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交流 > 深港关系 > 社会交流 社会交流
内地居民第一次“出境游”
作者:纪绍祥、纪华新 来源:《敢闯敢试 :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创造的全国“率先”》 责任编辑:xiangwang 2023-02-01 人已围观
1983年11月15日,我国第一批内地居民共25人从广州出发,经由深圳罗湖口岸出境,前往香港旅游、探亲,轰动全国。“赴港探亲游”这一由广东最先开始的尝试性举动,打破坚冰,成为中国人出境旅游的开端。
在首次“赴港探亲游”实施27年后的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正式启动“非粤籍深圳常住居民赴港个人游”。深圳电视台记者在报道这一消息时,特别提到1983年深圳罗湖口岸最先开始的“赴港探亲游”,并评述说:“这对当时的创办者来说,可想而知需要何等的胆量,要冒何等的政治风险。”
已年过七旬的我,作为30多年前内地居民“赴港探亲游”的设计者、亲历者和见证人,回想那段往事,依旧心潮起伏、感慨万千。内地居民赴港乃至出境,这类现在看起来很寻常的事情,在30多年前是根本无法想象的。记得1982年1月,我由外交部调至新华社香港分社外事组工作,任正处级负责人,主要工作是处理中方与港英政府之间的各项事务。1982年12月,那次会议最重要的决定是,对内地居民赴港实行单、双程证制度,即将广东居民赴港定居分为单程证和双程证,单程证持有人属赴港定居,无需返回;双程证持有人属赴港探亲,在香港居住1至3个月后,必须持原证返回内地,不得在港滞留。此前,港英政府对内地居民非法进入香港,实行的是“抵垒政策”。就是说,内地非法入境者只要到达香港市区就可以永久居留,进入香港地界但未进入市区的则会被遣返内地。这样一来,就经常发生偷渡潮,“人蛇”活动也较频繁,内地难以控制,港英政府也无力招架。那次会议规定,粤方每天签发单、双程证各75个,港方照此接收,日后如需增加,由双方商量决定。会议刚一结束,省外办和公安厅负责人就找我商量,认为每天150个配额太少了,广东省境内申请赴港的人数有几十万,没有被受理申请的人则更多,他们希望我对港方多做工作,争取更多名额。我答应他们会尽力而为,但也需要他们给我一些时间。
通过那次会议,我与港方所有与会官员尤其是人民入境事务处的官员建立了工作联系,彼此也更为熟悉起来。港方官员说,他们入境处过去与新华社香港分社从无任何接触,我去了分社之后才算有了联系,这给双方的工作带来很多方便。时任人民入境事务处副处长杨显忠主管内地居民往返香港的各项事务,杨显忠干事爽快,也敢于做主。那时候他带领的移民局官员与我带领的分社外事组同事,差不多每个月都有一次见面,解决了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如何解决广东省居民赴港定居和探亲的问题。
那个年代,香港居民在内地的配偶和子女,要在结婚若干年后才有资格提出赴港申请。有了申请资格后,还要排长队,一等就是七八年、十来年。至于有亲属在香港的内地居民,他们若想赴港探亲,等候的时间则更长。那时候,组织偷渡的“蛇头”活动十分猖獗,很多人看走正道不行就通过非法途径偷渡去香港,给当地的治安及边防管理造成很大麻烦。
我曾多次向杨显忠提出,广东省这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希望港方能够增加单、双程证的名额。杨显忠对此表示理解,他说港方有关部门也曾开会研究过,但当时最大的问题是,持双程证赴港探亲的内地居民,逾期不归的越来越多,给港方造成很大压力。要增加单、双程证的数额,首先要解决探亲居民逾期不归的问题。他也希望我能够帮助想想办法,看广东方面能为此做些什么。
我对赴港人员逾期不归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认为用“查”和“堵”的办法都无助于解决根本问题,必须采取疏导的办法。要疏通渠道,就要增加赴港配额,让内地居民赴港变得容易些。我了解到,很多内地居民其实并不想在香港长住,但由于申请一次太不容易,所以都想尽量住长些时间,因而造成逾期。因此我想,是否可以把内地申请者组织起来,由有关单位负责审查其资格,向其交代有关政策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再由具有官方背景的旅行社带他们统一过关进入香港,探亲之后再一起返回。虽说增加了旅行社的责任,但他们可以收取一定费用。如果哪家旅行社的工作没有做好,造成大批人员失踪或逾期不归,就取消其组团资格。我认为在当时情形下,这一办法应该是可行的,于是就跟杨显忠谈了这一设想。杨显忠认为很有创意,但担心一下子增加很多持证赴港者的话,移民局的人手可能不够,想增加人手和经费的话,又需经过复杂的程序。我建议说,可采取新华社香港分社下属“亚洲旅行社”的做法,让旅行社事先把团队成员的名单、证件名称和号码,甚至是证件原件,先送移民局审核,过关时移民局官员只要对照名单和照片核对人员身份放行即可,这既可以减轻移民局的验证工作压力,也可以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杨显忠听后觉得此建议可行,他说如果这种方式能够有序进行的话,日后人数如有增加,他们再向港英政府申请增加人手和经费也不迟。但他表示,这只是他的个人想法,此事关系重大,他要向上级汇报并协商后才能做出正式答复。
取得杨显忠的积极回应后,我又开始犯了难。我和外事组的同事商议此事时,有同事提醒我,此方案涉及很多内地居民赴港,是否需要请示中央。其实我很清楚,如果就此事向中央打报告请示的话,按当时情况,不是马上被否决掉,就是石沉大海。因为这要涉及多个部门,只要有一个部门,甚至只要有一位负责官员不同意,这事就成不了,于是我想到了广东省政府。我了解到,广东省政府对省内居民出境一向比较宽松,态度也比较开放。我的这一方案主要是为了缓解广东省内居民赴港探亲的压力,估计广东方面会积极支持。于是我决定请广东省政府驻港的最大公司——粤海集团下属的广东旅行社负责人到新华社香港分社外事组商谈。旅行社的梁总经理和冯副总经理听了我的设想后,非常高兴,他们料定广东省政府一定会大力支持,这也给我增添了信心。我请两位老总回去以后马上与主管领导沟通,并着手起草给省政府的报告,待港方明确答复同意后,再呈送上去。因为我不想打无把握的仗,如果广东省政府正式批文同意了,而港方又发生变故,那就很被动了。两位老总同意按照我的意见办,他们提出,鉴于他们的公司是旅行社,团队成员除了赴港探亲的,最好也能包括赴港旅游的人,这样团队的名称就可以叫做“香港游”。
大约两周之后,杨显忠高兴地向我表示,他已向上级及有关管理部门征求了意见,大家都同意试办“香港探亲团”或叫“香港游”。搞得好,不发生人员滞留现象,团队人数可逐步增加,如滞留严重将随时终止。承办的旅行社由广东方面指派,但最多不能超过两家,港方将不接受任何香港或内地的其他旅行社来承办此项业务。至于团队成员的留港时间,最好控制在两周左右。杨显忠同时提出,旅游团回内地的前一天晚上要统一到旅行社安排的旅馆居住,如有未归队的,应及时通报港方,以便查询。双方还就初期每周的出团数及人数进行了商定,大家都为这一突破性的进展感到高兴。与港方的会晤结束后,我建议广东旅行社的两位老总立即向广东省政府打书面报告,一旦省政府批示同意,“香港游”即可启动,他们确定首团的出发日期后,由我通知港方的杨显忠。
我下一步要做的,是取得新华社香港分社领导的同意。于是我口头请示了当时主管经济事务和广东事务的副社长叶锋,叶锋听后也很高兴,表示赞同,我那颗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香港游”首团抵达香港时,我那时最担心的是团员的滞港问题。由于广东旅行社的精细管理,“香港游”进行得非常顺利,也很成功,最初的几个月,几乎没有发生任何滞留现象,港方对此也很满意,并同意逐步增加旅游团数。
事实上,在“香港游”成功运行一年后,时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鲁平同志访港时,曾召我去汇报有关处理“香港游”问题的来龙去脉。在听了我的汇报后,鲁平主任严肃地说:“从组织原则讲,你所做的还说得过去,但你是在中央工作过的同志,中央派你到香港工作,你应该清楚,像涉及这么多人的出境问题,光有广东省政府和分社领导的同意是不够的,应该向中央报批。此事下不为例,请切记。”我表示一定牢记在心,以后不会再有此类事情发生。
我国居民出境游从1983年前的空白发展到现在,走过了一段很不寻常的历程。内地居民赴港,从最初的“赴港探亲游”,到“香港游”,从“深户居民赴港自由行”再到现在的“非粤籍深圳常住居民赴港个人游”。20多年的发展,给两地人员的往来和交流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形式上,从有组织的集体赴港、集体返回,到现在的个人自由行;人数上,由当初的每周几十人,到后来的每日数百人、数千人、上万人,直至现在每年的数百万人。30多年后的今天,“香港游”这一概念已完全不同于当时。回首当年起始于广东的“香港游”,不能不说是一种大胆的突破和创新,在这方面,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是冒着相当政治风险,承受相当思想压力的。但今时今日,随着粤港两地多项合作措施的出台,内地居民赴港探亲、访友、观光、学习,乃至从事商务活动变得更加便利,令人欣慰。
口述者:纪绍祥,时任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中联办前身)外事组负责人
整理者:纪华新
在首次“赴港探亲游”实施27年后的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正式启动“非粤籍深圳常住居民赴港个人游”。深圳电视台记者在报道这一消息时,特别提到1983年深圳罗湖口岸最先开始的“赴港探亲游”,并评述说:“这对当时的创办者来说,可想而知需要何等的胆量,要冒何等的政治风险。”
已年过七旬的我,作为30多年前内地居民“赴港探亲游”的设计者、亲历者和见证人,回想那段往事,依旧心潮起伏、感慨万千。内地居民赴港乃至出境,这类现在看起来很寻常的事情,在30多年前是根本无法想象的。记得1982年1月,我由外交部调至新华社香港分社外事组工作,任正处级负责人,主要工作是处理中方与港英政府之间的各项事务。1982年12月,那次会议最重要的决定是,对内地居民赴港实行单、双程证制度,即将广东居民赴港定居分为单程证和双程证,单程证持有人属赴港定居,无需返回;双程证持有人属赴港探亲,在香港居住1至3个月后,必须持原证返回内地,不得在港滞留。此前,港英政府对内地居民非法进入香港,实行的是“抵垒政策”。就是说,内地非法入境者只要到达香港市区就可以永久居留,进入香港地界但未进入市区的则会被遣返内地。这样一来,就经常发生偷渡潮,“人蛇”活动也较频繁,内地难以控制,港英政府也无力招架。那次会议规定,粤方每天签发单、双程证各75个,港方照此接收,日后如需增加,由双方商量决定。会议刚一结束,省外办和公安厅负责人就找我商量,认为每天150个配额太少了,广东省境内申请赴港的人数有几十万,没有被受理申请的人则更多,他们希望我对港方多做工作,争取更多名额。我答应他们会尽力而为,但也需要他们给我一些时间。
通过那次会议,我与港方所有与会官员尤其是人民入境事务处的官员建立了工作联系,彼此也更为熟悉起来。港方官员说,他们入境处过去与新华社香港分社从无任何接触,我去了分社之后才算有了联系,这给双方的工作带来很多方便。时任人民入境事务处副处长杨显忠主管内地居民往返香港的各项事务,杨显忠干事爽快,也敢于做主。那时候他带领的移民局官员与我带领的分社外事组同事,差不多每个月都有一次见面,解决了不少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如何解决广东省居民赴港定居和探亲的问题。
那个年代,香港居民在内地的配偶和子女,要在结婚若干年后才有资格提出赴港申请。有了申请资格后,还要排长队,一等就是七八年、十来年。至于有亲属在香港的内地居民,他们若想赴港探亲,等候的时间则更长。那时候,组织偷渡的“蛇头”活动十分猖獗,很多人看走正道不行就通过非法途径偷渡去香港,给当地的治安及边防管理造成很大麻烦。
我曾多次向杨显忠提出,广东省这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希望港方能够增加单、双程证的名额。杨显忠对此表示理解,他说港方有关部门也曾开会研究过,但当时最大的问题是,持双程证赴港探亲的内地居民,逾期不归的越来越多,给港方造成很大压力。要增加单、双程证的数额,首先要解决探亲居民逾期不归的问题。他也希望我能够帮助想想办法,看广东方面能为此做些什么。
我对赴港人员逾期不归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认为用“查”和“堵”的办法都无助于解决根本问题,必须采取疏导的办法。要疏通渠道,就要增加赴港配额,让内地居民赴港变得容易些。我了解到,很多内地居民其实并不想在香港长住,但由于申请一次太不容易,所以都想尽量住长些时间,因而造成逾期。因此我想,是否可以把内地申请者组织起来,由有关单位负责审查其资格,向其交代有关政策规定,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再由具有官方背景的旅行社带他们统一过关进入香港,探亲之后再一起返回。虽说增加了旅行社的责任,但他们可以收取一定费用。如果哪家旅行社的工作没有做好,造成大批人员失踪或逾期不归,就取消其组团资格。我认为在当时情形下,这一办法应该是可行的,于是就跟杨显忠谈了这一设想。杨显忠认为很有创意,但担心一下子增加很多持证赴港者的话,移民局的人手可能不够,想增加人手和经费的话,又需经过复杂的程序。我建议说,可采取新华社香港分社下属“亚洲旅行社”的做法,让旅行社事先把团队成员的名单、证件名称和号码,甚至是证件原件,先送移民局审核,过关时移民局官员只要对照名单和照片核对人员身份放行即可,这既可以减轻移民局的验证工作压力,也可以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杨显忠听后觉得此建议可行,他说如果这种方式能够有序进行的话,日后人数如有增加,他们再向港英政府申请增加人手和经费也不迟。但他表示,这只是他的个人想法,此事关系重大,他要向上级汇报并协商后才能做出正式答复。
取得杨显忠的积极回应后,我又开始犯了难。我和外事组的同事商议此事时,有同事提醒我,此方案涉及很多内地居民赴港,是否需要请示中央。其实我很清楚,如果就此事向中央打报告请示的话,按当时情况,不是马上被否决掉,就是石沉大海。因为这要涉及多个部门,只要有一个部门,甚至只要有一位负责官员不同意,这事就成不了,于是我想到了广东省政府。我了解到,广东省政府对省内居民出境一向比较宽松,态度也比较开放。我的这一方案主要是为了缓解广东省内居民赴港探亲的压力,估计广东方面会积极支持。于是我决定请广东省政府驻港的最大公司——粤海集团下属的广东旅行社负责人到新华社香港分社外事组商谈。旅行社的梁总经理和冯副总经理听了我的设想后,非常高兴,他们料定广东省政府一定会大力支持,这也给我增添了信心。我请两位老总回去以后马上与主管领导沟通,并着手起草给省政府的报告,待港方明确答复同意后,再呈送上去。因为我不想打无把握的仗,如果广东省政府正式批文同意了,而港方又发生变故,那就很被动了。两位老总同意按照我的意见办,他们提出,鉴于他们的公司是旅行社,团队成员除了赴港探亲的,最好也能包括赴港旅游的人,这样团队的名称就可以叫做“香港游”。
大约两周之后,杨显忠高兴地向我表示,他已向上级及有关管理部门征求了意见,大家都同意试办“香港探亲团”或叫“香港游”。搞得好,不发生人员滞留现象,团队人数可逐步增加,如滞留严重将随时终止。承办的旅行社由广东方面指派,但最多不能超过两家,港方将不接受任何香港或内地的其他旅行社来承办此项业务。至于团队成员的留港时间,最好控制在两周左右。杨显忠同时提出,旅游团回内地的前一天晚上要统一到旅行社安排的旅馆居住,如有未归队的,应及时通报港方,以便查询。双方还就初期每周的出团数及人数进行了商定,大家都为这一突破性的进展感到高兴。与港方的会晤结束后,我建议广东旅行社的两位老总立即向广东省政府打书面报告,一旦省政府批示同意,“香港游”即可启动,他们确定首团的出发日期后,由我通知港方的杨显忠。
我下一步要做的,是取得新华社香港分社领导的同意。于是我口头请示了当时主管经济事务和广东事务的副社长叶锋,叶锋听后也很高兴,表示赞同,我那颗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香港游”首团抵达香港时,我那时最担心的是团员的滞港问题。由于广东旅行社的精细管理,“香港游”进行得非常顺利,也很成功,最初的几个月,几乎没有发生任何滞留现象,港方对此也很满意,并同意逐步增加旅游团数。
事实上,在“香港游”成功运行一年后,时任国务院港澳办主任鲁平同志访港时,曾召我去汇报有关处理“香港游”问题的来龙去脉。在听了我的汇报后,鲁平主任严肃地说:“从组织原则讲,你所做的还说得过去,但你是在中央工作过的同志,中央派你到香港工作,你应该清楚,像涉及这么多人的出境问题,光有广东省政府和分社领导的同意是不够的,应该向中央报批。此事下不为例,请切记。”我表示一定牢记在心,以后不会再有此类事情发生。
我国居民出境游从1983年前的空白发展到现在,走过了一段很不寻常的历程。内地居民赴港,从最初的“赴港探亲游”,到“香港游”,从“深户居民赴港自由行”再到现在的“非粤籍深圳常住居民赴港个人游”。20多年的发展,给两地人员的往来和交流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形式上,从有组织的集体赴港、集体返回,到现在的个人自由行;人数上,由当初的每周几十人,到后来的每日数百人、数千人、上万人,直至现在每年的数百万人。30多年后的今天,“香港游”这一概念已完全不同于当时。回首当年起始于广东的“香港游”,不能不说是一种大胆的突破和创新,在这方面,作为第一个吃螃蟹者,是冒着相当政治风险,承受相当思想压力的。但今时今日,随着粤港两地多项合作措施的出台,内地居民赴港探亲、访友、观光、学习,乃至从事商务活动变得更加便利,令人欣慰。
口述者:纪绍祥,时任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中联办前身)外事组负责人
整理者:纪华新
很赞哦! ( )
上一篇:日本深圳协力会
下一篇:展望未来:深圳,路在何方?
评论
0