市,到法治中国示范城市。
尚法是以法治思维重构城市治理体系,法治原则作为社会各项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从特区建立初期通过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特区法规,到1992年7月1日取得特区立法权和2000年取得较大市立法权后,积极利用“两个立法权”为改革创新、社会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定规立矩,规范政府行为,重构城市治理结构,成为制定地方法规最多的城市,推动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深圳的贯彻落实,保障了改革有序推进,营造了创新创业完整生态,创造了公正公平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成为中国法治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第一的城市,法治正在成为深圳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尚法是公众信仰法律,自觉遵法、守法、护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公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而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不断加强,以及立法中公众参与的增加,执法社会监督回应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公众对法律的信任,遵法、守法、护法已经成为市民的自觉习惯,尚法精神已然成为深圳城市的内在精神。
回望特区40年,“务实尚法”是深圳经济特区发展过程中自然呈现并不断明晰的城市精神。早在2002年,经过“深圳精神如何与时俱进”的大讨论,“深圳精神”就在原来“开拓、创新、团结、奉献”基础上,增加了“诚信守法、务实高效”两个词。“务实”已经明确被认为是深圳显著精神,而“诚信守法”是尚法的具体体现。2010年特区建立30周年时,隐含着务实精神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被评选为“深圳十大观念”,“拼搏实干”被评为“深圳人的十大特征”,体现了深圳人对务实精神的广泛认同。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深圳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这是深圳加快发展的新机遇,也是新挑战。如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如何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如何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需要深圳人继续发扬“务实尚法”精神,深思深察,科学制定线路图和时间表;继续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向着理想目标前进;需要牢记党中央对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示范的期许,继续以法治方式促进改革与发展,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以改革精神统领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并为企业参与各层次国际竞争提供法治保障。
自2020年年初开始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国内外环境变得格外复杂,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面对如此复杂的环境,深圳必须坚持“务实尚法”精神,牢记党中央的嘱托、人民的期待,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发挥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努力攻坚克难、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大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向着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前进。
很赞哦! ( )
上一篇:国际化街区 见“圳”国际化
下一篇:务实尚法:深圳的底色和气质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